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创建成果,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近日,

南昌市卫健委、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四部门联合出台

《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系全省首例。

幼儿在托育机构上音乐课 资料图

洪观新闻记者 喻云亮

一起来看看吧!

规范收费

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标准

南昌统一价格标准,为全省首个将托育服务普惠价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举措——

  • 全日托(不少于8小时)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混合班)收费标准分别由各县区按不高于辖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年收入/12折算到月)的70%、55%、50%确定;

  • 同一机构半日托(不少于4小时)收费不得超过全日托相应标准的50%;

  • 计时托收费不得超过全日托折算到日标准的20%,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同时落实好质量标准,制定《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标准》,从登记备案、收托管理、保育管理、收费管理等10个方面提出相对应的评估标准,便于机构自评、县区评估。统一普惠协议,制定《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协议书》,明确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与机构签订协议,约定收费标准、收费行为、管理规范等内容。

明确流程

规范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

《办法》提出,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将接受政府指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格,由县级卫生健康、发改部门联合发文确定辖区普惠托育协议价,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同时,符合认定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须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认定(普惠性幼儿园由县级教育部门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托班不需另行认定),经部门审核公示、双方签署协议之后认定。认定后,无重大备案事项变更的,有效期3年,到期后应重新申请认定

其中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含普惠性幼儿园托班)可享受普惠入托补助,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幼儿园托班按照对口监管原则,分别向辖区卫生健康或教育部门提交申请,经部门实地查看、电话回访方式审核,公示后确定补助资格,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标准发放普惠入托补助。

建立机制

强化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管理

南昌明确补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各级财政将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补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按有关标准给予普惠入托补助。同时明确退出机制,自愿退出普惠性或停止办托的,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请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普惠性幼儿园自愿退出普惠性或停止办托的,报请县级教育部门确认)。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取消其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资格,享受政府补助的要追回或取消当期补助经费。

南昌将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对公账户开设、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账目核算、资金监管、机构名单、举报电话等各方面强化监管,并适时通过暗访、随机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进行监督。

《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后续若有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来源:洪观新闻·全媒体记者 高晖

编辑:刘培堃 二审:涂景 终审:李广华

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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