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老人老伴生病需缴纳住院费,老人随即拿着银行卡来到银行取款,当老人拿着从ATM机中取出来的2万元到医院窗口缴费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中有6张假币,老人随即回到银行要求其给自己一个说法,不仅说法未要回,甚至连6张假币也被银行收缴,一气之下老人将银行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大爷居住于山东临沂,家中共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在孙大爷的培养下纷纷成为高校学子,俗话说本事越大,飞得越高,孙大爷的三个孩子在从学校毕业后便选择留在大城市工作,大城市工作机会多,而且工资较高,孙大爷和老伴也比较支持。

平日里孩子们几乎很少回来,只有逢年过节才有时间能回到家中看望二老,虽然孩子们常年在外,但却始终牵挂着远在家乡的父母亲,基本上隔一段时间,老两口就能收到几个孩子发来的红包。

孙大爷老两口勤俭节约一辈子,平常连新衣服也不舍得买,所以儿女们打来的钱基本上都被孙大爷存在银行,这一年孙大爷共收到几个孩子打来的生活费2万余元,孙大爷将其存在银行中,最大的目的就是以防家中发生变故,以备不时之需。

一天孙大爷正和老伴在家中吃饭,当老两口吃完饭收拾餐桌时,孙大娘不知因何原因突然倒地,这可吓坏了孙大爷,连忙叫来邻居帮忙,并拨通了120急救中心的电话,很快急救中心便将孙大娘接走。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经过医生的诊断,孙大娘不幸患上脑出血,需要马上手术治疗,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得知情况后孙大爷当即表示同意,并在相关的告知书上签上自己的大名,按照医院的规定,孙大爷需要预交部分手术费。

为了保证孙大娘在手术过程中遭遇到钱款不足的情况,孙大爷便决定将银行卡中存下的两万元钱都取出来,充值到医院的缴费卡片中,随后孙大爷带着银行卡来到银行。

当天银行办理业务人员较多,正当孙大爷按照顺序排队时,大堂经理来到孙大爷的身边询问其办理何种业务,在了解到孙大爷的诉求之后,大堂经理建议孙大爷到自动取款机中取款,这样不仅方便,而且还不需要排队。

自动取款机前,并在其帮助下成功从ATM机中取出两万元现金,随后孙大爷小心翼翼的将现金存放在一个完整的信封当中,看着钱款到账,孙大爷的心中既心疼又担心,一方面是心疼钱,另一方面更担心老伴的病情得不到控制。

然而当孙大爷带着两万元现金来到医院交费窗口时,对方却声称孙大爷的钱款中竟然有六张假币,这可气坏了孙大爷,自己从自动取款机中取钱,中间也未经过任何人之手,一路直接来到医院,如何会出现假币,思来想去,孙大爷认为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ATM机中吐出来的便是假钞。

随后孙大爷带着这几张假币来到银行,要求其给自己一个明确的说法,谁曾想,银行不仅不认账,反而擅自将孙大爷手中的六张假币统统没收,孙大爷险些被银行工作人员气出心脏病,一气之下,孙大爷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补偿自己600元的损失。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1.银行是否有权没收孙大爷的“假币”?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6条 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向持有人出具假币收缴凭证。

银行作为金融部门,虽不具有执法权和强制能力,但是按照以上法律条文规定,银行可以在发现假币时将其没收,但是在没收之前需要为对方开具假币收缴凭证,不过根据银行的工作记录显示,孙大爷假币被没收时,银行已经为其开过相应的证明,因此从这一点来看,银行无错。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银行对此事是否有责?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孙大爷来到银行存款和取款时,双方就已经构成相应的合同关系,银行作为主管部门,有义务为客户甄别假钞,并为客户提供全套的存取款服务,如果因为银行的过错导致客户资金受损,那银行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孙大爷目前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这六张假币是从ATM机中取出,所以极有可能会得不到法庭的支持。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3.最终结果如何?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10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目前孙大爷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这六张假币出自ATM机,反而银行却能拿出孙大爷取款时所有钞票的编码。

综上所述,最终法院判处孙大爷败诉,并承担诉讼过程中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