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陕西某地,一名女子和她年仅四岁的女儿惨死家中,该女子曾经趁丈夫不在家连续10年和400多个男人偷情!
这到底是丈夫发觉后恼羞成怒还是奸夫所为呢?
在某个夜晚,陕西某地的某个小区一家住户突发大火,火灾现场浓雾布满,火势非常大。
周围的邻居和小区的住户见状马上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当地的消队接到报警之后迅速出动,赶到了现场,展开了灭火行动。
当他们进入到着火的房屋里面后,在房间里发觉了两具被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难道是因为火灾来的太猛,两人来不及逃跑?
但是消防员却说进入这家住户时房屋并没有上锁并且两具尸体所处的位置上很奇特,看起来像是人为所置。
随后警方立马让法医对这两具尸体进行更深一步的检查。经过法医的鉴定,发觉尸体是一名成年女性和一名小女孩,死者为程某和她的女儿。
并且这对母女并不是被大火烧死的,而是在火灾发生前就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这两具尸体的脖子上都有掐痕,是被人掐死之后凶手制造了这场大火,为的就是毁尸灭迹。
但是这场大火基本上把房屋里所有的东西都烧了,现场并没有发觉有关犯罪凶手的证据。但是警察发觉死者的钱包、首饰等贵重物品都没有遗失,可以推断凶手并不是为了谋财,所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于是警方马上对小区的监控展开了调查。警察发觉有一名男子在案发前曾经在李某住宅附近出现过,而且行为异常,鬼鬼祟祟的,很有可能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为了查清楚程某在案发当天都和谁有联系,警方还对火灾现场程某留下的手机进行了修复和调查。里面的信息不禁让警察大吃一惊。
通过对这些男子的排查,警方锁定了一名男子李某。该男子曾在案发当天受程某的邀请到她家中,并且李某也同意了。
这个李某很有可能就是小区视频监控里的那名鬼鬼祟祟的男子。于是警方马上调查附近的监控查看该男子后来的去向。
经调查发觉,他在案发后去了一个网吧,警方马上派人到这个网吧调取了这个男子的信息,发觉就是李某。
面对警方的询问,李某并不承认自己杀了人。但是直到警方把监控录像,手机聊天记录等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终于绷不住了,承认了自己亲手杀死了程某母女两个,并把作案全过程详细的阐述了一遍。
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一名身为人妇的女子同时和400多名男人出轨,并且遭到情夫杀害呢?
本案的受害者程某,从小学习成绩不太好,本来父母期望着能考上个好大学,以后有条好出路,可是她上到高中就辍学了,不久之后进入到了一家工厂打工。
这个时候的程某才十七八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青春充满,亭亭玉立,吸引了工厂里不少工人。其中有一名工人郭某,从程某刚进厂就对她有好感,并且两人年纪差不多,特别聊得来。
两人的工位也挨在一起,经常有说有笑的。久而久之,俩人一起吃饭、一起上下班,很快便进展成了情侣关系。二人感情特别好,家里人和朋友也都非常看好他们,说他们郎才女貌。后来,二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二人结婚后不久,程某就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女孩。由于家里添了新成员,孩子一个月就要喝好几罐奶粉。郭某发觉在工厂打工已经难以维持家庭正常开销了。就挑选外出打工,虽然程某非常不情愿,但是为了生活,她妥协了。
但是令郭某没想到的是,程某竟然在自己外出打工期间出轨别的男人!
由于郭某经常不回家,有时候甚至只有过年才会回来一次。程某心里非常不好受,得不到发泄,日子过得十分煎熬。
就在某一天,程某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由于厕所堵住了自己怎么都弄不好,就跑到邻居家门口敲门救助邻居王某。王某是个单身男人,独居在家,见程某那么着急,就来到了程某家里。
程某向王某说了情况之后,王某不一会儿就帮程某修好了。王某突然瞥见程某就穿了个吊带,有点害羞。马上就准备离开,可是程某却提出让他在家里吃了饭再走,以表达谢意。
王某刚开始是拒绝的,但是看程某那么盛情邀请,就同意了。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程某突然从冰箱里拿了几瓶酒,说为了感谢王某,要请他喝酒。
随后二人喝了不少酒,由于程某本来就穿的少,再加上有些微醺,看的王某心里直痒痒。丈夫郭某常年不在家,此时对面又坐着个单身男性,程某心里也有一番别的味道。
于是二人越靠越近,最后二人进入程某的卧室,发生了关系。事后,在程某还昏昏欲睡的时候,王某在程某的床头柜上放了400块钱穿上衣服就走了。
等程某醒过来看到那400块钱的时候,拿起来笑着说:“王某这是把自己当成交易了。”但是程某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她反而觉得这种感觉挺好的。
于是二人接下来就开展了多次类似的活动,王某每次也都会给她留下钱,程某觉得这样既能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还有钱拿,非常不错。
于是她想认识更多的男性,赚更多的钱,既满足了自己,又能贴补家里,一举两得。
于是她在社交软件上注册了自己的信息,并上传了自己的照片。很快便有许许多多的男人开始加她。
在通过网上暧昧的聊天之后,便与他们约线下见面,发生关系之后,程某便会拿到钱,前前后后差不多约了400名男子。
在一次间或的机会中,程某认识了本案的杀人凶手李某。
李某是一名已婚男性,但是夫妻感情并不好。因为自己投资把钱赔完了妻子便对他态度很不好,责备他,夫妻感情闹得十分僵。
但是李某在网上认识了程某之后,自己生活开始慢慢变得有了起色。后来李某和程某见了面,李某对程某一见钟情。二人关系变得暧昧起来,并且发生了性关系。
不久之后,李某的妻子终于忍耐不了,和李某离了婚,这让李某十分无望。
但是想到程某,自己好像又燃起了希望。于是他在离婚后,就向程某表白,程某表面上没有拒绝,但是在她心里,李某不过是自己的400多名客户中的一个罢了。
李某这么喜欢程某,为什么最后会杀了她呢?
原先,在案发当晚,两人约好到程某家中。但是由于李某到楼下时突然想给程某带一束花,由于自己挑选的时候耽误了一点时间,就迟到了。
可是程某却很准时的在家中等候,毕竟自己不只是要“服务”李某一个人的。
所以当迟到的李某来到家中后,程某非常生气,她并没有因为李某给她带了花而感到惊喜和开心,反而劈头盖脸的将李某数落了一顿。
数落完之后,程某提出要将商量好的300块钱涨到500。听到这里,李某非常不开心。自己诚心诚意的对待程某,可是在程某心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顾客罢了。
于是二人因为涨钱的事吵了起来。吵得正火爆的时候,程某直接大喊:“别的男人给1000都不说什么,你却在这为了500争来争去!”
看到李某如此不满,程某直接威胁李某说:“今天你要是不给500,我就报警!”
见程某说着就掏出了手机,李某慌了。他下意识地掐住了程某的脖子,大喊:“我什么时候赖过你的帐!”
此时的李某已经被愤慨冲昏了头,他使劲掐住程某的脖子,等他缓过来的时候,才发觉程某已经没了呼吸。
这时候程某的女儿听到吵闹声跑了过来,李某担心事情暴露,就又把程某的女儿掐死了。
为了掩盖自己杀人的事实,李某将母女二人的尸体放在床上,点着了火,火势瞬间布满了整个房间,自己马上匆匆离开。
最后被警察发觉,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以案释法·】——?
丈夫外出打工为补贴家用,作为妻子却在几年的时间里给丈夫戴了几百顶绿帽子,到最后连累自己几岁的女儿也被情夫杀害,亲手毁掉了努力上进的丈夫和一个美满的家庭,实在是可恨!
在本案中,对于李某杀害程某母女二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有意杀人罪是指,有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在和程某发生冲突的时候,被愤慨冲昏了头,动手掐死了程某,在被程某的女儿发觉后,自己担心事情暴露,又亲手掐死了程某的女儿。
李某出于主观上的有意掐死了程某母女二人,非法剥夺了她们生命,所以对于李某的行为应该定有意杀人罪。
那么对于李某杀人之后为了毁尸灭迹放火烧了程某家的行为是否要和有意杀人的行为实行数罪并罚呢?
在我国的一般司法实践中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在实施了杀人行为后,为了毁尸灭迹所采取的逃避侦查的一种事后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宜数罪并罚。
但是,杀人焚尸的行为应当作为情节恶劣,对行为人予以从重处罚。
所以在本案中,李某在杀死程某母女二人之后放火毁尸灭迹的放火行为是属于为了逃避警方的侦查的一种事后行为,是不宜数罪并罚的。
最后李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最终李某被判决有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干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也要抵制住诱惑,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造成整个家庭的悲剧,为自己的家人带来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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