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以此来观照文学阅读,是很有意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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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美学,是20世纪60年代,当时的联邦德国康士坦丁大学几位青年教师姚斯、伊瑟尔等人提出来的,很快就风靡西方学界,形成一个重要的文论学派,影响至今不衰。但是,翻阅文史资料,却不难发现,这种理论见解其实早已存在,只不过没有贴上“接受美学”的标签而已。

我国古代文论家刘勰,在公元五世纪末到六世纪初写成的《文心雕龙》里,就将接受与创作联系起来看,说是:“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知音篇》)而现代作家鲁迅,则多次为文分析这阅读与创作的关系。写于1927后1月的《〈绛洞花主〉小引》,就从接受的角度来谈对于《红楼梦》的理解:“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1934年8月所写的《看书琐记》,对这种接受原理更有所发挥:“作者用对话表现人物的时候,恐怕在自己的心目中,是存在着这人物的模样的,于是传给读者,使读者的心目中也形成了这人物的模样。但读者所推见的人物,却并不一定和作者所设想的相同,巴尔札克的小胡须的清瘦老人,到了高尔基的头里,也许变了粗蛮壮大的络腮胡子。不过那性格,言动,一定有些类似,大致不差,恰如将法文翻译成了俄文一样。要不然,文学这东西便没有普遍性了。”“文学虽然有普遍性,但因读者的体验的不同而有变化,读者倘没有类似的体验,它也就失去了效力。譬如我们看《红楼梦》,从文字上推见了林黛玉这一个人,但须排除了梅博士的‘黛玉葬花’照相的先入之见,另外想一个,那么,恐怕会想到剪头发,穿印度绸衫,清瘦,寂寞的摩登女郎;或者别的什么模样,我不能断定。但试去和三四十年前出版的《红楼梦图咏》之类里面的画像比一比罢,一定是截然两样的,那上面所画的,是那时的读者的心目中的林黛玉。”“文学有普遍性,但有界限;也有较为永久的,但因读者的社会体验而生变化。北极的遏斯吉摩人和菲洲腹地的黑人,我以为是不会懂得‘林黛玉型’的;健全而合理的好社会中人,也将不能懂得……”

在鲁迅之后,对创作与接受的关系谈得较多的是艺术评论家王朝闻,出版于1959年的评论集《一以当十》,就有多文谈及,特别是《欣赏,“再创造”》一文,就是专门谈接受理论的,其中说道:“艺术形象,其实不过是借有限的但也就是有力的刺激物,让欣赏者利用他们的那些和特定的艺术形象有联系的感觉经验,接受以至‘丰富’或‘提炼’着既成的艺术形象。”“可见,欣赏活动,应该不是简单的接受。对于欣赏者自己来说,当他受形象所感动的同时,要给形象作无形的‘补充’以至‘改造’。”

我举这些例子,并非要为国人争接受美学的发明权,只是想说明接受现象的普泛性。在文学艺术领域,甚至在生活中,随处可见,而文学家们,也陆续谈过这个问题。

我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多次听刘大杰先生讲《红楼梦》,刘先生口才极好,对红学又很有研究,真如大师说经,天花乱坠。但他每次所讲,林黛玉穿的服装总是不同。丝绸时髦时,她穿的是绸衣,的确凉上市时,她穿的是的确凉,都是穿得漂亮极了!我们自然听得出大杰先生所讲,与小说所写的有所不同,当时还以为是为了增加演讲的趣味性而随意编造的。后来重读鲁迅此文,才意识到,这是大杰先生的接受美学,他为演讲的激情所陶醉,脑子里的林黛玉形象,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以此来观照文学阅读,是很有意思的事。(吴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