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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有的是值得继承弘扬的优良习惯,有的是令人不解的恶俗陋习。
而在河北廊坊的某些乡村,就存在着不结婚的男性就不能进族谱的规矩。
老张就出生在河北一个落后封建的农村,世代务农。
家里人的格局都不大,只盼望老张能好好种地结婚生子就行。即使家里条件不好,他父母依然没有想过要将他送出“浪浪山”。
自打老张有记忆开始他就一直在山村里,再也没有其他地方的记忆了。
而老一辈的人普遍都没有条件接受教育,当时也没有义务教育这样的优良政策,所以山村里的人都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
老张也不例外,他念完初中就辍学帮家里干农活了。
如果换做是在座各位的父母估计早就怒其不争并且说明读书的重要性了,但是老张生活在过去并且是出生在一个落后的农村。
所以张父张母并没有责怪反而是赞成这一做法的。
老张几十年如一日的跟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做一个勤劳的农民,守着自己分配到的几亩地。
但是农民是靠天吃饭的,更何况粮食收购价格并不高,所以辛辛苦苦耕作好几年,老张依然没有多少积蓄。
父母年迈,种地收入又少,再加上一家子的开销并不算是一个小数目,所以即使过了这么多年老张一家既没有买上新房子,也没有翻修老房子。
房子新旧无所谓,主要是老张已经老大不小了,但是婚事一直没有着落,这可是村里的大忌!
在他们这个小村落是有一个不成文规定的,没有结婚的男子意味着不能延续香火,所以是不能进族谱的。
眼瞅着好姑娘都快被挑干净了,老张的父母开始火急火燎的张罗着给他相媳妇儿。
但是村里跟老张同龄的男人都在城市打工,他们挣得钱可比老张多多了,而且人家在城里买房,不愿意再待在这个犄角旮旯地方了。
相比较老张他们更容易找到对象,因为物质条件摆在那里,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把闺女嫁给有钱人。
老张一听去城里打工有这么多好处当时就心动了,也跟父母提出想打工不再种地的想法,但是被父母严厉拒绝了。
老张的行为让父母觉得他是被那些去过城里的人带坏了,都有世俗的名利心,看不起农民了。
因为父母的原因,老张的生活没有一丝改变。
村庄又不大,大家伙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知道老张家里是个什么情况,都不愿意把闺女嫁给他。
老张的父母已经到了黄土埋半截的年纪了,眼瞅着儿子的终身大事始终没有着落,夫妻二人每天都唉声叹气的,愁的头发都白了。
老张是一个孝顺的人,为了满足父母的心愿他想到了自己曾经无意间了解过的“一日新娘”,心里逐渐有了打算。
所谓“一日新娘”,就是花钱雇佣一名陌生女性充当自己的结婚对象,如果加钱的话甚至可以陪睡!
知道的是金钱交易,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嫖娼。
老张就托媒婆帮他找一个“一日新娘”。经过精挑细选敲定人选后,就开始通知亲朋好友准备酒席了。
老张的父母一听孩子要结婚也是非常开心激动,立马张罗着布置婚房,把家里装饰的非常喜庆。
终于到了结婚那天,老张一家都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亲戚朋友也是带着真心祝福前来道贺的,破旧的房屋此刻充满了欢庆的气氛。
等到了拜堂时间,新娘如期而至,虽然穿着简单只能凭借着红盖头才能猜到她的身份,但是没有太大的影响。
老张只花了5000块钱,所以新娘只负责拜堂唠嗑,等宾客离开后自己的工作就算完成了。
在座的宾客还有老张父母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只有这对“新人”心不在焉。
即使这是自己花钱买来的一次假婚礼,但是能让父母不再对他的婚事操心忧愁,也算是把钱花对地方了。
老张自己心里明白凭借自己的条件,再找对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儿了。假新娘虽然贵,但是物有所值。
这种事情也不止发生在河北,山西也有这种类似的案例。
一名三十多岁的山西女子,从事“一日新娘”这个职业,她将自己明码标价进行出租。
小丽作为一名无业游民,本身学历又不高不好找工作,而她自己又想挣大钱,想着自己有些姿色能够靠脸吃饭所以就开始“出售”自己。
小丽以此方式赚了三年的钱。
这三年她赚到了自己曾经想都不敢想的那么多钱,也体会到了这样赚钱的甜头。
就当她再一次服务完顾客收取费用时,不出意外的话就要发生意外了。
对方在服务结束后不付钱就算了,竟然把小丽关在出租屋里。小丽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意外,但是当她报案时没想到把她自己也搭进去了。
老张和小丽的做法都涉嫌犯罪,而且作为中介的媒婆也同样犯法了。
首先,我国早就开始加大力度打击黄赌毒三大“恶势力”,近年来扫黄一直都在定期进行。
花钱雇佣新娘完成婚礼仪式虽然没有肉体交易,但是也算是一种违背道德人伦的行为。
只结婚不登记不能算作合法夫妻。
虽然我国不承认没有登记的婚姻,但是老张花费五千让“新娘”在亲朋好友面前露脸参加婚礼,已经损害了一个人的名声。
如果在以前的话,不登记仅凭借办婚礼就能够确定两人的夫妻关系。
但也正因为有关婚姻的相关条例存在漏洞,才会有很多人就会同时拥有两个配偶,在家有一位出门又要寻找一个。
如果现在的“一日新娘”还能领结婚证的话,就会犯重婚罪。
正是因为要改变封建社会三妻四妾的陋习,所以才会有重婚罪的制定。
而且不能把租新娘跟租女友混为一谈,毕竟女朋友并不涉及家产分配,也不用经过法律登记,情节不是很严重,所以租女友是不犯法的。
而媒婆犯得就是包办婚姻罪,国家现在提倡自由结婚,结婚需要双方自愿才可以领取有效证件。
而媒婆通过拉皮条介绍资源,已经干涉了婚姻自由,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
小丽出售自己肯定就是已经犯了出卖人身的罪行,更何况她因为钱财出卖肉体已经算是变相卖淫了。
“一日新娘”引人注意的就是“过夜”服务,一旦经过性交易向别人提供特殊服务就可以被指控为卖淫行为。
如果“一日新娘”只是单纯的日常陪伴,那么出租新娘顶多算是违背社会公德的一个不道德行为。
各人有各人的赚钱路子,每一份职业都需要我们平等对待。即便如此,“一日新娘”还是引起争议。
有些人认为,这种职业很方便,只当做是普通的商业服务就可以了,花钱就可以体会到
结婚的奇妙感觉,还可以参加一场自己喜欢形式的婚礼,这种职业很适合快节奏生活。
而有些人则觉得,用金钱买卖婚姻就会玷污纯洁的爱情。
如果花钱就可以结婚,那我们谈恋爱的目的是什么?“一日新娘”已经将感情也变得商业,充满铜臭。
婚姻就是以两个人的感情作为基础,想要共同生活的执念为支柱,再加上自愿为彼此付出的真诚而达成的一种生活状态,不应该再掺杂一些其他杂质。
老张和小丽事件也反映了一些社会问题,那就是大龄剩男剩女的问题。
随着这种群体的不断扩大,特殊服务行业就会变得更加普遍,这对于社会来说是一个灾难。
政府应该在单身人数较多的地方加大对违法行业的监察,娱乐场所和洗浴中心是犯罪案件发生较多的地方,更应该加大力度排查。
不仅要解决外部因素还要解决内部因素,也就是寻找特殊服务和从事特殊行业的一批人。加大普及力度,让他们意识到这一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行为。
有些特殊职业钻法律漏洞变相犯罪,一日新娘并不只是服务行业,更是犯罪行为,要极力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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