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起就滚”

据极目新闻报道,

7月24日晚,

山东临沂的夜市街上,

一名小伙因质疑14元的泡面价格太贵,而遭到摊主的嘲讽与辱骂。

冲动之下,

小伙将摊位上的所有泡面全部摔在了地上。

据摊主表示,

被摔的泡面每袋10元,总共850元。

当然,

小伙随后支付了这850元。

25日,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鸱先生,和夜市负责人周先生。

面对记者,鸱先生表示后悔当时太冲动,

但他认为是对方出言不逊在先,

并表示已经向消费者协会举报。

夜市负责人周先生则表示,

泡面14元属于明码标价,

但这件事造成的影响太坏,所以已经要求摊主暂时停业。

显然,如果不出意料的话,

这起事件到此为止就应该结束了。

事件虽然已经结束,

但这件事本身却很值得深思。

先说鸱先生,

他毫无疑问还是太过于冲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他摔泡面的目的,想必是为了发泄不满,为了惩罚对方。

但他这种行为却是在毁坏他人财产,

当然了,

他支付了850元,

也就相当于买下了这些泡面。

但这不仅是在浪费,

某种意义上还是中了对方的“激将法”。

再说商家,

从表面上看,

开始,这只是一个单纯的讨价还价行为,

类似的情况在市场上每天都在发生。

有些时候,

即使东西卖的不贵,顾客也会习惯性的讲价,

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从视频来看,

普通的袋装面,

配上一个鸡蛋和几根菜就卖14元,

这个价格也的确有些贵,

小伙的质疑并非无理取闹。

当然了,

贵不贵本身不重要,

做生意讲究明码标价,商家本身就有自由定价的权力,顾客也无权干涉。

但顾客只是表示卖得贵,

你就直接出言不逊,

叫人“买不起就滚”,

这又是几个意思呢?

这一出言不逊,这件事的性质就变了。

“顾客就是上帝”

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

当然这句话本身是存在问题的,毕竟,顾客和商家之间是完全平等的,顾客只是花钱购买产品和服务,本身并不比商家更高贵。

但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对于商家来说无疑是不可缺少的,

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在。

毕竟,顾客就是商家的衣食父母,

对于衣食父母,

即便不说多么尊重,

至少也不能恶语相向吧?

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

将来的命运也就可以想象了。

暂时歇业,

这对于摊主来说也是一个教训。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