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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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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日,浙江丽水一名八十岁老人拉黄包车补贴家用,却不成想碰见了一个蛮横无理的女顾客,本就商量好的价钱,女顾客却在下车后少付一块钱。
面对老人的索要,这位女顾客不仅没给,还动手打伤了老人,路人见状后立马报警,并将拍下的视频发到了网上。
面对舆论和警方的压力,事情的最后女仅赔偿老人三百块,还要求路人删除视频。
为何这位女子因为一元车款殴打老人?最后女子的三百元处罚真的合理吗?
车费问题
这位老人已经八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仍旧很硬朗。一般像他这个年纪的老人,都已退休在家享清福了,但这个老人不但没有在家好好休息,反而出来拉黄包车,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原先这个黄包车师傅姓王,是个退休工人,平常在家无事,所以出来拉黄包车补贴家用。
这个老人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还坚持每天拉黄包车,一般人看到都会心疼,不说多给几块钱吧,拖欠和少给车费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这位女子为什么如此暴力?难道是这个老人收费太贵了吗?
事实却并不是这样,这位老人不光没有多收钱,反而让人觉得他是在做义务劳动,一趟黄包车只收顾客几块钱。要知道,景区里的水都要十多块,而对比同类交通工具的收费,老人的定价也是极为公道了,所以不存在随意定价的问题。
那么答案其实呼之欲出了,这个女子绝对有问题。7月28日下午,这位女子在路边看到了王师傅在招客,于是她就上前让王师傅出发去附近的一个商场。
出发之前,老人特意向女子说明这次的费用是五元,老人见女子坐在后面没说什么,就默认她同意了。但在这位女子的眼中,沉默是否认,而给多少钱要全看她心情。
到达目的地后,女子马上下车并甩给老人四块钱,老人感到十分惊诧,之前说好的不是五块吗?可能是这位顾客没听清,所以这位老人再重复了一次。
“车子那么颠还想要五块,四块已经算多的了,别做梦了!”女子愤慨地对老人说道。老人感到很委屈,一开始都说好了的,为什么又反悔呢?
黄包车颠簸是颠簸了一点,但本身已经够廉价了,打车倒是舒适,但价格也高啊,这女子的做法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王老师傅很单纯,只想收回那块钱,所以不断地耐心和女子沟通,但是这位女子的情绪却越来越急躁。那这位女子究竟会对这位年迈的老人做什么呢?
吵架或者辱骂就算了,这位女子竟然还和这个老人动起手来,没一会老人的脸就被她抓花了,不光如此,她还用脚踹王师傅的胳膊和腿。
就算王师傅被这样对待,他都没有生气,仍旧笑嘻嘻地让女子支付那一元车款。那打人的女子会给吗?
路人见到王师傅被殴打,路边的人都上来询问,得知事情真相之后都出离愤慨,认为这个女子应当支付老人这一元车款。
但是这个女子竟然和众人吵了起来,她说这是她和王师傅之间的事,不用路人瞎操心,而且自己不付钱也是有原因的,谁叫王师傅拉得那么差。
女子的发言,不光蛮横,而且无理。但就算这个女子已经这样了,王师傅仍旧没有生气,只是一遍一遍求着这位女士可以补上那一元钱。
可就算老人不断乞求,路人连续劝说,这位女子仍旧不为所动。而她最后竟然直接把四块钱甩给老人,自顾自地走了。
看着老人头上缓缓流下的鲜血,路人十分心疼,这位老人接着说能不能帮他报警,大家也纷纷情愿,有一位路人甚至将这件事拍下来并上传到网上。那警方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呢?
报案之后,警方立刻展开调查,快速抓住了这位女子,这位女子也对她之前粗鲁的行为表示抱歉,并且情愿赔偿老人,所以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女子向老人鞠躬道歉并赔偿了三百元。
为了不让事件发酵,警方及时联系了公布视频的路人,路人在得知老人情况安好之后,也同意删除视频。
弱势群体的光
在这个案件中,王师傅明显是弱势群体,这位顾客不仅少付钱,而且还殴打王师傅,这种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事件发酵之后,很多人都认为女子受到的惩戒太轻了,欠款殴打老人最后才赔偿了三百元,哪有那么轻的处罚?
而且路人拍照视频上传是他的自由,连老人都没说什么,凭什么最后被外人要求删除视频,这样做真的合理合规吗?
其实,这位女士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外出来丽水打工的她也没有多少存款,所以赔偿过多也不切实际,而且警方表示,这位女子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且老人也接受了女子的道歉,所以这样的处罚也合理合法。
再加上警方表示,他们对这位女子的治安处罚是登记在案的,这也算给她一个小小的惩戒。那视频为什么会被要求删除呢,每个人都有发表视频的权利吧?
视频的出现就是女子欺负了老人,但是现在问题都解决了,如果再任由视频在网上发酵,很可能会导致新的网暴。同时,这对双方当事人也是一种骚扰,所以警方才通知那位路人删除视频的。
警方的做法也无可厚非,在谁是弱势群体这个话题上,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结果。
在阳光积极的奋斗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强者,不情愿暴露自己的弱点,希望和他人平等。但一旦利益受到了侵犯,为了获得同情,又会把自己包装成弱势群体。
客观来讲,老人和女子都没有什么显赫的背景,所以偏袒什么的都是无稽之谈。弱势群体并不是人们随口说说就成立的,唯有法律公理,才是弱势群体的一道光。
而这位女士也受到了相应惩戒,她应该会终身铭记这次教训。只有尊重老人,尊重劳动者,自己才会被尊重,不然最终不仅会被万人唾弃,而且会受到法律之光的制裁。
以案释法
在这个案件中,这位女子殴打了老人,无论是什么原因,殴打老人都是违法的,更何况女子还不占理。
根据《治安治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有意损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损害他人的;
(二)殴打、损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损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损害多人的。
这位女子不光殴打他人,殴打的人还是老人,照理来说是要拘留的,但是她情节较轻,向老人道歉并获得了老人的谅解,所以她的处罚不重。再来看看她少付老人车费这件事,究竟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治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治理处罚。
在这个案件中,女子确实也受到了治安治理的处罚,但是仍旧有很多人不服,认为女子的处罚太轻了,那他们可以起诉女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显然,网友们不属于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所以不能起诉这位女子,不过,如果女子的家人觉得不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网友被要求删除视频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网友有公布视频的自由,但是也应当在法律同意的范畴内,如果是老人一家要求网友删除这个视频,网友应该删除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所以老人要求这位网友删除视频的话,是合理的,因为在这位网友拍照的是老人的视频,如果老人不同意网友公布他的视频,这位网友很有可能就涉嫌侵犯老人的肖像权,但是其他人如果强制让网友删除视频的话,显然就有失公道了。
结语:
勤恳和朴素,不是贬义词,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位老人,很好的彰显了这两个美好品德。
但这并不意味着老实人就是用来被欺负的,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或有和气,或有善良,但根本是骨气,欺负老实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不仅会遭到众人鄙视,而且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让我们一起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和和美美处事,开开心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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