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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坐月子不可以,那你这个岳母总可以吧!”

一男子当着妻子和自己母亲的面,欲对岳母行不轨,岳母挣扎向二人求救,二人却无动于衷。

之后岳母痛苦不已从而报警,但最后又挑选了原谅女婿。

一家亲人却闹出如此复杂的人伦关系,这到底是人性的消灭?还是道德的沦丧?而为何周围两人同为女性,见此事却无动于衷?这当中是否另有隐情呢?

婚姻幸福美事来

黄某生于四川省,从小也在这里长大。而在其成长过程中,可以说是家庭幸福、顺风顺水,在亲人的保护下黄某从未吃过一点苦、受过一点委屈,于是她便形成了总是与人为善、毫无心机的性子。

在幸福快乐地成长到婚龄之后,她也幸运地找到了自己的如意郎君,很快就商定好了婚事。

而婚后,黄某的生活也一如既往的顺风顺水,不久后黄某就发觉自己怀孕了。

这给了黄某一个很大的惊喜,怀孕生子本来就是黄某计划之中的事,只是比预料中的时间早来了一些,但这并不影响什么,对于黄某来说,这就是上天给她的意外之喜,让她早早地顺利地就能体会到做妈妈的感觉。

在怀胎十月的过程中,黄某一家为了黄某这一胎的平安降生殚精竭虑,对黄某极尽周到的照顾,生怕因为一些疏忽而导致黄某落胎。

一直到快要临盆时,黄某和腹中胎儿都安稳无恙,于是黄某早早地住进了医院待产,就等着顺利生产,子女降生了。

而不出所料,黄某十分顺利地生产了,生下了一个女儿,并为其取名杨某。

年轻生命出瑕疵

这让黄某一家人欣喜若狂,对新生命降生的欢乐和对血脉连续的欣慰充斥着黄某家中所有人的心绪,这也让他们自怀胎以来第一次大意懈怠了,没有注意一场马上到来的灾祸。

尽管黄某一家人再喜欢杨某,然而在尽心照顾的过程中,发觉杨某的表现确实是有些不同平常的,比如在学说话或走路时杨某就比同龄儿童要慢许多,吃饭穿衣也完全不能自理。

但由于爱子心切,他们很快就忽略了这种差异,但终究是掩耳盗铃,这件事在杨某上幼儿园后,就再也无法忽视了。

杨某入学后,无法自理也就算了,自己还经常无法正常参与教学,在其他小朋友学习拼音时,杨某却连发声都困难。

在其他小朋友运动玩耍时,杨某却经常由于四肢不和谐或无法理解游戏内容而摔倒或退出,久而久之这一现象就引起了老师的注意。

发觉杨某这一问题后,老师立刻引起了重视,于是马上就和黄某进行了交流,传达了杨某的在校情况。

黄某听后这才意识到,原先杨某从前的情况都是病症的预兆,天生就是有这些问题的,只是自己没意识到.于是就在与家里其他人商量了过后,将杨某送到了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印证了大家的估计,杨某的精神有些问题,而且极有可能是遗传的.

虽然黄某早就猜测到了,但当一切已成定局时,还是感到万分惆怅,对于自己的掌上明珠变成痴傻这件事,换作谁都将是这样的。

劳神费力谋未来

虽然如此,她还是要振作起来为女儿做打算,她知道像杨某这样的情况继续在这里就读不太可能了,不仅跟不上,还有可能得不到很好的照顾,从而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于是黄某果断地将其送到了特别学校学习。

黄某家虽不算有钱,但由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因此在照顾杨某的生活和治病上一直都很舍得花钱。虽然十数年过去了,杨某的病情没有起色,但只要不说话不做事,杨某也与正常人无异。

而杨某此时已经到了婚龄,却由于其并不像其他人一样生活,她的婚姻就成了黄某心头的一件大事,女儿没办法自己找对象结婚,那自己作为她的妈妈一定要为女儿的终身考虑啊。

于是黄某便为杨某筹划了起来她的婚事,不过过程却并不顺利,由于杨某天生精神有问题,多数人都不情愿与杨某结婚,而剩下的少数人,则条件十分差劲,完全入不了黄某的眼。

杨某虽精神有问题,但也是黄某亲手抚养长大的,不忍随意选一户人家嫁了后让其受苦,于是黄某终于还是在这些人家中挑挑拣拣,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还算让自己中意的人,而这个人就是莫某。

莫某虽不算是什么很好的人家,家里却还有些积攒,人还是一个年轻的大小伙子,没有结过婚,只是曾经有过案底。

黄某刚刚知道这件事时,也是心惊肉跳,但没想到在见过莫某之后,发觉其也是老实能干,并不像会犯罪的人。

于是认为他已经改过自新、金盆洗手了,而又看在莫某也是诚心求娶,于是两家人就顺利地结亲,也算是互相包容、各取所需了。

在婚后,杨某就搬离了家中,去和莫某同住,此后,黄某也经常去探望自己的女儿,而每次探望的结果却都不如自己想的那样。

莫某似乎一改开始的热情,婚后对杨某并不很好,而莫某的父母也是这样,似乎很是嫌弃杨某,这让黄某心中很不是味道。但自己的女儿是这个样子,就算是自己又能多说什么呢?简直是苦不堪言啊。

苦尽甘来喜移居

虽然如此,但莫某家人却也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于是一家人也就相安无事地过了下去,直到杨某怀孕的消息传出。

黄某刚刚听到时,也是十分开心的,毕竟为人父母也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可以家庭完整的,但马上她就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女儿本就由于精神有问题而寄人篱下、受尽苦楚,平常忍忍也就算了,现在怀孕了,正是脆弱的时候,要怎么办才好呢?

于是黄某很快就决定要搬过去照顾自己的女儿,她认为,反正自己还年轻,能帮女儿一点是一点,何况女儿的不幸也有自己的一份原因,自己也希望尽力补偿一点。

随后,黄某在与莫某一家沟通过之后,就打包行李搬入了莫某家,而此时,黄某完全没有预料到之后会发生的那些事,会令她再也不想看见自己的女儿女婿。

起初,一切都还似乎正常,黄某安心地住在莫某家中照顾女儿,女婿也看起来很孝顺,经常关怀自己的生活,亲家也不显得那么冷漠鄙夷,黄某认为一切都正向着好的方向进展。

危机突起被觊觎

但突然有一日,黄某正在家中午睡,却突然听到自己卧室门外有敲门声,黄某惊起,以为是女儿找自己有事,于是急忙就去开门,生怕误事。

但没想到开门后,门外的脸却不是女儿,而是自己的女婿莫某。黄某感到十分惊诧,不明白为何此时的莫某没有上班,而是敲响了自己的房门。

黄某虽疑惑,但想到自己的女儿马上临盆,莫某或许是有事要与自己这个岳母说,于是便开口询问来由。但却不想莫某表情怪异,一言不发,反而逐步向自己靠近。

黄某感到有些慌乱,似乎意识到了事情不对劲,于是便道:“你要是没什么事我就睡觉了。”随后就开始向后退,还打算将门关上,而听到这句话的莫某却突然桀桀地笑了几声,语气晦暗地问:“你是想和我睡觉吗?”。

说着,莫某就箭步跨入了黄某的房间,抱住了黄某就往床上去了,足见其目的。黄某惊诧不已,但还没来得及多想,莫某就已经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于是黄某一边护住自己,一边大声呼救。

家里现在还有女儿和亲家在,只要有一个人来了,自己就获救了,但黄某一边挣扎一边呼救,却始终不见有人来。于是黄某突然意识到,或许向外跑去使自己求救的唯一途径。

黄某突然尽力一推,将莫某推倒在地,向外爆冲而去,刚刚跑到客厅,就看到了自己的女儿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而此时,自己又被爬了起来的莫某按倒在地,这时黄某却并没那么惊慌,她认为有另一个人在此,莫某总不至于丧心病狂至此。

但事实却给了黄某一耳光。

死性不改终犯罪

其实在此前许久,莫某就起了这样的心思,在黄某多次来看杨某时,莫某就发觉这个年轻的丈母娘简直是风姿绰约,比起杨某来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苦于没有机会,莫某只能隐忍。

而令莫某没想到的是,在杨某怀孕后,黄某竟然主动提出搬到莫某处来住,这一消息简直让他欣喜若狂,此后自己就有了绝佳的机会可以发泄自己的欲望。

同时,莫某还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父母,希望父母也可以帮助自己,为自己制造优良的条件,而其父母的思想也如莫某一般如同禽兽,又溺爱儿子,于是也答应了莫某的请求。

莫某知道,还有一个障碍,那就是常年在家养胎的杨某,但依照杨某的精神状态,她又能多管的了什么呢?想到这里,莫某更是感到自己的计划万无一失。

而此刻,这个计划的确顺利实现了,莫某的父母已经不在家了,而杨某虽然还在,看到这一幕却只咿咿呀呀地张了一下嘴,而被莫某瞪了一眼之后,就一句话也没说了,反而自己回了房。

纵然黄某再抵抗,但对于一个壮年男性却也没什么效果,于是莫某便心中意足地占有了自己的丈母娘,而在这过程中,莫某的母亲恰好从门外进来,看到这一幕却异常平静,视而不见地经过了二人,去厨房准备做饭了。

事后,黄某感到十分无望,于是拖着受伤狼狈的身体就去了警察局报案。而很快警察就将莫某捉拿到案,打算移交法院进行审判,莫某也依常理那般求饶悔过,但没想到的是,黄某却不依常理地表示了谅解。

原先,黄某虽因一时情绪报案,但后来仔细想想,自己的女儿精神不正常,本来就不好找对象。而现在还怀了孕,马上就要生了,如果黄某真的坐了牢,杨某怎么办?

想到这里,黄某就向警局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希望释放莫某,可黄某不知道的是,犯下强奸罪的莫某却不能依照黄某的想法释放,而是仍旧要移交法院。

随后,以黄某的证词与生物检测为证据,检察院以强奸罪起诉莫某,最终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律师说法】

本案一经公布,震惊社会,人们对其众说纷纭。部分网友感到疑惑,为何黄某明明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莫某还是被判刑了呢?

此外,见到案件发生却没有救助的杨某和莫某母亲,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如果不需要的话,这是不是就过于伤风败俗、悖逆人伦了呢?这些应当如何解释呢?

一、杨某和莫某母亲看到黄某被侵犯,却视而不见的做法需要承担责任吗?

本案中黄某在被强奸时,杨某和莫某的母亲先后目睹,却都不约而同视而不见,而导致黄某受莫某毒手,而莫某的母亲甚至事先知情且默许。

有很多人感到疑惑,这两人间接导致了黄某的受害,难道不需要为此事承担责任吗?

这是需要视情况分析而定的。

本案中杨某作为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在结婚后受到莫某一家的欺压,也就是说莫某在杨某心中极具威胁,而在莫某强奸黄某时,杨某开始虽想阻止,但在莫某暗暗威胁后,就悻悻离开了。

对于一个受到犯罪人欺压的精神病人,对于其抵抗犯罪人阻止其犯罪的等待可能性极低,且杨某怀孕,不仅无力抵抗莫某,反而还有可能自身受到危险。

而法不外乎人情,我们不能要求一个如此弱势的人挺身而出,所以杨某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而莫某的母亲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人,且有母亲身份,对组织莫某犯罪有优势,所以其具备了阻止犯罪的能力。

此外莫某在犯罪之前,告诉了其母亲,而此时,其母亲不仅不反对,还默认了他的想法,决定为其提供帮助,且经常外出为其提供空间,符合强奸罪的帮助犯的要求,因此莫某的母亲需要承担责任。

二、为什么黄某的刑事谅解书没用?

本案中黄某被莫某在其家中强奸,作为本案受害人,在报案后就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表示不愿再追究责任,但最后莫某却还是被判刑,关入狱中。

有很多人或许感到很奇特,为何案件受害人都不情愿追究责任时,检察院却还是起诉了莫某,而公安机关也不将其释放,究竟为何呢?

这个中原因主要因为莫某所犯之罪是强奸罪,由刑法规定,而这一罪名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权益,还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此外还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因此罪名并非是私罪。

因此不论受害人是否谅解,也不论犯罪人是否有隐情,犯下该罪的罪犯都必须被追究责任,而且一定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公安协助搜集证据和还原案情,以便维护司法公正。

但黄某出具的刑事谅解书也并不是全无作用。

刑事谅解书的地位虽与民事谅解书一致,但作用却不是,虽然刑事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和社会的权益,但主要的受害人则还是当事人。

因此我们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想法,维护当事人的地位,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需要给予受害当事人以谅解的权益,而这一谅解可以在判处时作为出罪条件减刑。

本案中莫某虽当二人的面强奸黄某,属于当众奸淫,却只判处了三年,显然也是由于谅解书的原因了。

结语

犯罪之人穷凶极恶死性不改,且手段下流无恶不作,这样的人我们虽无法令其重归正道金盆洗手,但能够远离他们保护自己。

本案中莫某的行径令人震惊,思想使人唾弃,但其母却一味溺爱,不知劝善,而正是其母,才有了这样一桩惨案,我们在生活中要引以为戒,要明辨是非,不要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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