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员工在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下无法上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并且企业应当安排补班或者调休,以补偿因灾害造成的损失。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如果员工因为灾害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果企业因为灾害等原因停工停产,应当安排补班或者调休,以补偿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具体补班或调休的方式和时间,应当由企业和员工协商决定。

总之,如果因为台风自然灾害天气无法上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并且应当安排补班或调休,以补偿因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