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宅基地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各项针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也陆陆续续出台。例如在2023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提到要进一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其中包括加快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宅基地三权分置以及农村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等等。而在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当中,有一件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那就是农村宅基地超面积付费了。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的申请秉承的一直都是“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申请一直也都是免费的,为的就是让亿万农民户有所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户多宅”以及农村宅基地超面积的情况却非常的多,因此在2022年1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宅基地暂行管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农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且规定申请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农民朋友的宅基地超面积了,怎么办?要知道在以前一般采取的办法都是直接拆除的,而现在不用拆除了,而是采取付费的方式继续使用超出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政策往年推1000年也没有出现过,可以说前无古人了。不过对于农村宅基地超面积付费,对于大部分的农民朋友还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因为这种宅基地超面积付费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家里有“一户多宅”以及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宅基地面积的农户。而这些宅基地政策也已经实施了多年,不过一直都是处于试点状态,只不过现在实行这套宅基地超面积付费方式的试点城市越来越多了。例如今年5月份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拂晓乡就曾发布了一份《拂晓乡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于“一户一宅”超过标准面积以及“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实行收费。
不过笔者仔细阅读了拂晓乡当地政府发布的《意见》,相比其他乡镇,拂晓乡对于当地村民宅基地超面积的收费标准而言,是非常低的。根据《意见》显示,当地政府对于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16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每年每平方1毛钱收取费用。换句话说,如果安徽省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是150平方米的话,那么哪怕是农户的宅基地有310平方米,每年缴纳的宅基地使用费也只有区区16元钱。
而当拂晓乡当地村民的宅基地超面积160平方米-320平方米的时候,则收取每年每平方2毛钱,超面积320平方米以上的则收取3毛钱。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管宅基地是否超面积,都将收取每年每平方五毛钱的宅基地使用费。如果宅基地超面积了,还会增加收费标准,以100平方米提高1毛钱计算。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缴纳这笔费用,例如村里的贫困户以及烈士军属、残疾军人,只要是村里和乡镇同意,是可以免除的。而且如果一次性缴纳10年、20年、30年的还会有10%、20%、30%不等的优惠。其实相比拂晓乡,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芳溪镇的村民就要苦多了。因为相比拂晓乡几毛钱的宅基地使用费,芳溪镇的就要贵多了。根据芳溪镇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对于“一户一宅”或“一户多宅”宅基地超出当地政府规定面积1-50平方米的,收取每年每平方10元宅基地使用费。
如果宅基地超面积51-100平方米的,收费翻倍,即每年每平方20元。如果宅基地超面积101-150平方米的,收费再翻倍,即每年每平方40元,以此类推,也就是说芳溪镇的村民如果宅基地超面积了150平方米,每年就要缴纳6000元的宅基地使用费。如果再加上每年新农合的费用,那么农村家庭一年的负担,也需要不少钱了。
其实不仅芳溪镇、拂晓乡,在全国还是非常多的乡镇,都在试点农村宅基地付费。方式基本上都是阶梯式收费,收费的对象也基本上统一,免收的对象也基本上统一。只是在收费标准上不同,而缴纳的宅基地使用费也无需上交地方财政或国库,都归村集体所有。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村民不想缴纳费用,只要是将多占的宅基地退出来就可以免除宅基地使用费了。而且只要是依法取得,将多占的宅基地自愿退出,还可以得到一笔补偿金,今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农村宅基地超面积收费一事怎么看?特别是芳溪镇村民宅基地超面积150平就要收费6000元,大家觉得合理吗?能不能接受?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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