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朝阳市双塔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袁满同志为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齐景山同志的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

张巍同志为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朝阳市双塔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鸿雁同志辞去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职务的请求,并报朝阳市双塔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双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