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律讲法

编辑|冯律讲法

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一经爆料,无数家庭因此破碎。为了讨回公道,受害者家属纷纷向法院上诉,而其中,最为积极的要数奶爸郭利。

当时,他刚满一岁的小女儿因为喝了施恩奶粉,患上了肾结石,气愤的郭利立马找到了雅士利集团维权。

但雅士利集团却反而以“敲诈勒索”的名义将郭利告上了法庭,最终,郭利被判处了四年的有期徒刑。

如此一来,郭利不仅失去了年薪百万的工作,还失去了自己的妻女。那么,这整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郭利真的无法讨回公道了吗?

女儿患病 愤怒索赔

事情回到2009年,此时正值三鹿“毒奶粉”三聚氰胺超标事件被曝光不到一年的时间。

郭利是位事业有成的白领,他的女儿当时只有一岁。郭利十分疼爱女儿,就连奶粉也是用当时天天在电视上打广告的雅士利施恩奶粉。

该奶粉据称是市面上少有的、100%进口奶源的奶粉。

本来以为一家人会幸福地生活下去,可是好景不长,不久后悲剧就发生了。

那是一天夜里,他的小女儿忽然就开始了止不住地啼哭。一声声啼哭划破了静谧的夜晚。

任由郭利夫妇怎么用玩具哄都没有用,把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一遍也没发现任何问题。可小女儿的哭闹声甚至越来越大。

终于,郭利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不对劲,连忙和他的妻子一起把孩子送往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医院。

检测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也就是说他们的小女儿的肾中有点状结石,而且还患有肾炎。

而这一切的痛苦都源于施恩奶粉。

2009年3月份,郭利马不停蹄地将家中的施恩奶粉先后五次送往检测,这些奶粉全都测出了三聚氰胺成分。

更过分的是,有一罐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竟超出了国家限量标准的二百多倍。

三聚氰胺俗称蛋白精,是一种含氮杂环的有机化合物,主要被用作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对人体有害,不可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

在那个年代,检验一种奶粉好坏的标准,就是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三聚氰胺不但廉价,而且加在奶粉中能大大提高食品中蛋白质的含量。

有些不良商家为了使劣质奶粉蛋白质含量变高,就会添加三聚氰胺,婴幼儿喝了之后会对身体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就如08年那些“大头娃娃”一样。

成年人食品里都属于禁物的三聚氰胺,竟然会被加在小孩的奶粉里!

郭利和妻子震惊之余,也十分愤怒。他们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雅士利公司的道歉和赔偿,让雅士利公司付出应有的代价。

2009年6月,雅士利集团赔偿了郭利40万元人民币,但赔偿的前提,是郭利一家必须对此事守口如瓶,不能向任何人提起。

拿完赔偿款后,就相当于两清了。

起初,郭利认为,这件事本就是雅士利集团有错在先,不论赔偿与否,雅士利集团都应当主动向社会道歉。

但此时,为了给女儿治病,郭利一家也急需这笔钱,所以最终他们还是接受了雅士利集团的霸王条款。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这立马引起了同样受到雅士利集团奶粉毒害的受害者共鸣,他们也集体向雅士利集团进行维权。

这引起了雅士利集团的不满,认为郭利没有遵守合约。于是他们抓住机会,告诉郭利可以写请求书再次进行赔偿,在之前四十万的前提上继续加。

继续追赔 锒铛入狱

郭利一听,便按照雅士利集团的要求写了封赔偿请求书,上面的金额是200万。而事情在这个时候发生巨大的反转,郭利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反咬一口。

2010年,广东省清远市潮州县法院一审,判处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还没等郭利反应过来,自己就背上了牢狱之灾。渐渐地,他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成为敲诈勒索的罪犯。

郭利期间一直拒绝认罪,所以整整五年的时间,他一直没有被减刑。他想夺回属于他的正义。但维权途中却是充满荆棘,不断到来的苦难一直击打着他。

更可悲的是,在他服刑期间,妻子跟他离了婚,带着女儿离开了,甚至向雅士利集团出具了“女儿无后续疾病”的书面说明书。

因为入狱,他也丢失了年入百万的工作,女儿也变得不认识他这个父亲了。

出狱后,他只能依靠父母的低保维生。自己也老了很多,身体也变差,只能拄着拐杖走路。他的人生已然是十分颓废了。

无数的经历像一座座大山压在郭利身上,但郭利始终没有放弃。他一定要讨回公道,他相信自己总有平反昭雪的一天。

平反昭雪 物是人非

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认定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

郭利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但他已经失去了所有了。妻子的离开,女儿也已经不认识他了。

以案释法

一、郭利可以向雅士利集团申请多少赔偿款?

法官认为郭利的女儿因食用了三聚氰胺超标的雅士利奶粉导致肾炎肾结石,那么郭利就应当出具医疗费单据,依照法律,依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显然,因为食品安全出问题索赔最多能索赔食品价格的10倍。

二、郭利爱女心切,当真犯了敲诈勒索罪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然而我国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郭利得知女儿重病原因,而进行索要赔偿,该行为并没有采用威胁恐吓以及要挟等手段,而是基于一个父亲的心理进行合理的索赔请求。

郭利在获得40万赔偿后,接受电视台的采访,透露出维权的事。

雅士利集团抓住这一点,反咬一口,认为这就是郭利想要继续索取赔偿的手段——用媒体进行施压,从而威胁雅士利赔偿。

他们引诱郭利写下“天价”赔偿请求书,并以此作为证据来起诉郭利。

虽然郭利所利用的“伤害行为”缺乏有力的法律效力,但是依旧有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依旧存在部分正当性。

因此,郭利第二次索赔的行为实际上是缺乏确定的构成要件的,遵循“罪疑惟轻”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无罪。

监督产品质量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以向媒体曝光方式索赔,不能简单等同于敲诈勒索行为。

2016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的第三条,但其在2018才正式执行。
其中明确规定: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就是这短短的几句话,其中包含了多少沉甸甸的故事呢。郭利也是其中的故事之一,但他一定不是唯一的故事。

十年维权改变了郭利的一生,而司法部门如何对于维权和敲诈勒索进行准确地判定,应当是一个值得重视且深思的问题。

否则只会造成很多冤假错案,给更多人带来沉重一击。

案件总结

经过长达九年的艰苦努力和舆论压力,最终郭利于2017年获得了平反。

这个案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反思,也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维权问题更加关注和重视。

郭利案的回顾提醒我们,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同时也需要保障合法维权的权利,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郭利的入狱实际上给当时三聚氰胺事件的维权事件带来了巨大的打击,毕竟郭利的积极维权也鼓励了不少家庭也走上维权的道路。

一个良好的社会消费市场氛围需要每一个消费者来营造,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需要从市场的方方面面得到体现,用正确的方法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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