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卫生系统的老同志应该都还记得杨阳、朱德昌、汪圣高这些名字。

先说杨阳

杨阳,1956年6月27日出生于六安市霍邱县。他是下放知青,复原高考后考入安徽医科大学,毕业后在六安地区医院当内科医生,后来先后担任过该院的院长助理、院办主任等职。

1999年8月,杨阳调任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先后担任过该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

杨阳刚去二院的时候,该院还挂着六安市精神病医院的牌子,正是在杨阳的任期内,六安市二院逐步被打造成六安市医疗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院。

2011年前后杨阳调任六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2014年10月,时任六安市卫生局正处级调研员的杨阳涉嫌受贿东窗事发,时年58岁。

杨阳受贿案件当年是由上级检察机关指定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侦办,后由弋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15年8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案件审理期间的法律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弋江区法院认定杨阳受贿173万元,据此判处杨阳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刑期是自2014年10月11日杨阳被芜湖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一天开始计算,至2025年4月10日止。

一审宣判后,杨阳没有上诉,一审判决随即生效。

杨阳于2015年9月18日从芜湖市看管所被押解到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的淝河监狱服刑。

淝河监狱又名安徽省监狱总医院,监狱主要职能是收治全省监狱重症病犯和为全省监狱系统提供医疗业务指导,兼具为全省监狱罪犯、犯罪嫌疑人进行司法医学鉴定、罪犯入监体检等多项职责。

杨阳应该不属于监狱重症病犯,他能够在淝河监狱服刑,恐怕与其工作背景有关。

据笔者了解,最近十余年间,安徽省内因职务犯罪获刑的多位曾经的医院院长均有在淝河监狱服刑的经历。

比如,合肥市二院原院长张晓庆、合肥市四院原院长李泽爱、芜湖市二院原院长何思忠、芜湖市五院原院长王玲珑以及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

接下来就来说说朱德昌。

朱德昌,1955年8月15日生,六安市人。

比杨阳大一岁的朱德昌从2004年开始一直担任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他东窗事发比杨阳早几个月,当时他的身份也是六安市卫生局正处级调研员。

2014年7月,六安市霍山县法院对朱德昌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朱德昌的受贿金额是279万元,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朱德昌受审

朱德昌受贿金额比杨阳多出100万元,最终获刑与杨阳一样,他只比杨阳多受了一项财产刑。

朱德昌的刑期是从2014年3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止(其中已扣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折抵刑期3天)。

朱德昌一审判决后也没有上诉,后从霍山县看管所被押解到淝河监狱服刑。

朱德昌在2017年和2020年先后两次被减刑8个月,累计减刑1年零4个月。

第二次减刑以后,朱德昌的刑期是至2023年5月24日止。

据此推断,朱德昌目前已经刑满释放。

初始刑期与朱德昌一样的杨阳,入狱服刑时间比朱德昌晚1年。

和朱德昌一样,杨阳在2017年和2020年先后两次被减刑8个月,累计减刑1年零4个月。

第二次减刑以后,杨阳的刑期是至2023年12月10日止。

本月8日从合肥市中院传来消息:安徽省淝河监狱于2023年8月1日向本院报请对罪犯杨阳予以减刑,报送本院审理。

根据淝河监狱的减刑建议,杨阳从第二次减刑至2022年9月,获表扬奖励6次,监狱方面据此向法院提出对杨阳再次减刑8个月的建议。

目前,该减刑建议正在中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到8月5日止。随后合肥中院会对杨阳再次减刑案件进行审理。如果法院完全采纳淝河监狱的减刑建议,由于杨阳剩余刑期已不足8个月,杨阳可能在法院减刑裁定作出后立刻获释。

杨阳受审

从某种意义上说,杨阳东窗事发与朱德昌有关。

朱德昌于2014年3月23日被六安市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天以后,一个叫李纯明的行贿人被当时隶属于六安市的寿县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李纯明,1970年8月生,大学文化,安徽省六安市人。

此人当年在六安小有名气,曾先后担任霍山利达置业法人代表;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六安卓越房地产公司、六安嘉利置业等公司的股东,还拥有六安市政协委员、民革党员、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等诸多头衔。

李纯明当年在六安承接了许多重要工程,其中包括:

六安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和外科医技楼工程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工程

舒城移动通信综合楼工程

霍山移动通信综合楼工程

寿县移动通信综合楼工程

安徽移动六安公司第二移动通信楼及附属工程

六安市某某局办公楼工程及霍邱县某某局办公楼工程

为了上述工程能够进展顺利,在工程和谐、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工程量增加审核等方面得到相关单位领导的支持,李纯明便大肆向这些领导行贿

李纯明一开始是在六安被监视居住,不久被刑拘,后在2014年4月取保候审。

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机关发觉了李纯明与曾在六安任职的芜湖某局长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的线索,随即李纯明于2014年9月13日被芜湖市湾沚区检察院(当时的芜湖县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后被办案机关查实收受李纯明贿赂的多名六安贪腐干部均在芜湖受审,与李纯明在芜湖受审有一定关联。

芜湖县检察机关指控李纯明的行贿总额是333万多元;其中送给朱德昌的钱最多,累计达136万元,占据了朱德昌最终被认定279万元受贿总额的近一半。

从朱德昌先于李纯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李纯明先于杨阳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节推断,办案人员可能是从朱德昌那里发觉了李纯明的不法行为,进而又从李纯明那里发觉了杨阳等人的不法行为。

杨阳受审

法院认定,李纯明为了在承接二院综合病房大楼施工建设过程中得到杨阳的关照,先后三次送给杨阳现金共计70万元。

2014年4月下旬,杨阳得知李纯明被检察机关查处,因担心受到牵连,将其中的40万元退还给李纯明。但这退还的40万元仍旧算在了杨阳的受贿总额中。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指控杨阳的受贿金额是228.68万元,比法院认定的173万元多出55.68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杨阳收受的这55.68万元分两笔,一笔是前述六安市华裕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中购买的一辆大众SVW6451CED越野车供杨阳使用,价值30.68万元。另一笔检察机关指控杨阳收受李纯明25万元房屋装修款。

法院最终认定,房屋装修费用有无支付以及大众越野车是公用还是私用,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弋江区法院有关杨阳受贿案件的一审判决是2015年8月作出的;两个月后,芜湖县法院对李纯明行贿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以李纯明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芜湖县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对李纯明行贿333万多元的指控,其中包括被弋江区法院没有认定的、所谓李纯明为杨阳支付的25万元装修款。

李纯明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了上诉,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弋江区法院有关杨阳受贿案的刑事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杨阳收受李纯明装修款25万元未予认定,故对李纯明行贿案中向杨阳行贿装修款25万余元的事实也不予认定。

据此,二审法院将李纯明行贿总额从一审认定的333万多元更改为308万多元。

但李纯明并没有因此被从轻处罚。

李纯明二审审理期间,正巧迎来了法律规定的重大变化。

根据2016年4月18日公布的最高检、最高法《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贿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此,二审法院本着上诉不加刑的挑选,并没有对李纯明加重处罚,但也没有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虽李纯明向杨阳行贿的装修款25万余元应从行贿数额中予以扣除,但原判依据李纯明的犯罪事实以及相关量刑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所判刑罚亦属适当,故对李纯明提出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

2016年7月21日,芜湖中院对李纯明案件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李纯明的刑期是从2014年10月1日他被芜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那一天开始计算,至2023年9月12日止。

二审裁定作出后不久,李纯明被押解到位于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的白湖监狱服刑,后在2018年和2020年两次被减刑7个月,累计减刑1年零两个月。

第二次减刑后,李纯明的刑期是到2022年7月12日止。

据此推断,今年53岁的李纯明已经刑满释放超过1年。

当年被李纯明拉下马的,不仅仅只有杨阳和朱德昌这两位三甲医院的院长,还有安徽移动公司六安分公司总经理朱玉成以及杨阳和朱德昌的继任者汪圣高。

办案机关查明,朱玉成在2005年至2009年间,非法收受李纯明现金17万元、欧米茄手表一块(价值4.8万元)。

正是以朱玉成收受李纯明贿赂为突破口,办案机关最终查明2003年至2014年间,朱玉成在担任安徽移动六安分公司、中国移动安徽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74.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朱玉成案件是上级审判机关指定由芜湖市经开区法院进行审理,该案件审理期间恰逢前述的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贿金额在2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处3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据此,芜湖市经开区法院在2016年7月6日一审判处朱玉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朱玉成的刑期是自2014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0月8日止。他是本文涉及的犯罪人员中,最早出狱的一个。

最后来说一说杨阳和朱德昌的继任者汪圣高。

汪圣高2009年至2012年担任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此时杨阳在二院担任党总支书记;汪圣高2012年至2015年案发前先后任六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期间朱德昌是汪圣高的领导及前任。

可能是目睹了杨阳、朱德昌及李纯明等人的先后落马,受到威慑的汪圣高在2015年主动到六安市检察院投案自首,并退赃11万多元。

后经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上半年,汪圣高将其位于某小区的房屋交由李纯明装修,李纯明共支付总价为11万余元的装修款。2010年底的一天,汪圣高还收受李纯明现金20万元。2014年4月,李纯明因涉嫌行贿罪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汪圣高便将这20万元现金退还给李纯明。

法院最终认定汪圣高的受贿金额是31万元。

这不禁让笔者联想到李纯明在芜湖受审期间,其行贿金额从一审认定的333万多元更改为308万多元。

这其中,没有将六安法院认定李纯明向汪圣高行贿的31万元算在内。

汪圣高案件的一审判决是在2015年8月作出的,此时前述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没有公布,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受贿金额10万元以上就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多亏汪圣高有自首情节,才被法院在3年到10年的量刑幅度内减轻处罚。

尽管如此,汪圣高受贿金额31万元,是朱玉成受贿金额的一半不到,仍旧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比朱玉成的刑期长了1倍。

如今,距离汪圣高身陷囹圄已经过去了8年,汪圣高早已刑满释放。

据笔者了解,现年58岁的汪圣高目前在六安中山中西医结合医院担任院长,这是一家民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