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沈阳,发生了一件让人气愤的事情,两名穿着时尚的女子,在街头对着一名80多岁的老人撕扯殴打,将老人拽翻在地,路人拉都拉不住,两名女子还把老人手机摔坏。

视频中,两名女子,一人拖住老人的手臂,另一人挥手击打老人,边打边辱骂,在拉扯中老人毫无反抗之力,持续被攻击。旁边一名保安大叔劝都劝不住,女子二人打的老人连连后退站立不稳,被拖拽倒地。目击者称,当时两女子的车挡道了,和老人发生口角后,直接上手打人。

老人被打受伤倒地后,女子将老人手机用力摔向对面马路上的车流里,随后快速逃跑,逃跑时身后还跟着一名小孩。围观群众迅速报警,目前警方已将两女子抓获,正在调查处理。

@蚂蚁说法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其次,故意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中,都包含了殴打他人的行为,前者针对的是某个人,后者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

换而言之,寻衅滋事中的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也就是说,其主观上是逞强、无事生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不管本案定性为故意殴打他人,还是寻衅滋事,两名女子都将面临10-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帮帮团综合百姓关注、鱼乐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