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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崔村老粮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898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崔村老粮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L68777089R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北京崔村福瑞粮店(闵**)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南德调味料超过保质期,违法货值金额17.5元,违法所得5.00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3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11-03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