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

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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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公开招聘教师49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南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的,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的,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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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00至8月7日17:00。报考者登录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2.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00至8月8日17:00。

3.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8月9日19:00前,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3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9: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

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2.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为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5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公布。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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