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有仲裁员的地方,就可以开庭。”婺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席仲裁员王亮表示,“今后有劳动争议,当事人不便的,我们可以按法定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到发生劳动争议的乡镇、社区或用人单位等符合办案条件的办公地点,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并邀请企业旁听。”
8月3日,婺源县人社局仲裁院受理了辖区某公司诉郑某某违反竞业限制一案,鉴于本案申请人属外贸行业,案情涉及企业核心人员与企业间关于下游客户与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的竞业限制约定,在县工业园区企业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婺源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流动仲裁庭”,将庭审地点设在企业内部,并邀请县内企业参与旁听,实行公开审理。
“这次庭审给我们省了不少时间。”该案申请人(原告)表示,“我们也愿意有其他公司的人来旁听,希望能引起对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的重视。”协办本次庭审的江西婺酒酒业有限公司的职工表示,“流动仲裁庭”进企业带来了“家门口”的学习机会。旁听庭审的县内企业人员称赞道:“流动仲裁庭开到了我们‘心坎上’。”
“流动仲裁庭”的成立,不仅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还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公开审案,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是婺源县人社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体现。
据了解,近年来,婺源县人社局先后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省内及相邻地区先进做法,围绕“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主题,深入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探索劳动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先后设立了劳动争议投诉窗口、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联席制度和“流动仲裁庭”等。方便群众维权,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2023年是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奋力实现“大提升”之年。下一步,婺源县人社局将把“流动仲裁庭”作为一种常态化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采用流动仲裁庭速裁处理,变“坐等办案”为“流动庭审”,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减少当事人跑腿次数,降低维权成本。打造“高效仲裁、便民仲裁、暖心仲裁”服务形象,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奋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来源:婺源县人社局程永强、汪曼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