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8月6日消息(记者刘博伦)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立足城市更新片区资源统筹、系统配套、一体打造,从科学谋划论证、明确实施路径、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用地保障、拓宽资金渠道、开展试点示范等6个方面提出20条推进措施。

《措施》提出,要将城市体检作为开展城市更新的前提和基础,各市、县(市)加快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城市体检制度,编制更新专项规划、加强调查评估,精准查找城市在开发强度、住有所居、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等方面的问题原因。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历史和工业文化资源调查,有效识别更新资源和价值,严防大拆大建。

《措施》明确,在严格执行用地政策、规划管理的同时,设置零星建设土地与周边用地统一规划建设、“带方案供应”、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支持性制度,并规定详细规划中容积率、用地性质、建筑高度等可以适当调整的情况。充分尊重现有情况实际,设置了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格局风貌、街巷肌理、绿地率、建筑密度和消防安全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建筑密度可按照不高于现状水平控制,建筑高度不得突破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高要求。

《措施》指出,片区综合更新改造包括房屋改造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较多内容,不同类型项目盈利水平差异较大,道路、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属于纯公益项目,需要搞好项目收益成本平衡,统筹资源进行“肥瘦搭配”,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对此,《措施》鼓励各地依法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争取专项贷款。鼓励产权人出资自主更新、资产证券化(ABS)、投资人+EPC、发行债券、金融机构和基金支持等多种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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