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腱子每个月的收入,除了生活费外全都打给家里。他基本不怎么乱花钱,唯独有一点,他每周都要找一两次小姐,每次120美元。

前 言

2015年初,老丁去了美国。

五年间他前后辗转了芝加哥、洛杉矶、纽约等多个城市,期间一边打零工一边旅行。

而他工作最久的地方就是位于芝加哥华人区一家名叫“李记”的中餐馆。在这里,他结识了一些有趣的同事,其中有华人,也有美国人。

老丁和他们相处久了后,慢慢发现这些外表看上去普通的同事们,其实每个人身上都有鲜为人知的故事,背后隐藏的人性甚至令他不寒而栗。

李记中餐馆位于芝加哥华人区某条街道上一个不太显眼的位置。从门脸看去没什么特别之处,和附近大部分中餐馆差不多,悬挂在外墙白底红字的霓虹灯上亮着“李记”两个大字,临街的玻璃窗上贴着繁体中文和英文的招牌菜,宫保鸡丁、左公鸡、炸春卷、咕噜肉、炒面等等。

有些字历经风雨已经掉了颜色,显得无精打采。

店内面积不大,一楼有十来张桌子,四十多个座位,顺着木质楼梯上二楼,有三个雅间,店内整体装修是中国传统古典风格。在华人区怎么看也不算很亮眼。但是餐厅的上座率却常年保持着很高的水平,生意一直都很不错。

究其原因也就是有两三道招牌菜做得比较好,而且能点外卖,这点很受欢迎。要知道,在美国有一半的餐厅是没有外卖服务的。

老丁刚到芝加哥时,裤兜比脸还干净,他一落脚第一件事就是找工作,否则就要沦落街头。他找到当地的一家职业介绍所,交了40美元,介绍所老板拿出一堆招聘资料让他选。一开始他选了一家餐馆,但干了两天就辞职了,因为生意不好,工资小费也很少。他便又去找那家介绍所,老板让他补交了20美元,又拿出一堆资料,重新换了一家,就这样,老丁便在李记干了下来。

老丁的日常工作是端菜,一到饭点高峰期时,他就端着托盘在出菜口和各个餐桌之间不停穿梭,从中午12点到下午2点,两个小时就像打仗似的,马不停蹄,在不大的空间里来回能走好几公里。每天都累得腿麻脚酸,脖子和背生疼。

到下午闭餐休息,他就喝一大壶水,然后趴在餐桌上睡一觉。晚上饭点又是好几个小时的忙碌,一直干到9点打烊,还要打扫卫生收拾垃圾。

老板按周发薪水,没有底薪,客人给的小费归服务员自己,算下来老丁每周平均有1300美金的收入,这相比附近的多数餐馆来说收入不算低。

老丁当时盘算,等攒够一万美元就辞职,继续周游美国,却没想到,在李记一干就是一年多。

店里不忙时,几个男员工经常聚在餐馆后面的巷子里抽烟聊天,一来二去,老丁便和几个同事熟了,这其中关系最好的要属同是端菜员的胖哥。

胖哥本名叫李乐天,虽然大家都喊他胖哥,其实体重也就刚过180斤而已,这在到处都是大胖子的美国来说,只能算身材匀称的。据胖哥自己说,他刚来美国时,体重也就140多斤,这两年突然就发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干大厨的。

胖哥的性格有些内向,不咋爱说话,说话声音也很小,嗓音像没到变声期的少年,给人一种男子气概不足的感觉。但一旦聊起足球,他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滔滔不绝。

胖哥起初说自己没啥爱好,只对足球感兴趣,出国前的业余生活除了睡觉就是看球。每年都看无数场比赛,不论德甲、意甲、英超、欧洲杯、世界杯、还是国家队,几乎一场不落。

老丁问:“胖哥,你最喜欢哪支球队?”

胖哥毫不犹豫地回答:“米兰,AC米兰。”

“我从小学开始就爱上米兰了,至今20多年,从未有过任何哪怕一瞬间的犹疑,只要她是米兰,就是我一生的信仰。哪怕她现在落魄了,甚至被人嘲讽,但热爱就是,只讲立场,不管对错。”

老丁追问,“那你最喜欢球队里哪个球员?”

胖哥却回答:“其实一个没有,每个球员踢得都挺臭的,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我喜欢这支球队。”

老丁能感觉到胖哥对热爱的事物的那份忠诚与热烈,这让他有些羡慕。起初,老丁觉得这个人蛮单纯,有股倔强的孩子气,后来他慢慢了解到胖哥的更多事情,也彻底改变了当初的看法。

胖哥是2007年来美国的,那时他刚在国内的大专毕业,当时22岁,老丁认识他时,他已30岁。

胖哥来自辽宁省某三线小城,从小学习就不太好,父母却对他的期望很高,在家长不停的鞭策和报各种补习班后,跌跌撞撞勉强读了个大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他说从小到大没去过什么地方,来美国之前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北京。

当初来美国也是父母的意思,但胖哥对美国并不向往,刚来时他英文不好,就去芝加哥附近的一个小城读了个野鸡大学,交完学费后,手里就剩下几百美元,他只能投靠在美国的老姨家。

老姨比胖哥仅大六岁,北大硕士毕业后来美国读博,学医的,嫁给了一个美国人。老姨夫是做金融行业的,人高马大,足比老姨高出两头,体毛旺盛,每次见面胖哥都忍不住盯着他那金黄色的胸毛多看几眼,就像是在参观某种珍奇动物。

尤其是每当老姨父喝完酒或说话激动时,从脖子根开始一直到天灵盖都是通红。他们三岁的女儿是典型的中美混血,长得和芭比娃娃似的。

但是投奔老姨后,胖哥总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不仅生活习惯让他觉得拘束,老姨一家总吃西餐,他也不习惯,而且他并不是白住,每个月还要付几百美元房租。但是他身上的钱并不多,他也不想开口找父母要,所以干脆自己做主,直接退学了,反正自己也不是学习这块料。

然后,胖哥就去餐馆洗盘子了。

洗盘子的工资很低,每月也就2000美金,后来又去当服务员,刚开始给人点餐时,因为自己英文不好,还闹过不少笑话,没少被老板骂。

有一次,一位客人想点百事可乐,“I’d like a Pepsi.”胖哥没听懂啥意思,重复道:“Pussy?”客人一脸惊讶:“Are you kidding!?”

客人扯掉脖子上的餐巾冲到后厨,大声向正在盯菜的老板投诉,说受到了服务生的侮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那天,胖哥就被炒了鱿鱼。

后来他又辗转了几家餐馆,期间因为他性格内向等原因,还总是受到老板和客人的欺负。

来美国的前几年,胖哥一直在各处打工,也没什么朋友和其他爱好,每天两点一线,生活过得就像一杯白开水,日复一日,枯燥又压抑。

可他又不想回国,没脸回去。

这期间,有一个华人大姐对他很好,有一次还带他去赌场玩。这也成为了胖哥人生的转折点。

胖哥从没去过这么豪华高档的场所,一进去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两只眼根本不够用。人们的喧闹声、音乐声、碰杯声、轮盘声和掷骰子声混杂在一起,整个大厅充斥着纸醉金迷的味道。

围在赌桌前的胖哥,什么都看不懂,新奇过后开始感觉有些无聊,大姐让他看她是怎么玩就好。大姐去买了两百美元的筹码,压了两把百家乐,很快就赢了两把,然后去钱柜换成现钞,两百变成了六百,前后不到十分钟就翻了三倍。

胖哥觉得很神奇,就求大姐教自己。在大姐的教授下,很快他便学会了如何换筹码下注,没想到他运气极佳,第一次就赢了不少钱。大姐拍着他的肩膀说:“行啊小伙子!我没看错你,新手的手气就是壮!”胖哥腼腆地笑了笑,很少有人如此夸奖自己,他就把赢来的钱分了一半给大姐。

后来的两个月,他又去玩了几次,几乎没输过,前后赚了三万多美元,这几乎相当于他打工一年的收入。胖哥觉得自己很适合玩这个游戏,之后他一到休息日就去赌场泡着,里面有免费的酒水和食物提供,他经常一待就是一整天。

有时候玩得好,会引来很多人的围观,每赢一次,就有很多人鼓掌喝彩,纷纷跟着他押注。慢慢的,胖哥被捧了起来,在赌场也小有名气。

他甚至觉得自己能预知押注的结果,于是,他干脆辞掉了当时餐馆的工作,终日泡在赌桌上。

渐渐的,他开始输多赢少,不到一年功夫,就把赢的钱全都赔进去了,又只好回到餐馆打工。

时间一晃,胖哥来美国已经七年,他依然在餐馆打工。他干活利落,也很勤快。他说是怕被老板炒掉,仿佛总有一种恐惧加自卑的心理在作祟。只有当他坐在赌桌前时,才会变得自信起来。

老丁印象里,和胖哥认识那么久,他很是节俭,几乎不添置任何东西,也没什么值钱的物件,除了辆旧丰田,那是他来美国第四年花5000美元买的。平时他只穿餐厅的工作服,甚至袜子破了洞也舍不得扔。他说自己只有两双袜子。

每到休息日的前一天,胖哥就会很兴奋,和同事说的话也变得多起来。到休息日那天的一早,胖哥就会沐浴更衣,换上唯一的那套浅灰色西装,在镜子前仔细地整理发型,用手轻轻掸掉肩膀上的灰尘和头屑,心中默默祈祷一次。然后他走出门,钻进那辆四手丰田车里,沿着密歇根大道大约开半个小时,便来到那家常去的赌场。

在那一天,他格外快乐,只有当他输光身上所有钱,才会出来。输得快就直接回家睡觉,输得慢时会到第二天早上才离开,然后直接去上班。

他对老丁说,他曾在赌场看到一个奇迹,有个叫“小青岛”的人,只带了三千美金,一天就赚了两百万,这对他的刺激很大。他想成为那样的人。

而胖哥在赌场待得最久的一次,是三天三夜。

那次回到家后,胖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蓬乱,满脸胡渣,眼里布满了血丝,双眼肿得就像桃子,脸色绿得发蓝,活脱脱一个恐怖片里丧尸的样子。他在家躺了一个星期,没有出门。

他说每天除了睡觉,就是思考人生。

那时他没钱吃饭,幸亏当时的房东管大米,他每天就只吃米饭,足足吃了一个星期,然后又继续去打工了。直到2015年初,胖哥来到了李记。

老丁问他:“胖哥,你有什么梦想吗?”

他抽完最后一口烟,吐了串长长的烟雾,轻甩了一下头发,望向巷子上方那条窄窄的天空,然后慢悠悠地说:“嗯…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但是我从来没想过,我要认真思考一下再回答你。”

第二天,胖哥把老丁叫到餐馆的后巷,一脸严肃地说:“我思考了一宿,现在可以告诉你。”

“我的梦想是想买一套房子。”

这个回答让老丁感到有些意外,但很快就回应:“嗯,很不错的梦想啊!”

胖哥接着说:“最好就在赌场旁边,不超过五百米,这样就很方便,我每天可以走路去,只要醒着的时候在赌场,困了可以走回家睡觉。”

老丁说:“这也是为了能赢更多钱吧?”

胖哥一笑说:“其实我已经不在乎输赢了,只要能在赌场里待着就好,那个地方让我很自在。”

老丁也笑了笑。

这几年,特别是最近,每当有国内朋友问胖哥的父母,他在美国的情况,母亲就会联系他,说:“小乐啊,今天那个谁谁打听你呢。”胖哥会对母亲大声说:“以后不要和任何人提起我!”

胖哥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近况,不管是朋友还是家人,他也不想联系任何人。

除了胖哥,老丁和刘大哥的关系也不错。

他虽不抽烟,喜欢在后巷里凑在一起侃几句。

刘大哥是河南人,三十出头,常年留着板寸头,个子虽然不高,但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种,一身的腱子肉像涂了油,黑得发亮。

大家就给他起绰号“刘腱子”。

刘大哥说他小时候去少林寺练过两年功夫,因为比较有力气,说话做事都很干练,除了端菜还经常帮着餐厅进货搬货,所以也多赚一份工钱。

老丁一开始很敬佩他,刘腱子不抽烟,只喝清茶,生活作息规律,下班后还要跑五公里,休息时就去附近的小健身房练拳撸铁,保持着自己的硬汉形象。他喜欢和新来的人聊天,知道老丁独自去了很多国家旅行,对他也很佩服,一有空闲刘腱子就去找老丁聊天,他经常提到王健林马云等人,喜欢聊大企业家和国际上的大事。

老丁也断断续续听完刘腱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