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县公安局番城派出所依法取缔一家以"公寓"之名经营旅馆业的场所,并对场所负责人樊某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7月28日,民警曹欢欢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内某公寓挂着公寓招牌,却按旅馆业方式对外进行营业,而且未对入住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民警现场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公寓的责任人樊某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并对该场所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