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发展是一个
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
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
资料图
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
或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
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
但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
拆迁之后的安置房建设会稍微落后
资料图
不过大家不用担心了
最近自贡安置房的消息频出
相信很快就能入住了!
日前,由中建一局总承包公司承建的自贡市洞山安置房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自贡市洞山安置房项目位于四川省自贡市,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栋住宅、1栋商业单体和2条市政道路。
项目的顺利建成,可以安置2002户居民,有效改善被安置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并进一步推进自贡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除此之外
其他拆迁安置房
也频传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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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城和平安置点一期安置房目前已竣工验收,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同时,正在落实“回购安置房指标”和“和平安置点多层安置房定户型定量调整为高层安置房”两项新增安置方式,具体分房时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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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安区发布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其中披露了《大安区凤凰街道济公村1、2、3、16、17、18组、石沟村4组、凤凰村7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按照《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第1号),启动大安区凤凰街道济公村1、2、3、16、17、18组、石沟村4组、凤凰村7组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安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大安区凤凰街道济公村1、2、3、16、17、18组、石沟村4组、凤凰村7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见附件)。现将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自贡市大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大安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
二、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4日止,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凤凰街道办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登记,请相互转告。
三、大安区人民政府指定凤凰街道办事处,按照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现在自贡正在加快旧城改造
提升城市形象
相信在逐渐的改造中
自贡老城的大片风水宝地
将会成为自贡发展的活跃契机
为自贡的转型升级扬威助力!
来源:中建一局、西秦会馆、新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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