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欠债不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债权人无法通过协商等方式追讨债务时,许多人可能会想到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让欠款人变成失信人员呢?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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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如何让欠款人失信

1、别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债权人向执行法院提交《将被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失信人员有哪些限制

1、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将欠款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在处理欠债不还的问题时,我们应该注重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