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曾柳青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地处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战略腹地,地域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357.9万,辖9县2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东临两个重点开发区。2022年全市GDP约1945.62亿元,位列全省第七位。2022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全市12个县(区)、166个镇街全部设立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消防所,临川区在全省率先落实基层消防所人员岗位津贴,东乡区率先完成基层消防监管事业编制人员招考工作,临川区、东乡区、南丰县等地先后制定印发《乡镇(街道)消防所运行实施方案(试行)》和《乡镇(街道)消防所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建立乡镇(街道)消防所运行机制和考评办法。

全市现有乡镇(街道)消防所工作人员386人,其中男性359人,女性27人,持执法证的236人,占总数的61.1%。从工作年限和年龄看,5年以上10年以下的136人,10年以上的168人,分别占总数的35.2%和43.5%,年龄在45岁以下的309人,占总数的80.1%,工作5年以上的中青年工作人员是基层消防监督的主力;从学历看,工作人员整体学历水平参差不齐,大专及以下学历的179人,本科以上学历的207人,分别占总数的46.4%和53.6%。

2022年,全市乡镇(街道)消防所共检查单位14209家,开展行政处罚27次。2023年至今,全市乡镇(街道)消防所共检查单位10802家,开展行政处罚9次。

当前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现状和短板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全面落实。目前基层末端普遍存在消防组织机构的作用发挥不明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一些地方甚至无人抓消防管理、执行和落实工作,使消防工作处于被动局面。一是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基层党委政府不重视消防工作,认为辖区发生的火灾次数少,财产损失小,未造成人员伤亡,存在不出事就不重视的现象,虽然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已设置消防所,但主要领导未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对辖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不闻不问,消防工作安全责任未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二是消防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目前,虽然消防工作被纳入政府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综合考评,但由于权重比例不高,以至于基层党委政府对于消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突出,认为基层消防工作是可有可无的,消防工作可以让消防部门兜底,只要乡镇有消防工作人员即可,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局面未根本扭转。三是宣传培训不到位。基础末端留守人员文化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防火常识,一些自建房和小作坊火灾隐患突出,违章违法作业时有发生,养患成灾,烧香拜佛随处可见,电气线路、设备、选型、安装不合规范,任意增设大功率电器,线路老化等现象,增加了火灾荷载,而一些基层消防组织不能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差,从而导致“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薄弱。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初期,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体制机制不健全,致使工作仍存在盲区。一是责任意识不强。消防所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工作任务繁杂,且当前社区、村(居)委会消防工作基础较差,对自己是否能有效防范火灾心中无底,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还要追究责任,使得消防所工作人员对于承接消防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另外,公安派出所、消防所、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基础消防监管力量存在职能交叉,对自己所承接的工作职能定位不清。二是能力素质不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很强,要求从事防火工作的监督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目前消防所虽然经过了一些培训,但对一些必需的消防知识知之甚少,对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不熟,持执法证的人员也只占61.1%,会办案能执法的人员不多,使得难以达到监督执法的标准和要求,导致开展防火工作时存在一定局限性。三是工作保障不从办案数量来看,今年全市乡镇(街道)消防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明显低于去年同期,究其原因是各乡镇(街办)对于消防工作投入较少,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加上消防执法办案程序繁琐,致使消防所工作人员对消防工作缺乏热情,不能有效地发挥工作主动性。

(三)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在乡镇部分地区中,消防设施不够完善,市政管网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最直接的体现在消防水源较少,取水不便。一是消防车道不符。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乡村的交通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观。但由于历史因素影响,一些道路及住房规划基本没有将消防车的进入纳入考虑范畴,道路普遍比较狭窄,有的道路只通到村口、有的道路路面坑洼不平、有的道路上方电线、绳子私拉乱接,加上道路沿途的垃圾、柴草、建材等乱堆乱放等现象普遍存在,发生火灾后,消防车辆根本就无法正常通行。二是消防水源匮乏。在基层末端,尤其在乡村,消防水源匮乏是普遍现象,有的农村甚至生活用水都困难,市政消火栓几乎没有。有的农村虽有水沟、水渠、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但没有消防取水平台,消防车靠近取水困难。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火灾现场后,出动的消防车车载水消耗殆尽后,很难在有效的时间及时补充消防用水扑灭火灾。三是防火间距不足。农村建筑缺乏建设规划,建筑密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单一,存在先天性隐患。加之农村家庭室内物品、货物堆放混乱,各类电器日益增多,电器线路老化、大功率家用电器使用频繁、“飞线”乱象、房前屋后堆放柴草堆垛等,发生火灾危险性概率陡然增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惨剧。

下一步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一是健全消防监管力量。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在乡镇(街办)消防工作中起着关键作用,为了实现乡镇(街办)一级落实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工作的目标,应借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时机,在各乡镇(街办)成立“一委一所”(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所),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 开展实体化运行,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等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消防所作为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所长,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总量内明确事业编制人员负责消防所日常工作。二是推进实体化运行。在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体系后,要加强业务帮扶指导,加大日常考评调度,在市级和县(区)建立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消防监管力量的工作指导及日常考评,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共管共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基层消防监管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及消防所管理,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化、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消防所。三是完善经费和政策保障。为了确保基层消防监管力量的正常运行,需要充分保障经费和政策。根据“谁得益、谁负担”和当地财政承担原则,争取当地政府资金支持,将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参照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标准确定消防人员的工资待遇,逐步增加经费预算和执勤补助,并建立职业晋升渠道,严格考核评优制度。此外,应全面解决基层消防工作人员的实际利益问题,包括医疗、交通、教育等方面,建立家属关爱机制,提升基层消防工作人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落实消防规划编制。结合“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推动乡镇政府严格落实现有的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和城市规划法,立足现状,合理规划消防通道、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建设等内容。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农村供水保障、道路畅通等乡村振兴建设,同步推进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装备等建设。二是建设完善消防水源。水利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在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村主要路口和住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公共消火栓,未具备条件的乡镇要修建消防水池,在河流、水库、塘坝等地建设消防车取水码头,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水源路线图、指示标识牌,并定期对乡村消防水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时刻保持完好有效。三是实施乡村消防改造。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村(居)民自建房整治,对耐火等级低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房屋改造;结合乡村农灶改造力度,推广使用清洁、安全能源,有效防范火灾;供电部门要结合乡村电网改造工程,对村组内和农户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和规范,使架空通讯线、架空电力线不跨越易燃、可燃材料堆垛(场), 防止电气火灾;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乡村道路改造工程,安排配套资金,加强村组内的消防车道建设。四要强化科技预警监测。乡镇政府要按照“智赣119”建设要求,积极推广乡村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装NB-IoT智能烟感等智能消防设备,并免费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家庭安装NB-IoT智能烟感,实现乡村火灾风险24小时在线监测,及时将火灾信息推送至居民手机和各级消防接处警中心,实现火灾快速调度响应。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宣传部门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乡村抵御火灾水平,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推动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加强中小学生消防宣传教育,确保每个学校“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带动提升家庭成员消防安全意识。推动乡村振兴、人社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农民工消防安全素养。消防救援机构定期组织乡镇(街办)主要负责人、消防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综治网格员、村(居)委会人员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养一批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各乡镇(街办)要定期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孤寡老人、病弱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 一对一”帮扶、“面对面”宣传。村(居)委会要依托广播站、文化站、活动中心设立消防宣传站,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公共载体坚持每日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警示案例。各村设置消防宣传专栏,在主要进出入口、村(居)民活动场所等部位设置消防知识宣传栏和消防宣传标语,定期组织村(居)民开展“四个一”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授课、进行一次逃生疏散演练、体验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切实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