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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克而瑞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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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利好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频出,引发全民关注与热议。

先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再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和《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共计398条政策利好,其中十余条是关于住房优惠的税费政策利好,包括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免征土地增值税等。

最后到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给出的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定调: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

以上这些都将成为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最强辅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到底如何?事关你的住房优惠政策又有哪些?↓↓↓

01

定调!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关于房地产方面,共143个字的表述,重点提出了行业的“重大变化”和“新形势”。

具体来看,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

划重点,本次表述释放了两大重要信号,一是政策松绑及刺激将加码,二是城中村改造有望提速。

这给市场带来了宽松的预期。

受此影响,7月25日,地产股集体高开,截止收盘申万房地产板块涨5.91%,A股10余只地产股涨停。

但有一点也很重要,后续政策如何落地,以及落地后效果如何,仍有待观察。

克而瑞简评:纵观近三年中央政治局有关房地产的表述,“房住不炒”依然是政策主基调,此次虽未提及,并不意味着这一定位会发生动摇,相反,中长期来看“房住不炒”已成为住房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的基本遵循。

关键是,“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是此次表述的重点。

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走过总量上供不应求阶段,甚至一些区域已经出现结构性过剩,步入新阶段,需要新政策和新发展模式。

此次的定调无疑更进一步的给出了新阶段下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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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家税务局发布近400项政策利好

但都是已实施政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下称《协调发展指引》)和《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下称《共享发展指引》)。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新发布的两项指引分别聚焦“协调”和“共享”两大主题,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对支持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归集,便于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查阅查询,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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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协调发展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共享发展指引》从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182项支持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自行查阅下载、对照操作,适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相关链接☞

  •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 《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在《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第四大点“支持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税费优惠”的第4小点“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涉及住房优惠的税费包括以下十余条:

·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克而瑞简评:《协调发展指引》和《共享发展指引》里的每一条政策都是重磅利好。但要注意的是,两个指引里面所提到的优惠政策都是已实施政策,所谓的“指引”是一篇现行优惠政策全目录索引。

税务总局通过不断更新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快速便捷的知政策、享政策。

03

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南宁也会面临这一问题?

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城中村改造关系此类城市存量资产盘活和城市功能复兴的关键阶段,同时城中村改造有助于挖掘相关土地的商业资源,也可以积极导入各类公共配套,对于城市功能的再造和升级都有非常好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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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和此前进行的棚改不同,在此之前的棚改主要针对的是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而这次的“支持城中村改造”主要针对的是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在2022年住建部年鉴106个大型城市名单中,超大型城市8个,包含四大直辖市,广州、深圳、成都以及武汉,特大型城市11个,包含杭州、西安、郑州、南京、济南、合肥、沈阳、青岛、长沙、哈尔滨。

PS:根据国务院于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聚焦南宁,暂未被列入特大城市,而是列为全国13个Ⅰ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之一,距离特大城市仍有一定距离。

虽然如此,但广西在2021年接连出台了三份关于“新城镇化”的文件:

《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广西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西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广西将确立以南宁都市圈、北钦防一体化建设为引领,其他市县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计划形成建设1个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1个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3个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

1个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南宁无疑首当其冲。

目前南宁虽暂未在特大城市之列,但近几年都在朝着特大城市目标进行,也就意味着未来南宁同样也会面临“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届时或是个不小的挑战。

克而瑞简评:城中村改造是国家稳经济、促消费的具体落地方向之一,不仅可以引导和释放内需,也有助于修复内需和消费潜力。

这些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可以改善城市界面、提升居住品质以及产业形态优化,更能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形成增量。

南宁可尽快摸索适合自身“城中村改造”的方法,以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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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市场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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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CRIC广西综合整理;
  • 信息来源:“丁祖昱评楼市”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中国经济网;
  • 本文仅为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企业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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