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15615的网民留言咨询:7月23日的时候,去烟大东门停车场停了一次车,18分钟,显示收费3元,这个收费标准是不是高了?符合规定吗?如果符合规定,感觉收费标准有些高了,毕竟一般的停车场2元/小时,夏季旅游旺季,烟大门口海边吸引游客较多,外来人员停车这么贵,对烟台亲民形象会打折扣,建议按照一般停车场2元/小时收费。

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网友你好,依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烟台市停车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2】77号)文件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体育文化、公立医疗机构、政府定价的国有景区、社会福利机构等公益单位配套停车场,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事故停车场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服务收费,即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包括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及商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停车场。

根据你反映的线索,经我局核实,该停车场为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为烟台凯之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该停车场收费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根据其公示内容,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为3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费)。你反映于2023年7月23日在该停车场停车18分钟。按照其公示收费标准,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收取的停车费用与公示内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