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否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只免除一个保证人的责任,该行为应属无效行为,因其损害了其他保证人权益,违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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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否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律师解答:

债权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全部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律师补充: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

4.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贺恒云律师简介

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原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公司股权治理架构、建设工程、劳动人事争议、婚姻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担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