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当事人郭某某专程来到海东中院,将一面书写有“公正无私 人间楷模”的锦旗送到民二庭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倾力调解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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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2年2月,郭某某与张某某进行磋商由郭某某对海东市平安区某景区一商铺进行基础装修,施工完成后张某某于2022年6月18日开业营业,后双方因装修款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

鉴于一审法院驳回了郭某某的诉讼请求,致使二审调解难度较大。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了解案情,梳理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点,因郭某某完工后双方并未进行实质结算,无法确定郭某某实际完成的装修款,但该案如进入鉴定,势必导致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增加,诉讼周期的延长,故承办法官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对争议焦点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分期支付郭某某装修款23万元。

锦旗虽小,却寄托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肯定;案件虽小,却代表着人民法院对公平与正义的执着。今后,全体干警将以全省法院开展的“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力求高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