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46岁的杨水源(化名)与32岁的妻子小梅(化名)和56岁的岳母住在该市的一处出租屋里。杨水源和他的妻子小梅依靠打零工来养家糊口。岳母·曹梅梅(化名)因身体不适,在家做饭。她经常穿着暴露,用言语和身体引诱杨水源。杨水源对美丽的岳母早已心怀恶念,但他没有机会。今年3月18日下午,杨水源回到住所,见妻子不在家,便想对婆婆下狠手。而曹梅梅半推,杨水源还是没能顺利贴合,于是岳母笑称杨水源为“笨蛋”。正当两人互相“打斗”时,小梅打开了门,杨水源的精子射进了岳母的腹股沟。小梅看到这一幕,立刻报了警。公安驻xx市办公室立刻展开调查。

当杨水源得知妻子报警后,便出门逃走,不知道要去哪里。杨水源逃走后,曹梅梅解开了他手中的绳子。

公安警方多次未能逮捕杨水源可能的支持者,因此他们被网上列为逃犯。6月23日晚,办案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该市一家火锅店抓获了逃亡三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杨水源。杨水源承认强奸了他的岳母。

【辩论】

杨水源虽然承认强奸了岳母,但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岳母暴露衣服并引诱他的结果,而这并没有形成事实,因此不应该被判强奸罪。其辩护律师也认为,杨水源不符合强奸罪的法律要求。

【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6。第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任何人强奸十四岁以下幼女的,都应被视为强奸,应受到严厉惩戒。强奸妇女、未成年女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未成年女童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或者未成年女童数名的;3)当众强奸妇女;(四)两人以上轮奸的;(五)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峻后果的。

【分析】

强奸(也称为性侵犯、性骚扰或强迫性接触)是指以武力、威胁或损害的方式迫使受害人违背其意愿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涉及使用武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意图使妇女处于不能抵抗、不敢抵抗或者无力抵抗的状态,或者是利用妇女的愚昧无知状态。无法抗拒通奸。

强奸罪如何界定?

(一)强奸罪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愿,进行暴力、非法性交;中国的强奸保护性自主权。(二)犯罪标的;必须是女性;14岁以下的少女(少女不能是童妓)。强奸尸体还不够强奸,还必须被视为对尸体的侵犯。

(3)行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暴力和胁迫手段必须达到妇女明显难以抵抗的程度;其他手段:利用受害人睡眠、重病或者昏厥的时间;冒充受害人的丈夫或情人;暴力;

(4)违背妇女意愿的理解: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妇女不同意,受害人也不同意。如果两个条件缺失其中之一,则无法确定。

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的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愿,但实际上妇女完全同意或自愿,那么不应认定为强奸。是否违背女性意志,不能只看女性表面上的抵抗、排斥,更要考虑女性能不能抵抗、能不能抵抗、敢于抵抗。既然强奸是违背妇女意愿的,那么行为人就必须采纳足以使妇女无力抵抗或不敢抵抗的方法,那就是武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而这些手段都是强奸的组成部分。如果行为人不使用这些强制手段,即使其行为客观上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奸罪也不能成立。

(五)强奸罪的特别形式:行为人明知该妇女必须或者可以是未成年女童,或者无论该妇女是否未成年而决定实施强奸未成年女童的行为。实施强奸,且被强奸者确实是未成年少女的,即构成强奸罪。

在这种情况下,曹梅梅多次对杨水源进行引诱,导致杨水源产生了邪念。尽管杨水源绑住了曹梅梅的手,但曹梅梅却无法抵抗。女儿报案后,曹梅梅承认杨水源强奸了她。

杨水源的律师在了解全文后为杨水源的清白辩护。

最终,法庭判定杨水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