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伍小君

近年来,樟树市从市属国有企业组织、战略、文化、投融资、人、财、物等各项职能着手,探索建立国企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以机制防范漏洞,以规范制约权力,强化国企风险管控

一、建立内部监督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成立国资中心党委、国投集团党委内部审计委员会,设立内部审计工作组,每年定期开展不少于6次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政府债券资金跟踪审计以及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审计,将审计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二是实行外派监事制度。从国资中心、财政局、审计局选调4名业务骨干作为外派监事与3名企业职工监事组成国投集团监事会,以企业财务监督为核心,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运营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为重点,着力强化事中监督。三是推行轮岗交流制度。对企业中层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采取内部轮岗、跨岗调配、挂职锻炼等方式实行定期轮岗交流,不仅是为培养复合型人才、锻炼干部队伍、优化干部职业配置,更是及早发现问题、漏洞和腐败,避免出现小团体主义和利益团伙,降低职业廉政风险。2022年以来,内部轮岗55人次、跨岗调配10人次、下派外派锻炼5人次。

二、探索系统施治预防机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企业廉政风险教育、排查、预警、防范、治理工作机制,梳理出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项目建设、资产交易、选人用人、廉洁从业等9个重点方面共43条廉政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实施迹象预警管理,确定廉政风险应对策略,共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5条,同时明晰开展责任追究受理、核查、认定、处理、整改等5个步骤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构建综合监督协同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出资人监督,通过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督协同机制,加强对监督对象、内容、频次和形式的统筹,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2022年以来,对问题线索联商2次、信访联办5次、案件联查7次,实现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监督内容全面覆盖、监督成果及时共享、监督效能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