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律讲法

文章由冯律讲法头条首发

城市里面高楼林立,到处都是高楼大厦。随着高楼的建立,一个新的职业也出现了,那就是高空作业者。

这个职业一般指的是,通过安全绳悬挂在楼房外面,对高楼大厦的玻璃进行清洗。或者是建设、改造楼房时,在楼房外面刷墙。

李师傅就是这个职业中的一员,他有几十年的高空作业经历。能称得上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匠人,所以有很多的顾客都愿意找他。

然而,在一次高空作业时,却被七旬老人割断了安全绳,导致他坠落在地。那这件事情的后续是什么?法院又是如何判处这位七旬老人

受邀前往某小区刷外墙

李师傅由于出生在农村,家庭比较困难,他出生的那个年代大家辍学都比较早。所以他也早早地辍学了,辍学之后就外出打拼。

其实李师傅辍学并不是因为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不想读书了,而是因为那个年代教育资源匮乏。即使李师傅想读书,也没办法继续读下去。

首先学校很少,再一个来说,李师傅家里并没有钱支持他。这也是其他人早早辍学的主要原因。

李师傅刚从农村走向城市,首次步入社会,由于没有文化,也没有亲戚帮忙,孤身一人找工作很困难。

再加上李师傅为人淳朴老实,根本不会想着做生意。他只想找到一份本本分分的工作,也就是在工地上干建筑工作。

虽然这都是体力活,每天都很辛苦,但是李师傅觉得这是靠自己的力气挣来的钱,心里很安心。初到工地他什么都不懂,处处碰壁还被包工头责骂。

但是为了给家里出一份力,李师傅从来没有想过放弃,他一直想着只要自己努力,肯定能学到东西。事实证明,李师傅并没有想错。

经过多年的积累,李师傅也掌握了很多技术。工地上的任何工作,他几乎都能干。但是要说李师傅最擅长的技术,还得是高空粉刷,并且他干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次意外。

因此,也深受包工头的器重,所以这些年来,李师傅也靠这门手艺养活了自己的家庭。后来李师傅的年纪越来越大,不方便再去工地干这些体力活了。

毕竟工地上每天都要接受风吹日晒,挣来的钱可是被称为血汗钱的。李师傅已经无法再像年轻时那样接受这么高强度的工作了。

所以他很久没有去过工地了,只是在平时接一些零碎的杂活。有时候是帮写字楼清洗玻璃,有时候是去小区,维护一下外墙。

这些工作耗时不长,工资也非常可观,所以李师傅也经常接一些这样的工作。一来虽然李师傅不再去工地上班了,二来正好他也闲不住,有个事情做,生活也更充实。

另外,李师傅选择了这些碎活,也能有些收入可以补贴家用。由于李师傅每次接这种工作都能完成得非常地快,而且让顾客满意。

一来二去地,李师傅竟然积攒了很多的回头客,这些人大多数是写字楼里面的后勤工作人员,或者是小区保安。只要有需要,他们第一个想到的都是李师傅。

而李师傅每次也都欣然接受,这一次李师傅应邀前往某小区去维修小区的外墙。小区建立已久,外墙遭受风吹日晒。外墙上早已经变得斑驳不堪,偶尔还会掉落一些墙皮屑。

李师傅,这次的任务就是将外墙再粉刷一遍。这次的工作量可能有些大,但是对李师傅来说并不难。

高空作业不仅考验的是体力,还有心理,但凡有点恐高,都干不了这个工作。

由于小区的物业和保安催得也不急,李师傅可以分几天来完成。前几天李师傅来小区,准备刷墙的时候跟物业沟通过,物业称并没有什么注意事项。

所以李师傅就开始大展拳脚,在那么高的楼外面进行粉刷。前几天一切顺利,李师傅工作得也很开心,并且工作进度很快。然而,在外墙即将粉刷完毕的那一天,却出现了意外。

菜刀割断安全绳

这天,李师傅一如既往地在小区楼上进行高空作业,仍然是像往常一样用安全绳吊着自己。但是在李师傅下至三楼的时候,发现安全绳断裂,这导致他从三楼坠落。

好在他掉落到二楼时,被二楼的阳台挡了一下,这个阳台起到了缓冲作用。所以他掉落在地上的时候,并没有危及生命。李师傅掉落到地上的一瞬间,疼得站不起来。

他掉下来的时候,动静不小。很快就引起了小区内居民的注意,有人察觉到这一幕,就立刻帮李师傅拨打了120。随后,李师傅就被救护车拉到了医院。

在医院经过了详细地检查,李师傅虽然伤得不轻,脊柱严重受损,但并不危及生命

虽然这导致了李师傅以后再也不能干重活了,但与失去生命相比,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经过几天的治疗,李师傅的伤势基本稳定,就选择了出院。住院的这几天,他也在想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掉落。

师傅是一个经验丰富的高空作业者,不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安全绳断开。

那肯定就是有别的原因存在,于是李师傅出院之后就去检查了,那根断裂的安全绳。

他发现安全绳并不是意外断开的,创口非常整齐,很明显就是用利器给割开的。然后李师傅就在想自己得罪人了吗?

可是思来想去,他也想不到自己得罪了谁。如果是小区里面的住户不满意,是可以找物业协商的。在开工之前,李师傅也找物业询问过是否有特殊的要求。

当时李师傅得到的答案是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注意事项,所以李师傅一切都按照自己的计划来工作的。

按理说,既然用户们都没有意见,那就不应该得罪了人,李师傅自己想不到是谁剪断了安全绳。

因此李师傅就选择了报警,希望通过警方能够找出到底是谁。警方首先根据现场的环境以及绳子的状态,判断了断裂的原因。

调查之后发现安全绳确实是被利器给割断,这一点符合李师傅的推断。这也就是说明了这起事故并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故意为之。

那么,到底是谁想要谋害李师傅呢?一般来说,应当就是与李师傅结仇或者结怨的人。

警方为了调查到真相,便开始从李师傅身边的人入手,查了很多人后,却发现李师傅的人缘很好,并没有与任何人结仇。

这些人对李师傅的评价也很高,那么到底是谁干的呢?后来,警方根据调查和监控,锁定了四楼的一户人家。

真凶竟是七旬老人?

这家居住的是一个七旬的田大爷,警方找上门时,田大爷还不知道警方为什么找自己。

等到警方详细地讲述了一遍原因,大爷听完之后称自己不知道警方在说什么。直到警方带田大爷去看了监控,他才承认了自己确实割断了一根绳子。

田大爷对警方说:“我看见没人了,才用菜刀砍的。

虽然田大爷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但是林大爷坚称他看了一下安全绳,上面是没有人的,他才大胆地割断了。

田大爷一直否认自己是故意伤害李师傅,据他所言,他割安全绳的时候,绳子上并没有人

李师傅得知竟然是田大爷割断了安全绳,心中充满了疑问他不明白田大爷为什么要害自己。

虽然现在李师傅的伤已经痊愈了,但是这次的经历在李师傅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恐怕从此以后,李师傅再也不敢进行高空作业了,这是所谓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可是这份钱对李师傅很重要,是李师傅养家糊口的手段。

而警方调查之后,并没有发现这位田大爷和李师傅有任何的矛盾,于是,警方就询问田大爷为什么要割断这根安全绳。田大爷表示,他不知道那是安全绳。

既然他不知道那是安全绳,那又为什么要割断呢?一根绳子对他有什么影响呢?原来是因为田大爷和楼上的邻居,多年来一直有矛盾。

两家吵过不少次架,楼上也经常向田大爷的阳台扔垃圾。田大爷表示:“我跟楼上的关系很坏。”

楼上经常夜里不睡觉,在房间里来回走动,这严重地影响了田大爷睡觉。他之前也找物业反映过。物业管理人员也前来帮田大爷与楼上的邻居协调过,但是每次都是没有结果。

久而久之,田大爷就与楼上交恶了,双方谁也不肯让步。楼上制造噪音,田大爷就拿棍子敲房顶。田大爷要是在阳台晒被子,楼上就往下面洒水。

双方本是邻居,却处成了仇人,时不时地就要吵上几架。周围的住户和物业早就已经习惯了这两家赌气作对,对这种情况已经司空见惯了。

这一次,田大爷总是听到外面有噪声,又看到了有一根绳子,田大爷就以为是楼上的邻居,又在恶作剧。

所以他打算给楼上的邻居一个教训,就在四周没有人注意他的时候,把这根安全绳给割断了。

如今,真相已经被调查清楚了,但是田大爷认为自己并不知道安全绳上有人,所以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李师傅认为,以后自己将面临失业,这对自己的影响非常大。

李师傅想要向田大爷索取赔偿,但是田大爷觉得不知者无罪,拒绝赔偿李师傅。于是李师傅就寻求媒体记者的帮助,将此事曝光到网络上。

直到这件事情在网络上越演越烈,田大爷才找到李师傅,向其道歉,态度也非常好。

李师傅看着他已经年近70,并且和邻居相处得都不和睦,一时觉得他可怜就谅解了田大爷。

李师傅决定不追究田大爷的刑事责任,但是田大爷仍然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希望田大爷能够承担医疗费和误工费。不过,田大爷认为自己道了歉,这件事情就翻篇了,他不愿意赔钱。

可是这件事情,李师傅纯属是遭受了无妄之灾,田大爷与楼上邻居的矛盾与李师傅并无关系。所以李师傅觉得田大爷不可理喻,于是就将田大爷告上了法院。

最终,法院一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情况,给出一个合理且公正的判决结果。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任何人遇到纠纷时的最佳选择!

以案释法

1,什么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要面临什么惩罚?

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的方法很多,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本案中的田大爷是故意伤害李师傅,那么面临的刑事责任就比较重了。不过,本案中的田大爷事出有因,他并不是针对李师傅,而是针对楼上的邻居,并且据他所称,也不知道绳上有人,所以这是属于过失致人受伤。

2,过失致人重伤是什么罪?如何量刑?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九十五条: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本案中的李师傅可以申请司法机关对自己的伤进行鉴定,然后再起诉田大爷。如果符合了重伤的标准,那么田大爷就是犯了过失致人重伤罪。

虽然田大爷并不是针对李师傅才剪断安全绳,但是结果却是造成了李师傅的严重受伤。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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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