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打破“谁弱谁有理”的观念,一起看似平凡的案件却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2019年12月30日,广州荔湾区发生了一起特别的冲突事件。
一名还在上学的少年阿俊与一位60多岁的大爷唐某发生口角,最终演变为互殴的冲突。然而,这个案件在审判中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最终反而是阿俊被判定为正当防卫,还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好评。
《——【·案件叙述·】——》
激发的争端:唾沫引发的争吵
阿俊生于2001年,就读于广州一所职校。2019年12月30日下午,那天阿俊正在外出兼职,为了赚取生活费打工。
当他骑到龙津中路时,有一名男子与他同向骑行,突然扭身吐出口水,不慎溅到了阿俊的手上。引起了他的不满。
这名吐口水的男子名叫唐某,年龄在60多岁。阿俊被唾沫溅到后回头看了唐某,并将自行车停在唐某自行车的前面,要求唐某道歉。
然而,唐某拒绝道歉,阿俊当即对唐某进行责备,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于是,两人发生了争吵。唐某说:“要不你吐回我啊!”阿俊感到委屈,决定将手上的唾沫擦回唐某身上。
后来阿俊又气愤地朝唐某吐了一口口水,原本准备离开。然而,唐某也立刻回吐了一口口水,并举起左手向阿俊的脸部打去。接着,两人陷入了肢体冲突,互相拉扯。
唐某拒绝道歉,口角升级为互殴,双方情绪迅速升温,理智被愤慨所取代。之后唐某领先动手殴打阿俊,双方陷入了激烈的互殴。现场一度陷入纷乱,直到围观群众劝阻和制止了冲突,才最终停止了斗殴。随后,有人报警。
在冲突过程中,唐某原本还骑在自行车上,不慎从座位摔倒在地,左腿勾住了车轮,导致左腿发生粉碎性骨折。根据鉴定结果,他的伤势属于轻伤一级。而阿俊的左手皮肤被破旧,属于轻微伤。
因拉扯导致老人左腿骨折,阿俊被老人家人控犯有有意损害罪。
2019年12月31日,阿俊因涉嫌有意损害罪被荔湾公安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8月13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以阿俊犯有意损害罪向荔湾区法院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监控下的每帧每秒
阿俊没有料到,仅仅因为一口唾沫,他陷入了一场刑事指控之中,一旦定罪将面临刑罚。因此,阿俊找到了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律师和王洁娴律师,担任他的辩护律师。
王洁娴律师告诉南都记者,阿俊来到律所时,案件已经进入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她表示:“最初唐某要求的赔偿金额较高,但经过调解后降至5万元。”王洁娴律师表示,阿俊感到自己很委屈,他认为明明是对方的过错,而他却要承担责任。
由于心中存在这种疑惑,阿俊决定寻找辩护律师。在查阅了案件材料后,两位辩护律师认为阿俊没有过错,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希望检察机关对阿俊不予起诉。
在与检察官多次沟通过程中,宋福信和王洁娴律师都提到阿俊并没有实施攻击性损害行为,他的行为是对被害人的攻击行为进行了防卫性的推挡,不应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有意损害行为。
然而,检察机关认为,尽管唐某先动手并有过错,但在唐某倒地后,阿俊仍旧对唐某的脸部打了三拳,这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具有有意损害的意图,构成了有意损害罪。
通过一帧一帧查看监控视频,发觉老人倒地后仍咬着手,这成为了证明阿俊属于正当防卫的实质性证据。
王洁娴律师告诉南都记者,阿俊向她表示,唐某在倒地后仍旧紧紧地咬住他的手指,拔不出来,非常痛苦,阿俊才打了唐某的脸,打了之后唐某才松口。
案卷材料显示,阿俊左手的手指和虎口位置有两个明显的咬痕,已经破裂出血,这与阿俊的陈述相符。
然而,唐某对于咬住阿俊手指的事情进行了否认,并后来辩解说是在双方拉扯的过程中咬的。阿俊的辩护律师认为,唐某在倒地后是否仍旧咬着阿俊的手指是一个微小但极为关键的问题。
正当防卫:一次反常的判决
王洁娴律师说:“现场有治安摄像头,虽然整个过程都被录下来了,但是角度不好,唐某背对着摄像头。”监控视频无法清楚地看到唐某是否咬住了阿俊的左手,只有在唐某倒地的瞬间,唐某的脸在镜头中一闪而过。
阿俊的辩护律师反复观看了这段监控视频,但仍旧没有看到阿俊的手指在唐某的嘴里。随后,宋福信和王洁娴挑选减速播放,一帧一帧地查看视频,最终在画面中看到了阿俊的手指在唐某嘴里的细节。
王洁娴表示,在庭审中,她还向法庭呈现了这个画面,并得到了认可。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当天17:39:54,在推挡的过程中,唐某第一次用嘴咬住了阿俊左手拇指的中间位置;17:39:55,唐某第二次咬住了阿俊左手虎口的位置,阿俊试图拔出手指,双方相互拉扯。
辩护律师认为,从唐某主动攻击到受伤的经过来看,阿俊所做的仅仅是为了防卫自己不受攻击,扯回被咬住的手指,这种拉扯行为完全属于防卫行为,不属于殴打他人的范畴,不符合有意损害罪中损害行为的要求。
此外,辩护律师还提到,有意损害罪要求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在本案的全过程中,阿俊对唐某实施的唯一殴打行为是在被害人倒地后朝其头部打了三下,这三拳殴打行为与唐某的左腿骨折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打唐某的目的是让他松口,这样才能将手指从口中拔出来。
阿俊的辩护律师认为,唐某对阿俊实施的行为,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九条规定的“被害人有过错,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的情形。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荔湾区人民法院于2月20日终于通报了此案的判决结果。令众人意外的是,法院判定阿俊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个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也打破了传统的“谁弱谁有理”的观念。
记者,目前阿俊已回到学校,开始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心态保持很好,“他本身是积极乐观的,一直是相信公平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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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打破了人们长期以来的传统思维模式。它告诉我们,在类似冲突中不能简单以强弱来推断是非。正当防卫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和合理防卫的界限来推断。
法院最终定性阿俊属于防卫过当有问题吗?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这些法律规定,黄某的殴打行为尽管具有“互殴”的表象,却具有正当防卫的法律内涵和实质,法院作出的定性没有问题。
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如何确定防卫行为是否符合合理限度?
在确定防卫行为是否符合合理限度时,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被攻击的性质和程度、被告人的身份和能力、被告人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等。
在该案中,阿俊声称唐某在倒地后仍旧咬住他的手指,导致阿俊感到痛苦,为了解脱他才打唐某的脸。同时,案卷中存在阿俊手指和虎口位置的咬痕,与阿俊的陈述相符。
因此,结合这些证据,可以认定阿俊的打击行为是为了解脱自己的手指,符合正当防卫的合理限度。
如何确定防卫行为的因果关系?
有意损害罪要求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在该案中,阿俊对唐某的殴打行为是在唐某倒地后进行的,主要目的是让唐某松口,以便将手指从口中拔出来。
然而,唐某的左腿骨折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阿俊的殴打行为并未直接导致唐某的左腿骨折。因此,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阿俊的殴打行为并不能构成有意损害罪。
如何利用监控视频等实证证据来解决案件中的争议?
实证证据,如监控视频,在解决案件中的争议时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该案中,监控视频成为了证明阿俊属于正当防卫的关键证据。
尽管监控视频的角度不佳,无法清楚地显示唐某是否咬住了阿俊的手指,但通过反复观看、减速播放并一帧一帧地查看视频,最终发觉了阿俊的手指在唐某嘴里的细节。
阿俊的辩护律师将这一画面呈现给法庭,并得到了认可。因此,监控视频作为实证证据在解决案件争议中发挥了关键的角色。
《——【·结语·】——》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引发了人们对正当防卫的重新思索和认识。它呼唤着社会对于冲突解决的更加理性和平和的态度,不再简单地以谁强谁弱来推断是非。争端发生的背后,是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是人们情绪失控和沟通不畅的表现。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去反思我们在处理冲突时的态度和方式。我们需要更多地倡导理性、平和和尊重的沟通,以幸免冲突升级和损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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