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档案

vol.1538

莆田市群艺馆当事人:揭秘一件不为人知的过往

作者:林成彬 供稿:木痴

莆田市群众艺术馆,一座承载着丰富历史和文化底蕴的艺术殿堂。然而,在这片闪耀光芒背后,却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这是一个关于拆迁、资金拖延和土地收回的故事,让我们跟随当事人林成彬的揭秘,探寻其中的真相和困境,理解艺术馆背后的努力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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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于一九八一年十月从仙游县文化馆被借调到莆田地区群众艺术馆的,当时的工作是协助编写出版莆田地区民间故事专辑《九鲤湖的故事》以及编辑《蒲公英》(文学季刊)。

莆田地区群众艺术馆的馆址在莆田县文献路金桥巷1号,是一九八〇年莆田地区文化局花三万元从民间购置的原为民国福建省民政厅厅长陈爱吾的府邸,名叫“爱吾盧”。

原莆田市群艺馆馆长 许经润

这座花园式的洋楼建筑典雅而宽敞,占地面地近两亩,内有假山、鱼池,还有一株百年的含笑花,一棵硕大的木笔花。

艺术馆入驻后,在空地上建了一座四层的办公楼,老洋房便成为了馆长和馆丁们的宿舍。艺术馆是开放式的文化单位,为了方便群众,群众方便,在大门的围墙边加修了一个公厕,公厕外墙栽上了一排方竹,竹苗是我从老家游洋运来的。

02

一九八三年九月九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莆田市,下辖莆田、仙游两县和涵江、城厢两区。同年十一月一日,中共莆田市委、莆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与此同时,莆田地区群众艺术馆也随之更名莆田市艺术馆。

根据莆田市委宣传部的要求,艺术馆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全面介绍莆田古府新市的一本专著《兴化揽胜》和一个全面推介莆田市的风景名胜专题片。

莆田市的诞生似一股春潮鼓荡着每一位莆仙儿女的心旌。我们无不热情澎湃,意气风发,日夜加班,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艺术创作任务。

原群艺馆培养了很多艺术人才,摄影家郑喜扬(木痴)也是其中一个

全馆同心同德,在短短的几年中,艺术馆在音乐、舞蹈、文学、美术、摄影以及理论研究方面,获得省 级、国家级奖励六十三项,在全省群文系统中让人刮目相看。

出作品,出人才,努力丰富莆田市人民的文化生活是艺术馆的宗旨。 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人才培训等实践的历练,催生了艺术馆的人才队伍。

群艺馆文艺汇演

莆田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专业人才的成长,市艺术馆在建馆八年后,就形成了一支拥有五个高级职称的干部队伍,这是当时全国地级市艺术馆中所仅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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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一年八月,为了拓宽文献路,建设新市容,文献路东片区实施征迁改造,在一百天内就完成了19.5万平方米的拆迁。市艺术馆也在拆迁之列。我们服从大局,二话没说,十天内自动搬迁完毕。

按照拆迁安置方案,市里在田尾新区(现荔城中大道建安路三十七号)划拨了六亩多地,并由市财政安排160万元建设新馆。

地皮早已划拨到位,但财政资金迟迟未到。建市伊始,万事待兴,财政困难,谁都体谅。我们默默地等待着,一年、两年、三年。艺术馆先租用四间民房过渡办公。

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振东

一九九二年八月,市艺术馆突然接到市土地局的一纸通知,“原来划拨的那宗艺术馆新馆建设用地因为超过五年未建,已经按规定收回,并以三百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莆田市财产保险公司作为建设用地”。 没过几天,市财保公司大楼的承建队伍就开始动工兴建了。

事出反常也正常。按照土地管理条文件规定,超过五年末建的划拨地,理应被收回。土地局决定有依据。

而市艺术馆等待了五年未动工,是因为财政既定的一百六十万元专项资金迟迟未到,艺术馆何错之有?

04

这分明是一场误会而造成的错误的行政执法!当时,文化系统的年轻人们到财保公司在动工的工地去阻止,要求他们暂停施工,而工人们却置之不理,双方争执起来,险些酿成事件。

这时,市文化局局长王武龙赶来了,叫大家回去上班,并交代我一项任务,要把此事凭实向市委领导反映,只能以专家个人的名义呼吁,希望这个复杂的问题得以解决。

市文化局局长 王武龙

我奉命写了一篇上书,内容如下:

尊敬的许开瑞书记:

莆田市群众艺术馆原址在文献东路金桥巷1号,于一九八八年十月在文献路扩建中被迁拆迁。当时市里下文件确定艺术馆新馆建设方案,划拨了位于田尾的六亩建设用地,并配置一百六十万财政下达的建设专项资金。时过五年,因既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未能到位,艺术馆新馆建设项目无法动工。我们理解建市不久,万事待兴,财政困难,只有默默等待,全馆挤在一处租用的四间民房中上班,而毫无怨言。

前两天,情况突变,市土地局以艺术馆新馆划拨地五年未建之由,予以收回并拍卖给市财保公司建设办公大楼。这样一来,市群众艺术馆在拆迁中归零了!

莆田在历史上被誉为“文献名邦”。莆田古府新市,应以文化立市、兴市。而目前,莆田市的文化设施是“四大皆空”:无艺术馆、无美术馆、无博物馆、无图书馆,这种现象在西藏一些比较落后的地区也罕有。

莆田文献名邦的形成离不开历代历任兴化知府们的文化建树。你作为莆田市最高长官,日理万机,千万不能不理文化!我们呼吁,我们请求,艺术馆新馆的建设用地必须完璧归赵,政府不可失信,文化不可忽视,法度不可乱来!

文后落款三人:林成彬、方金河、周长赋

我们三人在文后签字了,由我去市委找许开瑞书记上书去了。

记得当时我找到市委办秘书吕品,请他转交许书记。刚好,许开瑞书记正在办公室,呂品把信转交后,请我喝了几杯茶。

约半个时辰,许书记出来了,他很有礼貌地握了我的手,说了三句话:“感谢谢你们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莆田市的文化建设至关重要。艺术馆新馆建设的用地和资金保证到位。

许开瑞陪同原省委书记陈光毅视察莆田

我用了一长串的谢谢谢过书记,回去了。

第二天下午两点半,王武龙局长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还有两下子,艺术馆新馆用地退回原主了,一百六十万专项资金已下达到市文化局啦″!

我应道:我屁用也没有,是市委领导从善如流,莆田文化有希望啦!

05

艺术馆新馆很快地建好了,经过装修,形成了演艺厅、展览厅、培训厅和办公区的完善格局,一九九一年,莆田市群众艺术馆通过文化部验评,被列为一级群众艺术馆。

从此,群众文化进入了繁展发展时期,在莆田市建市十周年、十五周年、二十周年、三十周年庆典中,莆田市群众文化的成果皆有不俗的表现,而且在莆田市精神文明城市评选中,为之加分添彩。

前途总是光明,道路依然曲折。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莆田市群众艺术馆突然接到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通知:“根据二〇一三年莆田市第五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决议,为了清还建设莆仙大剧院建设超标欠款600万元的遗留问题,决定把位于建安路三十七号的艺术馆大楼收储拍卖,请予办理相关收储手续。”

事出突然,全馆愕然。记得那时,全馆在集体学习时刚刚学习过《国务院关于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条例中明文规定:“地市级文化体育设施在拍卖、拆迁之前,要经过地方人大论证通过,并报省文化厅、省人民政府批准”。

原群艺术馆美术摄影干部 林祖良

而这一份对市群众艺术馆大楼的收储拍卖通知有点不对劲。

其一是程序不对;其二是拍卖艺术馆去偿还莆仙大剧院的做法有点离谱,艺术馆是国家设置的文化机构,而莆仙大剧院是地方文化机构,无疑会留下“卖了母亲去讨媳妇”的笑料;其三,艺术馆被安置到莆仙大剧院一处四百平方米的逼仄地方,如何能够达标?一级馆立即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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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带着文化人的幼稚病,又一次上书市政府,但还算小心,先送主管局和宣传部。结果,这份“犯上”的上书无人会送到市政府领导手中。

倒是时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李飞亭同志在看到上书后,叫我们补上了那一份《国务院关于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复印件作为法律支持的依据,由他出面协调此事,最终有了最好的结局,就是艺术馆照旧拍卖,形式是资产置换在先,原来的艺术馆大楼与市国资委在妈祖文化交流协会的四楼仿古建筑和十七亩地置换,并由市财政下拨六百万元的艺术馆新馆改建装修专项资金。

李飞亭 图源:莆田中院

李飞亭部长对这件事所作出的努力和行政艺术至今在莆田文化界传为美谈,成为一段佳话。

如今的莆田市群众艺术馆以研艺楼、演艺楼、授艺楼、展艺楼的完善功能和典骓优美的环境,而被誉为群文艺术第一馆,也被文化部评选为“一级馆”。

艺术馆变迁的过程无疑是莆田市发展与前进的缩影,也是莆田市文化事业发展与前进的缩影。在这一过程中,历经了几多困难,几多矛盾,几多曲折,几多彷徨,更迎来了几多进步,几多文明,几多喜悦,几多鼓舞。

今年,莆田市进入了四十周岁的壮年期。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建市初期文化设施“四大皆空”的现象变为了“四大皆雅”:高雅的大剧院,典雅的艺术馆,大雅的博物馆,优雅的图书馆,无不是一流的文化地标建筑。

我虽非僧人,亦不打妄语。但愿这些真实的记述,为人们留下一抹记忆,一些念想,一点思索。

附:作者简介

林成彬,生于1954年8月,福建仙游游洋人。莆田市群众艺术馆原副研究馆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原副主任。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群文学学会会员、中华文化促进会会员、中华佛教艺术品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退休之后,担任莆田学院工艺文化研究院副院长、莆田市传统手工艺商会秘书长、《莆田市工艺美术志》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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