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防汛救灾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河北省财政厅紧急拨付1.88亿元防汛救灾资金,其中动用预备费下达蓄滞洪区转移群众临时生活补助1.08亿元、预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00万元,由市县统筹用于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

同时,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工作,强化资金筹措,加快资金拨付,开辟“绿色”通道,兜牢民生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此外,河北省财政厅还临时调拨库款50亿元,保障市县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原标题:河北省财政厅紧急拨付1.88亿元防汛救灾资金)

(来源: 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