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泊头市人民政府官网“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果然寻到了2023年2月3日泊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泊头信誉楼商厦销售不合格小香风连衣裙套装、花朵开衫、时尚休闲长裤、吉米裤子案》(相关链接见“阅读原文”)。
据“泊市监处罚【2023】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经查明,2022年10月11日,泊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与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泊头信誉楼商厦销售的小香风连衣裙套装、花朵开衫、时尚休闲长裤、吉米裤子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论显示,小香风连衣裙套装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31900-2015标准要求;花朵开衫纤维含量标识项目不符合FZ/T73025-2019标准要求;时尚休闲长裤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31900-2015标准要求;吉米裤子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22849-2014标准要求。
泊头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小香风连衣裙套装、花朵开衫、时尚休闲长裤、吉米裤子,其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39条的规定。
2023年2月2日,泊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小香风连衣裙套装、花朵开衫、时尚休闲长裤、吉米裤子;没收小香风连衣裙套装2套、花朵开衫2件、时尚休闲长裤2条、吉米裤子2条;没收违法所得1405元;罚款7606元。
壹
贰
叁
稿件来源:泊头市政府官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