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国大连法院一审判处向中国走私222公斤冰毒的加拿大毒贩弗拉基米尔·谢伦伯格死刑。

然而,加拿大政府却继续将案件政治化,肆意干预。在中国法学者和媒体全力声称这是再审、不适用“二审不加刑”、法院根据新证据对谢伦伯格判刑后,加拿大政府和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仍然指责我们的决定“任意性”,并要求我们释放这个携带222公斤蜂蜜的恶棍。

但就在今天凌晨,加拿大主流媒体加拿大广播新闻网突然发表了一篇让加拿大政府大为尴尬的报道。因为这篇报道透露,早在2012年,加拿大一家法院就已判定谢伦伯格犯有毒品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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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加拿大广播新闻网(以下简称CBC)报道,这位谢伦伯格7年前因毒品交易被加拿大法院判处16个月监禁。

此外,加拿大广播公司获得的加拿大法庭文件还显示,加拿大警方当时发现谢伦伯格的家为贩毒地点,警方缴获了价值近7000加元(约合人民币3.5万元)的可卡因和海洛因,以及超过加元的毒品。贩毒所得3000元。警方当时认为这是一起大案,谢伦伯格被视为罪魁祸首,而不是通常的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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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谢伦伯格的贩毒历史可以追溯到2003年2月,当时法院因持有毒品并意图出售而判处他6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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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CBC曝光的谢伦伯格过去在加拿大贩毒“行径”中,最讽刺的一点是,2012年法官判处他16个月监禁时,同时对他判刑的正是布朗法官(NeillBrown)。在法庭上“劝他善良”。

布朗在宣判谢伦伯格时说:“你们生活在世界上最好的国家,像这样的国家值得更好。”他还特别敦促谢伦伯格永远不要低估这一罪行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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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我们知道,这位谢伦伯格不但听取了加拿大法官的殷切劝告,而且他在2012年审判“向家人和社会道歉”时的“深深悔恨”更是彻底。撒谎。

因此,在CBC揭露他的黑暗过去后,加拿大网友的态度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在这篇报道的1200多条评论中,耿直哥看到,自己“罪有应得”和“自作自受”的意见占据了绝大多数,点赞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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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耿直哥就带大家看看评论区最受点赞的10条加拿大网友评论:

首先,加拿大网友杰米罗宾斯写道:所以他2012年在加拿大被判刑后,继续贩毒。他没有听法官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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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名叫布莱恩·罗伯顿(BrianRoberton)的加拿大网友表示,如果他自己选择这条路,这将是他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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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StellaBella表示,如果你贩卖毒品,尤其是在一些亚洲国家,你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谢伦伯格知道后果,所以他现在必须面对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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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JamesHolden也表示:他无法保护如此执着的人,走私200多公斤冰毒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该网友也认为,加拿大政府不应该为这样一个不良毒贩挑起外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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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DavinGray也同意前四位的观点:无论政策怎么说,如果你在外国犯罪,就必须在其他国家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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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BrianBergstorm还提醒,在进入中国时,中国海关清楚地用红色英文字母写着贩毒是可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所以无论他下次上诉成功与否,他都已经被警告过,但他还是想死。

而下面这位名叫理查德·史密斯的加拿大网友,虽然在发表言论前写了两句话批评中国以表明自己的“政治正确”,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跑到中国去贩卖毒品的谢伦伯格也只能面临这样的命运。。他本人很难同情那些使用毒品毁掉自己和他人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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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网友约翰·特拉维斯、凯文·摩尔和罗杰·杰罗姆也表示并不同情谢伦伯格,认为他是“自我起诉”。

其中,凯文·摩尔还提醒那些为他感到难过的人,想想那些被他贩运的毒品摧毁的人。

罗杰·杰罗姆针对加拿大法律的嘲笑表示:如果我们的法律能更严厉,他会吸取教训,避免这样的命运吗?

事实上,如果西方媒体在谢伦伯格案一开始就能够客观地报道这样的事实,而不是用“意识形态”的方式歪曲案件,制造政治坟墓,案件就不会造成混乱。在加拿大。真是一场风暴啊。

而且耿直哥也不相信加拿大政府没有加拿大媒体就不知道谢伦伯格的背景。但加方却选择利用这样一个在加拿大犯下多起罪行的毒贩来进行政治噱头,称这是中国对加拿大的报复……这一切都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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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真的不是吸食太多大麻后产生的幻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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