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接到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一些名为某某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某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购买的“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得到理赔。

对此,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不是保险,请广大消费者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购买保险应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发现违规开展类似业务的,可以向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报告(联系电话:0931-7879743)。

小贴士:

一、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并非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与广大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并非保险合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合法保障。

二、经营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相关公司,通常没有为未来赔付留存足够的准备金,风险极大。机动车辆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消费者将面临无法获得或者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消费者的损失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三、保险行业建立了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在保险公司连续投保的机动车辆根据历史出险情况,能够享受不同程度的保险费折扣优惠。未在保险公司投保而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的机动车辆,以后再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险时,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