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消息
南通市17家3A以上民营景区
面向全国优待证持证人提供优待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是彰显荣誉的载体、体现优待的凭证。为进一步提升优待证持证人的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关心、优待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经各县(市)区大力协调,全市17家3A以上民营景区(其中4家4A)向全国优待证持证人提供优待,现予集中发布:
一、12家景区提供门票免费优待
1. 南通市海安江淮文化园(AAAA)
地址:海安市海安镇凤山北路33号
咨询电话:0513-81819969
2. 南通洲际绿博园(AAAA)
地址:通州区先锋镇人民东路通海路口向北300米
咨询电话:0513-86676001
3. 南通洲际梦幻岛(AAA)
地址:通州区五接镇开沙岛开沙大道天池路1号
咨询电话:0513-82568999
4. 南通市鲜花小镇(AAA)
地址:通州区城区东335国道北
咨询电话:0513-85108899
5. 南通市九龙岛文化湿地景区(AAA)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官公河村
咨询电话:18362165665
6. 南通市如皋金岛生态园(AAA)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环岛东路199号
咨询电话:0513-87229777
7. 南通市如皋华夏电影展示馆(AAA)
地址:如皋市观风北路如皋智慧谷1号
咨询电话:0513-80662506
8. 南通市启东番茄俱乐部(AAA)
地址:启东市王鲍镇中施村常久公路1号
咨询电话:13912449572
9. 南通市启东梦幻长岛(AAA)
地址:启东市启隆镇绿地长岛内
咨询电话:13912224201
10. 南通市启东江天生态园(AAA)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南路与惠丰路路口向南200米路西
咨询电话:0513-83839777
11. 南通市启东农道有机公园(AAA)
地址:启东市崇明岛大爱城
咨询电话:0513-83393835
12. 南通市启东印象沙地(AAA)
地址:启东市惠萍镇大兴镇村十九组
咨询电话:0513-83660777
二、5家景区提供折扣优惠
1. 南通如皋盆景大观景区(AAAA)
优惠措施:门票5折优惠
地址:如皋市花城大道399号
咨询电话:0513-88550566
2. 南通市启东碧海银沙(AAAA)
优惠措施:门票5.2折优惠
地址:启东市恒大路1号
咨询电话:0513-68038888
3. 南通市奇妙农场(AAA)
优惠措施:门票5折优惠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通刘路105号
咨询电话:0513-81066888
4. 南通市如皋长江药用植物园(AAA)
优惠措施:门票5折优惠
地址:如皋长江镇环岛东路8号
咨询电话:0513-87191999
5. 南通市世外桃园休闲农庄(AAA)
优惠措施:会议、团建、住宿等9折优惠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景兴路999号
咨询电话:0513-83598598,13813728543
注:
1. 优待对象为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2.门票指景区的大门票,不含景区内二次消费项目;
3.具体详询各景区。
新闻链接
日前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游园
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一优待政策
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1
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2
优待内容
优待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详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目录清单),园中园和园内收费服务项目除外。持有“通通优”拥军卡的优抚对象在南通市域范围内与持有优待证人员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3
实施时间
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4
实施方式
乘坐公交: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
乘坐地铁:主动出示优待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通过站内人工通道进、出站,免费乘坐南通地铁。
游园:主动出示优待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免景区门票费用。有预约入园要求的景区,优待对象可在景区官方预约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入园。
5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景区目录清单
南通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第三条优待对象凭本人优待证,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园中园、园内收费服务项目除外。
第四条优待对象乘坐公交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
第五条优待对象乘坐地铁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通过站内人工通道进、出站,免费乘坐南通地铁。
第六条优待对象游园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免景区门票费用。有预约入园要求的景区,优待对象可在景区官方预约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入园。
第七条优待证的日常使用,应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第八条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九条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优待对象持优待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园时,应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文明有序进出。
第十一条各相关优待景区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总体要求,热情周到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鼓励各相关优待单位结合自身运营建设实际,设立优待对象服务站(点),做好优待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通通优”拥军卡在南通市域范围内与优待证同等有效,可继续刷卡或亮证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和游览国有景区。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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