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优质的电影剧本讲好厦门故事,发现和培养一批电影编剧人才,助力厦门打造“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的重要战略部署。厦门市宣传文化中心与中国电影家协会海峡两岸电影交流工作委员会、福建省电影家协会、广东省电影家协会,共同举办“第三届‘美丽中国’电影剧本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海峡两岸电影交流工作委员会、福建省电影家协会、广东省电影家协会、厦门市宣传文化中心
承办单位:福建省电影动画协会、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运营有限公司
二、活动流程
1.征集时间:8月1日-9月20日
2.作品初评、终评:9月-10月
3.公布评选结果时间:2023年第四季度
三、题材范围
1.以“美丽中国”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中国梦想、弘扬中国力量,凝聚中国精神,突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挖掘本土文化资源,体现厦门文化底蕴和闽南文化精神内核;体现时代精神,书写厦门特区建设新篇章。
四、申报要求
1.本次征集电影剧本鼓励艺术创新,体现原创精神,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内容体裁不限,但不包括微电影、电视剧剧本。
2.将完整电影剧本(三万字左右)以及该剧本报名表(有多位作者的,每位作者都要填写一份表格)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宣传文化中心邮箱xmwyczzx@163.com。
3.剧作者年龄不限,每位作者仅限提交1个剧本作品。且作品需是未在其他评选中获奖、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一旦发现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等情况,即取消其参与评选资格。
五、评选办法
征集的剧本统一送“美丽中国”电影剧本征集评委会参加评选,组委会聘请中国电影家协会领导、全国知名电影剧作家、电影评论家和电影制作人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
从厦门征集作品中遴选出十部,其中前三名作品参加“美丽中国”电影剧本征集的全国终评。
全国终评获奖作品共有30部名额,分设“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和“新人新作”三个奖项,每个奖项各十部获奖名额。
六、其他事项
1.遴选出的十部作品作者可参加第十一届厦门市文艺创作培训班(第2期),获知名编剧、专家创作指导机会。
2.十部作品将由厦门市宣传文化中心统一集结出版《厦门电影剧本集》(第一卷)。
厦门市宣传文化中心
2023年8月
附件:第三届“美丽中国”电影剧本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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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音乐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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