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报名提示

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持续畅通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绿色通道”,优先上站体检,优先审批定兵。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参军入伍同样享受“绿色通道”!

应征报名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报名渠道为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从“应征报名(男兵)”进入页面;如果你还没有进行兵役登记,请点击“兵役登记(男兵)”进入页面。

下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报名渠道为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从“应征报名(女兵)”进入页面。

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应征流程(男兵)

1.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 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非大学生)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应征地乡镇武装部。

2.初审初检:乡镇武装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3.体检政考:县征兵办公室向乡镇武装部下发通知明确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乡镇武装部通知应征者,应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联合政治考核工作。

4.役前教育:对体检政考双合格的青年,集中组织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进一步筑牢服役思想,及早适应部队生活。

5.集体定兵: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根据有关原则要求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往)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乡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合格并经公示通过的,由 区 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集中封闭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要将加盖有 区 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基本条件

1.身体条件: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

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

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等,具体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2.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分为初步考核、联合考核和作出结论3个部分。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等的政治背景、违法犯罪等情况。

优惠政策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

2.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发放标准为22821元/年,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在我县应征的青年,到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2倍标准发放,两年共约91000多元。

3.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津贴补助。义务兵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100元/月,两年共25200元;服役满2年退役,可获得部队退役金9000元 。

4.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约 8000 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5.取得一定学历的大学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在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8.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9.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10.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11.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 1 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

12.优先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初次选取为士官的大学毕业生,其就读大学期间的时间计算为服役年限,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服役期间符合条件可以提干,须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29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13.退役安置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14.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时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晋升(授予)一级上士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15.从我入伍的大学毕业生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根据 区 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和报名应征情况,适当予以调控, 并按地区计划 实施。

(2)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从我 区 入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退役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定向招聘。参加综合类岗位招聘的,招聘数量按照不低于当年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岗位的10%确定。具体办法按照省、 地区 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 3 )高级技工(技师)类毕业生应征入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男性毕业生,自应征报名至入伍,享受“四优先”(即: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政治考核,体检政考“双合格”且通过役前教育训练的优先定兵、优先安排兵员方向),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入伍优待金待遇。

( 4 )在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入伍期间为其保留编制、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退役复职后,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在所在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职级、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作为重点后备培养对象。

( 5 ) 在呼中区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及大学毕业生还享受以下政策:从2022年9月起,大学在校生入伍享受2.6万元入伍奖励金,大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追加1万元,即享受3.6万元入伍奖励金。

(注: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学生,参照大学毕业生享受优先征集政策,但不享受年龄放宽、专升本等一些针对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特定政策。)

重要提醒

当兵不花一分钱,警惕“兵托”防诈骗!征兵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条件、组织流程和纪律要求,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多个阶段,受军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洁征兵监督员的实时监督。郑重提醒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当兵靠的是过硬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参军入伍不需要花一分钱,通过各种方式索要财物的,都是骗子。特别是要警惕那些谎称自己有朋友或亲戚在部队有权定兵或提供兵员指标,或者谎称可以帮助打通“关节”让应征青年通过体检政考等社会人员,不要因参军心切上了“兵托”的当。 省 征兵办明确,无论通过什么方式向征兵工作人员行贿、打招呼,无论价值多少,一经查实,在处理征兵工作人员的同时,一并取消青年本人的应征资格。

应征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向 呼中区 征兵办公室反映。

黑龙江 省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 451 - 83800378

大兴安岭地区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 457 - 3479162 1 3904570207

呼中区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 457 - 3479075 1 3763582071

政策咨询电话

区 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0 457 -3 479074;18445813000

呼中 镇武装部:15 645701113

呼源 镇武装部:1 3039925768

碧水 镇武装部:13 039918789

宏伟 镇武装部:13 904575478

监制: 张彬彬 审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 冯宏伟

编辑:张 钊 供稿:呼中区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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