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唐山监管分局指导辖内保险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发挥风险管理优势,不断加大港口建设风险保障。2023年累计为临港企业提供风险保障269.55亿元,同比增长20.58亿元。

开展港口企业集团“打包”服务。对唐山港集团和曹妃甸港集团一揽子项目提供风险保障,2018年以来累计为其码头、配套设备、员工等提供企业财产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和意外健康险风险保障金额1461.18亿元。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通过定制隐患排查服务、安全培训、自然灾害预警等,有力支持了港口集团生产和平稳运行。

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支持。针对专精特新企业业务特点提供适配保险产品,如为金属结构制造业高科技企业提供特种设备责任险,对设备本身和意外情况造成的事故进行承保,2023年以来累计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风险保障534万元,同比增长2327.27%。

开展关税保证保险。积极响应海关总署政策要求,配合启动关税保证保险,实现“先通关后缴税”,提高货物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2018年以来,辖内保险机构累计为234家进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328.54亿元。(谷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