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战争,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十里血迹斑斑、千里之外尸横遍野。但在战争的残酷中,偶尔也会有一些相互默许的条约。例如,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节:战争期间,一个聚会悬挂了战斗卡,另一方不允许进攻;你不能射击跳伞飞行员......这是真的吗?

战争期间,一方悬挂免疫卡,另一方不得攻击;然而,在战争中不能射杀跳伞飞行员的规定是明确写在《日内瓦公约》上的。根据国际法,飞机是飞行员的武器。如果他们放弃飞机,就等于交出了武器。如果他们没有战斗能力,他们就是非战斗人员。

德国是二战的主要发起者,在屠杀犹太人时毫不留情、无情。但他们的空军总司令戈林却在二战结束时用自豪的语气宣布:“二战期间,德国飞行员从未开枪打死跳伞飞行员。”

以他们的王牌飞行员哈特曼为例。据记载,他在二战期间执行了1404次作战任务,击落了352架飞机。一般来说,能够击落5架敌机的国家的飞行员就被认为是王牌飞行员。向上。在这么多次战斗中,哈特曼也遇到过很多跳伞的敌方飞行员,但他从来没有向他们开枪。他本人也曾两次遭遇弃机跳伞的情况,都安然生还。据说,在德国飞行员训练之初,他们的教官教的第一课就是:“如果我听到你射杀跳伞飞行员,那么我一定会驾驶飞机将你击落。”

美国的做法完全不同,他们实行的是斩草除根的态度。因为在战争中,飞行员比飞机更有价值。如果飞机消失了,可以购买或重建。一名优秀的飞行员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培养出来的。没有飞行员的飞机只是一堆废金属。如果今天放走了敌人,以后再遇到的话,敌人很可能会向你开枪。一句很常见的话是: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和盟友的残酷。

英国、法国等国家对于这个公约基本上都是敷衍的。表面上没有射杀跳伞飞行员的消息,但他们自己不宣传,谁知道呢?

苏联就更直接了。一位名叫波克雷什金的飞行员当众开枪射杀了敌人,并给出了光明正大的理由。射击。

日本,不用说,大家应该都知道,为了赢得战争,他们连自己的飞行员都可以牺牲,让他们以自杀式的方式攻击敌人,更何况是已经在对面的敌人了?打仗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遵守《日内瓦公约》,不向跳伞的飞行员开枪?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