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黄正林教授

摘要

渭华起义是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陕西省委按照中央总方针举行的一次武装暴动,成功地把传统农民反官府的经济斗争引导到政治与军事斗争上。渭华起义中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组织农会和动员农民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短短两个月内,该起义在渭华地区建立了3个区级和46个村级苏维埃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领导的武装暴动中不多见的。该起义从组织策划开始就主张对敌斗争采取游击战的策略,并制定了游击战原则,对丰富中国共产党军事思想史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农民运动;渭华暴动

渭华起义于1928年5月—6月发生在陕西关中地区,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西北举行的规模最大的武装暴动,在党的历史上有重大的影响。关于此次起义,以往学术界讨论较多,其中吕夷考证了该起义的时间、领导、陕东特委、“左”倾盲动等问题,解决了研究该事件的几个关键问题。另外对其历史地位、西北红军的创建及民众动员、历史特点等相关问题都有讨论。如果走出传统革命史的叙事模式,系统梳理文献和思考这次武装暴动,并把它放在中国共产党革命、党在西北革命运动发生、发展的历史场景中去思考,还有比较大的研究空间。本文以1927年—1928年形成的原始文献和20世纪80年代地方党史工作者采集的口述资料为基础,对渭华起义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主要针对中共如何把关中地区传统的农民运动引导到苏维埃革命的道路上以及渭华起义的决策过程和苏维埃运动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本文作者著《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

一、中共革命与渭华农民运动

渭华起义的核心地区包括陕西关中民国时期的渭南和华县各一部分,南靠秦岭山脉,北临西(安)潼(关)公路。潼关至西安的公路(大道)是连接中原与西北的交通要道,晚清至民国时期过往军队、官员频繁,渭华地区民众支差较多,也面临着纪律不良的军队的抢劫。为了自保,许多农民从小就开始习武,有的成为“刀客”,有的参加了乡村民间秘密团体——哥老会或红枪会。故近代以降,农民反官府斗争频发。发生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席卷西北的回民反清斗争就是以关中渭华地区为起点。晚清至北洋时期,渭南不断发生农民抗捐、抗税的武装斗争。1900年农历八月底在渭南高塘镇、崇凝镇爆发了江湖会首领田贵宾领导的反官府斗争,这个地区是后来渭华起义的核心区。1906年,因兴建西潼铁路向农民征收“铁路亩捐”激起民变,华阴、华州、渭南一带百姓揭竿起事,华阴县令被杀。1923年12月,渭北固市和渭南县东原、西原发生农民“交农”运动,农民和当地军警发生激烈冲突。1924年1月,该县高塘农民再次“交农”。从这些无政治目标的“交农”斗争,折射出近代以降渭华地区官民之间关系紧张,长期处于对立的状态。

中共渭南地委党史办公室编《大革命时期的渭南地区农民运动》

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第二年中共革命的火种就开始在渭华地区传播。1922年3月,在华县咸林中学担任教务长的魏野畴聘请了共产党员王复生、王懋廷到该校任教。7月,武汉中华大学毕业的渭南人王尚德,受中共武汉党组织和董必武的派遣回到家乡创建党团组织。9月,王尚德在赤水镇建立了赤水职业学校,以教职立足,在青年学生中宣传马克思主义。王复生、王懋廷和王尚德到陕西前已是中共党员,魏野畴1923年入党,他们是最早到渭华两县活动的中共党员。特别是1923年至1925年,一批在外地求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青年知识分子先后来到渭华地区被聘请到各校任教,在学生中组织各种进步社团,如“赤社”“民权运动大同盟”“青年同志会”“青年励志社”“青年文学社”等,把大部分学生吸引到这些组织中来,阅读进步书籍和杂志,如《共产党宣言》《唯物史观》《资本主义浅说》《阶级斗争》《中国青年》《向导》等。在赤水建立了青年团组织,“一时赤水、华县成为陕西地区新文化新思想的重要据点”。1924年1月,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后,马克思主义宣传扩大到关中,三原、泾阳、蒲城等县。1925年五卅运动期间,在三原成立了陕西学生总会,并创办了“暑期政治训练班”,由魏野畴、耿炳光、王尚德等共同主持,引导大批青年学生走上革命道路。他们还建立了华县、高塘、赤水等特别支部,并推荐青年学生报考黄埔军校和农民运动讲习所等,为以后中共在渭华地区的革命发展播下了火种和奠定了基础。

陕西省革命烈士事迹编纂委员会编《魏野畴:传略·回忆·遗文》

1926年11月,冯玉祥率国民军解西安之围后,旅外的陕籍学生党团员、进步青年大批回陕,推动了陕西国民革命和农民运动的发展。特别是在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的陕籍学员也陆续回来,成为组织和推动农运发展的骨干力量。1927年1月,国民党陕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通过了《农民运动决议案》,为推动本地农民运动提供了政策支持。2月,国民党省党部成立了农民运动委员会,共产党员黄万平、张含辉、亢维恪、陈家惠为委员,中山学院还设了农运班,以培养农运干部。国民党陕西省党部成立了西安、渭北、陕东区农运办事处,其中陕东办事处负责区域为渭南、华县、华阴和潼关。3月,中共陕甘区委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制定了关于农民运动的方针,认识到中国革命“就是农民革命”,指出“党的发展当与农运相适应,凡农运所在,我们必须使党的发展相继而至”。因此开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农运上来,把农运工作的重点“尽量集中于渭河两岸地区”。中共党员在渭华地区帮助国民党建立了县党部,并以国民党党部名义指导当地农运,使农运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因此,1927年春,“陕西出现革命高潮”,这个高潮以农民运动为核心。

同年6月,陕西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农民协会,发表了《陕西省农民协会成立宣言》。指出:“在全国的政治局面,我们当然是要誓死站在全国农民协会旗帜之下,与全国农民结成亲密的关系,与工人及一切革命势力巩固联合战线,共同努力进攻,使恶势力发抖!”省农民协会成立后立即做出决定:一是指派“可靠同志五六十人为特派员,按月发生活费以专责成”,到各县领导农运工作;二是指定视察指导员十余人,“视察各地农运实际状况,以便直接指导”;三是刊印各种宣传品,如《陕西农民》《农运丛刊》《农民生活》等;四是组织农民自卫军,“各县目前至少应训练常备军一百名,并制定徽章”;五是制造各种调查报告、表册、农旗、图记式样。因此,陕西省农民协会成立标志着农运由以前分散自发向集中统一领导转变,由抗捐抗税的经济斗争向推翻乡村旧政权的政治与武装斗争转变。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大革命时期的陕西地区农民运动》

中共陕甘区委提出“党到农民中去”的口号后,长期活动在城市党团员和知识青年脱下长衫到农村中去。省委派肖明任渭南县委书记,王林任华县县委书记,不仅加强了当地党的领导力量,而且把工作重点放到动员和组织农民上来。他们深入红枪会等农民团体,注重农民生活的调查、农民问题的研究和对农民的宣传与训练,发动和动员农民,使农村中“农民同志及农村支部均有增加”。1927年7月1日统计,渭南有中共党支部20个,党员213人;华县有支部25个,党员184人。两县党员和支部到年底都有所增加,渭南县委书记肖明给中央的报告中说:“自我在渭负责县委书记后,集中人才力量加以整顿收拾并扩大,至去年(1927年——引者注)十二月,渭南一县党团同志约一千人以上,组织颇严密,指挥极统一,与当地各种反革命派可以说是战无不胜。”王林任华县县委书记后也积极发展党、团员,“一九二七年底,党员发展到三百七十人,团员六百多人。高塘一带的村庄小学教员大部分是党员”。在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受过培训具有农运知识的杜松寿、李维屏、李秀石等回到华县,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了一批乡村农运骨干和积极分子,并成立农民协会,使“华县农民运动更加蓬勃发展,各乡、村农协工作也更加出色”。省农协派到各地的特派员、视察指导,督促“干部深入农村,一村一村、一区一区”组建农协,把农协几乎建到每个村庄。据统计,全省60余县建有农民协会,会员最多时达到75.5万余人,即使大革命失败后农协会员急剧减少,中共陕西省委成立时仍有会员37万人,“仅次于湖南和广东,居全国第三位”。渭南、华县成为陕西农运最高涨的地区之一。1927年9月统计,渭南有区农协9个,村农协135个,会员5 131人;华县区农协8个,村农协324个,会员5 114人。这些农协还成立了农民自卫军等准军事组织。1927年3月初,渭南第四区农民协会成立时,各村农协“即整齐队伍,源源不断而来,计所到农协会数约十二处,人数达千余,手中所持,肩上所荷,均系土枪、刀矛、台枪之类,颇为齐备”。5月,华县成立了农民自卫军委员会,并筹设县农协、高塘区两处常备武装。农协会员的武器有的是自制的,有的是从反动军队中夺取的。受传统农民“交农”运动惯性的影响,又借助国民革命之势,在中国共产党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下,陕西农运得到了较快发展,形成了一股洪流,如时人所言:“农民协会及农民自卫团、自卫军如潮似涌的暴涨,靡可阻止。”

肖明

中国共产党介入农民运动后,农民斗争的矛头直接指向控制乡村权力的士绅阶层。“各地党、团员带领学生经常深入到各村、镇宣传、演新戏、说顺口溜、散发传单,宣传农民所受的痛苦和军阀、恶绅敲诈勒索农民的罪行,宣传反帝、反蒋,特别是反对冯玉祥的反动统治,鼓动群众起来抗粮、抗捐、抗租、抗税、抗一切摊派,组织农民清算土豪劣绅的账目”。经过大规模的宣传,农民懂得了一些革命道理,“革命情绪为之高涨,阶级矛盾也进一步加剧”。陕西农运中提出“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所有地主、士绅都成革命对象,农民协会明确规定其任务是“打倒土豪劣绅,废除一切苛捐杂税,保障农民利益”。在农运发展过程中,中共陕甘区委提出了“一切乡村政权归农民协会”的口号后,农会把斗争的目标指向了以士绅为核心的乡村旧政权与旧势力。省农民协会颁布的《惩办贪官污吏及土豪劣绅决议案》授予农民协会“自行逮捕处决”土豪劣绅和没收财产之权。对于农村中一切旧官产如乩坛、同善社、祭祀会、庵、观、寺、院、县田等“一概收归农民协会”。农民协会“实际上变成农村唯一的政权机关,各村大小事一律由农协裁决”,旧政权中的区长、里正等也要听命于农协。各地农协展开了对以士绅为核心的旧政治势力的斗争,有的士绅被农民协会算账,有的被戴上高帽游街示众,有的被处以死刑,民愤极大的劣绅甚至被当场打死。华县农协成立后,明确提出:“现在农民已经组织起来,决不许二、三恶绅把持县政”,所以公布了县知事叶振本的各种劣行,赶走叶氏,并向省民政厅提交了“委贤明长华”的呈文。1928年1月25日晚,赤水农民“杀死三名恶绅,干掉两名商会会长”。在华县,赤水职业学校共产党员、团员与当地农协、地方党组相互配合,也展开以惩办“土豪”“劣绅”为中心的革命斗争。随着农运的发展,以农民协会为代表的新生力量与以士绅为代表旧势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农协取代了乡村士绅的权力,士绅阶层感到岌岌可危,于是和农协展开了争夺乡村权力的斗争,“宣化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华县文史资料》第二辑:渭华起义(华县部分)专辑

渭南县城西北八里的槐衙村,村外有座“宣化观”,庙宇有上殿、中殿和前殿,庙产属于沋西里东五社所有。1914年,附近农民利用该观创办了宣化初等小学,招收当地农家子弟读书。1918年当地士绅景行之等将“乐育高级小学”从县城迁至宣化观“暂借办学”。“一观两校”的局面出现后,双方虽然一直处于对峙状态,但也相安无事近10年。1927年,中共党员刘廷献、共青团员刘克俭等到乐育高小任教,并在学校宣传进步思想,培养进步学生,吸收附近村庄小学教员及农民入党,建立了党支部,引起地方当局和士绅的不满,刘廷献等人被乐育高小解聘。为了挤走乐育高小,渭南县农会会长李维屏以沋西里东五社名义交涉交回宣化观房舍,双方矛盾开始激化。寒假期间,在中共地方党组织的支持下,刘廷献等人将宣化初小改办为高等小学。次年春开学后,“由于宣化小学联系群众,师资力量强,乐育高小的学生纷纷转入宣化高小,使其学生所剩寥寥无几,无法开办”。2月28日,景行之等地方士绅带人到宣化高小殴打教师和学生,并强迫学生搬回乐育高小。中共渭南县委、团委决定以该事件为契机发动学生和士绅斗争。2月29日,在渭南县委、团委的鼓动和支持下,“渭南中学与县立高小同学全体以学联名义去出发,直接去到宣化观,以暴动手段援助宣化学校”“宣化观的周围即被四、五百农民与二、三百学生包围了,震天价呼着‘打倒劣绅’的口号,攻进乐育学校”。士绅们也不甘示弱,手里拿着刀和棍棒,并向群众和学生扔石头、砖块,双方发生了严重的暴力冲突,2名士绅被群众打死,1人被丢进水井受伤,1人被打伤。该事件又被称作“二·二九”事件。中共陕西省委认为该事件是革命高潮到来的标志,看做是中国共产党在陕西革命斗争史上的“一个新纪元”。

中共渭南地委党史办公室编《陕西党的工作的新纪元——宣化斗争》

二、中共陕西省委发动农民暴动决策的形成

尽管陕西农民运动如火如荼,但远离当时中国革命的中心,尤其“八七”会议前中共陕西省委(下文简称“省委”)的工作长期得不到中央亲炙,如省委在一份报告中说:“过去中央对陕西省委不太密切,文件全收不到,一封信也莫有见过,一点指示也不见,所以工作感受了莫大的困难。”“四一二”政变后,陕西党组织依然依赖于冯玉祥、于右任等国民党“左”派,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没有做好应对局势骤变的准备,因此“当着反动局面已经到来的时候,党又没有适时的有计划的组织退却,故在政治上及组织上造成很混乱的状态,党员大批退党或消极,一部分党员被捕或被杀,少数愿意继续革命的党员,也一时失掉方针和自信”。特别是冯玉祥“清党”后,陕甘区委做出决定:“(一)由陕甘区委发出紧急通告,各级党、团部都暂时停止活动,听候中央命令……(二)主要领袖都离开西安。(三)派李子洲到武汉向中央请示。(四)机关暂时秘密起来,即由北大街迁到红埠街九号,重要人物白天不出来,晚间活动。”从这个指示看出,省委表现有点惊慌失措的状态。党的基层组织也处于涣散状态,“党的下级干部及党员有许多已经消极动摇,已至脱离革命;一部分较好的党员则散布于农村,或任小学教师,或闲住家庭,或混迹于土匪群中。党内悲观失望的情绪增长起来,党的组织也大为缩小了”。白色恐怖笼罩着陕西,中共陕西地方党组织被迫转入地下的情况下与中央失去了联系,既“无法了解全国情况,也无法知道中央的方针和策略”。为此,7月下旬,省委派李子洲到武汉向中共中央请示工作。李子洲到武汉时,正值中央“八七”会议后,8月12日,在听取李子洲关于陕西党的工作和面临问题的汇报后指出,中央要求陕西在党组织方面“改变党员的质量和成分,即要增加农民的数量”;在武装斗争方面“农运集中重要几县即可开始暴动”。14日,中央又对陕西党的工作做出指示:“陕西主要的革命力量自然是农民……党的组织要根据紧急会议的组织决议案,改组各级党部,有农民基础的地方及淮[雒]南等县,应提取农民同志加入县委工作。现在党员成分,知识分子太多竟占了百分之八十多,而工农不及百分之二十,以后应当增加工农成分,要立即大批的吸收农民加入党。”这是“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直接对陕西党组织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重点是加强农民斗争的组织和领导。

李子洲武汉之行不仅打通了省委与党中央的直接联系,还将“八七”会议和中共中央的指示等文件带回陕西。9月26日,省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简称“九·二六”会议),讨论了“中央八七决议案及其对陕西工作的指示”,表示“完全接受”。根据“八七”会议精神,省委“九·二六”会议做出了《政治形势与工作方针决议案》《农民斗争决议案》《军事运动决议案》等,并指出:“我们确信农民在此种加重的剥削之下,其革命的情绪,必于最近爆发起来,我们要在土地革命的政纲之下加紧农村中的阶级斗争,准备总暴动。”这次会议是省委工作重点转移的重要节点,结束了因冯玉祥“清党”所造成的混乱状态,“使坚决革命的党员获得了自信和方针”。正如省委通告中所言:“自政变后,党的组织经过不少打击,日在混乱的状态中,对一切工作莫有统一的正确的策略,几乎是‘亡党’的现象!早就决定召集扩大会议,因事实上的困难,直延到九月终才能实现。同时有中央八七紧急会议的文件到达,更增加了这次会议的内容。这次大会后,党的策略、党的组织,转入一个新时期。”此后,省委的工作重点转变为发动全省农民总暴动。

1927年11月1日,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通过了第十五号通告,指出组织“工农贫民兵士群众武装暴动,反对国民党及军阀的祸国殃民的战争,变军阀战争为民众反军阀的战争”。发动工农民众暴动后,“建立工农贫农兵士代表会议的政权(苏维埃政权)”。11月6日,中共中央就农民暴动问题专门指示省委:“尽可能的发动农民暴动,从抗捐、抗税、抗租、抗粮的口号之下,引导农民群众发展到一个广大的农民暴动,大杀豪绅地主,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交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实行一切乡村政权交农民协会,一直到推翻整个的反动统治拿到政权。”并提出“对工作不积极,观点不正确的人,要坚决的取消其领导地位,甚至清洗出党,提拔在斗争中表现得积极的分子——特别是贫农分子来参加党和群众中的领导工作”。中央针对陕西省委工作的现状和模糊不清的认识,明确指出既不能依赖于冯玉祥,也不能依赖于于右任。“我们要计划根本推翻冯的统治……我们党的一切都应建筑在群众基础上,在民众的基础上来形成反冯势力”。中央对于右任做出的判断是:“于右任早已离开革命的阵线,早已为土地革命的高潮所惊退,现在甚至在哪里咒骂土地革命,我们对于这种分子,还有何幻想之可能!”“陕西省委不但本身而且要向一般同志纠正对于的幻想,指出我们的出路不是在于右任身上找,而是去领导工农贫民实行暴动夺取政权中去找”。中央的指示回答了省委及部分党员干部对于冯、于的迷惑和不清晰的认识。

于右任

省委虽然做出了总暴动的决策,但迟迟未能付诸于行动,受到中央的批评。1928年1月2日,中央来信强调指出:“陕西农运的第一个口号应是变和平的依赖政治势力的请愿运动为激烈的反对地主军阀的直接行动。这个直接行动正是土地革命之开始,杀豪绅地主,没收一切土地,焚烧契约债券,分配富户财产给贫民,更都要农民自\[己\]动手来干,以达到武装暴动的局面。”中央认为陕西已经具备了组织暴动的基础,陕西革命高潮已经到来,“陕西现在已经是军阀统治最脆弱而内部冲突最复杂的地方,虽然我们党主观上的机会主义放弃了对于工农的领导,错过了许多客观的机会,然而工农自发的斗争一点也没有停止过,兵士也一天天革命化。革命局面的自然发展,毫无疑义的前进不已”。中央认为陕西省委没有领导农民立即暴动是知识分子的机会主义思想作祟,陕西党的“各级指导机关大部分被知识分子包办,执行了很长期的机会主义政策……”陕西党的出路在哪里?中央指出:“彻底的肃清党内机会主义,使每个党员参加斗争,从斗争中不断的坚决改造党,使之成为真能领导群众的布尔塞维克的党,如此在党的领导之下使城市工人的势力和乡村农民的割据势力及革命士兵的响应互相结合,以造成一县或数县的割据局面。陕西的党必须如此艰苦有计划有步骤的从日常斗争中,发动群众的革命高潮,造成群众的革命基础,然后才能达到革命的前途,而不致于反对机会主义之后,又从新作出不要群众的军事投机或小资产阶级拼命的盲动主义的错误。”中央对省委的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指示,一方面逐渐消弭了省委和部分党员干部对冯、于的幻想,廓清了认识,坚定了土地革命和建立苏维埃的信念。另一方面也使省委开始认识到自大革命失败后到1928年初“没有充分接受‘八七’会议的精神”“没有注意到武装暴动的策略,没有注意到工农斗争的煽动,没有注意到反对国民党,没有注意到明白地反冯,没有注意到苏维埃政权的宣传”。连续6个“没有”,反映出省委的深刻自省。

中共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

中央连续几封指示信,迫使省委从1927年11月30日至1928年1月5日连续召开四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央的指示和关于农民暴动的问题。11月30日,省委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中央11月6日指示,在讨论发动农民暴动问题时,省委领导成员意见发生分歧,省委书记耿炳光认为起义条件不成熟,需要做比较充分的准备。团省委书记张金印(张慕陶)提出“团中央关于立即组织暴动、成立苏维埃和开展游击战争的理论”,主张在陕西立即发动农民暴动。省军委书记李子洲认为张金印主张“立即组织暴动”的条件不成熟,支持了耿炳光的观点,提出“应该进行准备工作,以便在时机到来之后组织起义”。会议经过激烈讨论,最终采纳了耿炳光、李子洲等的意见,既不能立即暴动也不要拖延太长时间,而是决定立即做暴动的准备工作。但从事后看,该决定并不符合当时中央的相关政策。12月7日,召开省委第二次全会,决定增加省委委员2名。最初讨论时提出新增1名知识分子委员,1名农民委员,但最后决定新增两名委员均为农民,“不增加知识分子。即通知各县委报告农民同志中之堪任省委者,以备提拔”。次年1月4日,省委召开第三次全会,根据中央来信,对省委工作做了对照检查,认为省委“过去少注意于鼓动和领导广大的农民群众武装暴动,甚至有在客观上阻止农民暴动的机会主义的政策与行动,使陕西的农民有自然暴动而且到消灭的事实”。因此提出执行政治纪律,改组省委常委,取消“前届省委书记耿炳光同志的书记职权,并开除省委”,增加正式、候补委员3人,其中正式委员王松年,候补委员张振海、郭世英,均为农民。次日,接着召开第四次会议,选举潘自力为代理省委书记。关于农民暴动的问题上,共青团省委比党的省委更激进,认为“革命是要高涨的”“这个高涨是最近将来的,是又一次高涨”。受中央各种指示和信件的影响,陕西开始执行更为激进农民暴动政策。

在撤销持有农民暴动时机不成熟观点的耿炳光省委书记职务和增加农民委员后,新省委于1月12日做出了“开发游击战争由部分的农民暴动过渡到全陕的总暴动”的决定。具体办法是:“(1)阴历腊月三十、正月初一、初五等日,一般官吏、豪绅、驻军都注意到过年的事上,我们可以乘机杀豪绅官吏,劫夺军队的武装。(2)二、三月正是农民青黄不接的时候,贫苦农民多半挨饥受饿,我们在此时可鼓动乡村农民抢劫富户、豪绅等囤粮,大杀豪绅,并准备夺取城池要寨。杀官吏,夺取驻军武装,酿成全陕的大骚动。”这次会议做了在全省进行总暴动的决策。2月,省委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决议案中指出:“陕西C·P目前工作之总方向,必须本中央的新政策。过去的实际经验,彻底的打破不信任群众力量的机会主义的观念,刻苦耐心的发动群众,领导群众,组织群众,从经济的政治的斗争中去使工农群众认识自己必须武装暴动,自动的夺取政权,没收土地之必要,使民众自发的暴动,历久潜伏的积愤尽量的开发高涨,由局部的暴动直到汇合而成全省的总暴动,造成陕西革命割据的局面,一直到建立陕西统一的苏维埃政权。”正是在农民革命高潮论的思想指导下,新省委成立后,很快做出在全省发动农民暴动和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决定。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陕西省委》

三、渭华起义的策划与准备

省委做出在本省发动局部的农民暴动到全省农民总暴动的决定后,1928年1月,依据地理、政治、经济等条件将关中地区划分为五个重要工作区,即省东区以渭南、华县为中心,渭北区以泾阳、三原为中心,省西区以乾县、礼泉为中心,中区以长安县为中心,东府区以蒲城、固市镇为中心,“每区设一暴动委员会,以便沟通各方动作,以灵活的去指挥各区游击战争”。这种区域的划分,表明省委领导农民武装斗争进入实施阶段。

宣化“二·二九”事件后,省委对渭南县委支持农民和学生的态度提出表扬:“渭南县委在此次斗争中的确是站在民众的前边领导民众向正确的道路前进的。他们在斗争发动之前,能注意到民众的力量,领导学生及农民群众来参加这一斗争,他们在斗争开始之后,能有继续发动群众的努力,使它延长扩大的计划,这都是领导斗争的正确策略。”宣化斗争和渭南县委的表现,省委决定把农民暴动的第一把火烧在渭华地区。省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做出研判,认为农民“革命情绪与行动日益积极。近数月来,全省各地民众反抗斗争之屡屡,处处证明陕西工农群众革命潮流之高涨,革命与反革命的阶级分化日益显著,陕西客观上办到了直接革命形势之阶段中”。宣化斗争成为省委决定在渭华地区举行农民暴动的重要节点性事件。

早在决定全陕进行武装暴动时,省委就开始做军事方面的准备工作,主要依赖的力量是各种农民武装和中共掌控下的军队。如前文所言,随着各地农民协会的建立,成立各种农民自卫军。在形成发动农民总暴动的决策后,省委开始注意地方工作中的军事问题,一是要求渭南、华县、长安、三原4县“一律须于短时期中,添设军事部;各直辖区委,如有必要时,亦可设军事部”。军事部主任的资质包括:“A.生性勇敢,脑筋清晰,富有分析、判断及计划能力。B.对党观念正确,了解党的新政策。C.有相当军事学识。”二是要求各市县“积极分派同志,采用各种方法,有计划的打入各种武装团体中去,抓获武装群众,努力发生并发展党组织”。宣化事件后,根据省委决定渭南县委在党员和团员中挑选积极分子二三十人到许权中旅学习军事技术,接受军事训练。四月底受训结束返回时携带了一批枪支和手榴弹,以此基础组成“陕东赤卫队”,有100余人,长短枪五六十支。这是陕东特委成立后建立的第一支红色武装力量,队旗由镰刀、斧头构图,象征着这是一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武装力量。此外,在渭华地区,中共能够掌握的“当地地方革命武力共有枪百余支,加入农民约二、三千人,共产党员三百余人,共青团员四百余人,这是当时我们陕西的党和农民运动有基础的地方”。这是渭华地区农民武装的基本状况。

发动渭华暴动时省委能掌握的正规军是许权中旅,其前身是大革命时期中山军事学校建立的学员总队和政治保卫队,约一千人,队长为校长史可轩。冯玉祥“清共”期间两支部队撤出西安,史可轩牺牲后,接受国民二军冯子明改编为暂编第三旅,旅长为共产党员许权中(下称“许旅”),驻蓝田普化镇。省委十分重视这支部队,在部队建立了党委会,书记高文敏(高克林),各大队设有分支部,当时统计全旅党员53人,其中士兵33人,下级军官11人,团员13人。11月,冯子明命令该旅开赴河南参加反冯战争,许旅不得不脱离冯子明部,继而改编为陕军李虎臣新编第三旅,开拔到洛南县三要司驻防。为了加强对许旅的领导,省委决定派共产党员加强许旅党的工作,并积极介绍“精壮的农民以及被恶势力压迫立足不住的武装农民团体加入许旅,以补充许旅的实力”。1927年底至1928年初,先后有刘志丹、唐澍、廉益民、吴浩然、谢子长、周益三等党员干部到许旅工作,建立了以刘志丹为书记的新党委会。刘志丹主持对部队进行了整顿,“肃清了部队内部的坏分子,撤换了那些不称职的指挥员。把最优秀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提拔为基层领导”。如唐澍任参谋长,谢子长任营特派员兼营副,周益三任营特派员兼连长。中共在许旅中的力量也有所加强,建有支部18个,党员增加到165名,其中30名为军官。在以渭华为中心发动农民暴动的决策形成后,中央要求该旅脱离李虎臣,帮助农民发动暴动。中央在指示信中说“寄生于李虎臣之下,绝对的不是你们的出路……尤其时时要准备脱离李虎臣,去帮助发动群众的斗争,做工农群众暴动的副力。至于脱离的日期,可根据实际环境与你们的布置,与省委协同决定。但从今日起,必须下决心的脱离,若是犹豫妥协,终会要被他们解决的”。并要求许旅“开赴陕中农运与党比较有基础的地方,去帮助发动农民暴动,有可能时,可以形成一割据的局面”。不论是中央还是省委,对许旅参加渭华农民暴动都给予厚望,把许旅当作可倚重的重要力量。

红枪会等是关中地区最主要的民间武装,也是渭华起义中党倚重的重要力量。大革命失败后的农民运动中,中央十分重视对红枪会等农民武装的团结,中央在与李子洲谈话中指出:“红枪会的群众确是农民,我们的工作要打入这些群众中去,抓住群众,不要单单做首领的运动。土匪亦多半是穷苦农民,他是可以帮助土地革命的,我们不要视土匪为敌人,也不可取利用方式,我们对他取弟兄的态度,则他们一定为我们的力量,这是过去广东、湖南的经验告诉我们的。土匪的劫富济贫的口号,是带有土地革命性质的,地痞流氓是很勇敢的农民,我们可以吸收到农协中来。”有了中央关于争取、团结红枪会等农民武装的指示,“九·二六”会议关于农民运动中把红枪会等农民武装看做革命的同盟者和团结的对象,“红枪会、土匪、流氓都是贫农出身,都要把他们看做农民的兄弟,一般的拉在同一战线上去”。省委在军事决议中进一步指出:“必须采取各种妥善的方法,保存农民的武装,除利用红会、硬团、民团、保卫团……等旧名义外,于必要时亦可上山,只要能保存得着武装。”在具体执行中央和“九·二六”各项决议的过程中,省委又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解决。省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红会在陕,几无县无之,要积极本一般农运之原则进行,格外注意两点:A.由发动自红会群众本身实际生活要求之斗争,暴露反动领袖利用之罪恶,分化群众脱离其老师之愚弄。B.以农协来领导斗争,使红会群众加入和组织农协,渐次消灭其迷信组织。”在组织渭华起义期间,省委对红枪会、土匪等农民武装不是无原则的利用而是有一定的政策界限。参加渭华暴动的一些地方“农民赤卫队队员基本是红枪会”。

李子洲

宣化斗争后,渭华地区革命势力与反动势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陕西省政府训令渭南县政府封闭了渭南、渭阳中学,宣化学校、东关小学及赤水职校,逮捕与宣化学校有关的进步人士、学生和附近农民三四十人,“白色恐怖笼罩了渭河南北两岸”。在新旧力量矛盾急剧恶化和尖锐的情况下,省委认为发动农民大暴动的时机已经成熟。3月22日,省常委会决定划临潼、渭南、华阴、华县、固市为陕东暴动区,并成立直辖于省委的中共陕东特委,专门“指导陕东区各地斗争与暴动,各县委、区委在斗争方面,无论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均应受特委之指导”。4月1日,中共陕东特委(下文简称“特委”)正式成立,表明以渭南、华县为中心的陕东大暴动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

4月9日,特委制定了《陕东特派委员会目前工作计划大纲》,指出:“反动统治势[力]实不稳固,而潜伏待发的群众斗争一触即发,只要我们加紧工作,努力成熟主观条件,最近将来,陕东大暴动必然爆发。”为实现陕东大暴动,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每款都包含若干具体内容。第一,整顿党的组织,使组织战斗化。“1.增加干部人材,健全各级指导机关;2.建立秘密斗争机关,县委五处,区委三处;3.健全支部工作,开会讨论计划,动员同志,发动群众斗争;4.组织交通队——县委五人,区委二人,各设主任一人,计划一切交通工作;5.组织侦探队,县委五人,区委三人,队长一人,计划一切侦探工作”,以上限于4月20日完成。第二,组织游击队,发动游击战争。组建游击队,通过打入红枪会组建游击队,召开群众大会征集游击队和由许旅调一队作为游击队;开展游击战争,战术是“出没无常,聚散无定,避实就虚,声东击西,流窜西村,动作神速,团结坚固”;游击战争的任务是“杀戮豪绅官吏,尽可能召集群众大会,宣布罪状;没收财产土地,分给群众,当众焚烧契约等;破坏交通,劫夺辎重等;破坏征收机关,劫去解款,夺取武装”。第三,动员群众,发动群众斗争。发动和吸收群众参加游击战争;发动群众抗粮、抗税、抗捐、抗债、抗租和抗一切摊派;领导群众杀豪绅、杀差役、杀催款委员,在城乡各处“造成赤色恐怖空气,提高民众革命情绪”。第四,组织民众,建立苏维埃。把民众组织在苏维埃、农民协会和农民革命军中,即“在斗争中先组织村苏维埃或恢复农协,再由斗争扩大而成立区苏维埃或区农协。四月底应尽可能的成立农村苏维埃或农协”。就其内容看,该计划有党的领导,有军事组织和战术设计,有群众动员和暴动目标,是一个比较成熟、缜密的暴动计划。为了严明暴动纪律,省委、团省委制定临时纪律11条,对于党、团员在暴动期间做出了严格的纪律措施,如“叛党者枪决”,对不遵守秘密(重者枪决)、临阵脱逃(重者枪决)、畏缩不前、不参加斗争、不努力工作情节严重、“虚张敌人声势、不信任群众力量”、不接受命令、不服从决议、自由行动和冒充上级发布命令者开除。陕东特委为渭华起义做了力所能及的各种准备工作。

冯玉祥

四、渭华起义与苏维埃运动

1928年三四月间,渭华地区新旧势力对垒越来越严峻,地方旧势力采取各种措施打压已经点燃的农民、学生的革命情绪,特别是3月8日,国民军田金凯师袭击了中共领导下的高塘民团,封闭了高塘、谷堆小学,逮捕了10余名共产党员,“党、团县委被迫转入农村”。陕西政局虽然把持在冯玉祥的国民军手中,但陕军李虎臣等已经在密谋反冯的军政政变。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使陕东局势显得更加复杂多变,尤其是国民军动员浩繁,苛捐杂税层出不穷。在中共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下,农民反抗官府和豪绅的斗争越来越激烈,不断有土豪、劣绅、差人、催粮委员被杀,有的乡村农协甚至提出“杀完一切里正”的口号,官民、绅民矛盾越来越尖锐。4月初,省委书记潘自力从上海临时中央带回了《陕西工作决议案》和中央给许旅党的指示信,其核心是武装暴动。指出:“陕西省党部目前的任务是要发动工农群众的革命高潮……在农村领导自发的斗争转变到杀豪绅地主,没收土地,建立乡村苏维埃,造成乡村的割据。”4月下旬,省委书记潘自力到陕东临潼、渭南、华县、固市、蒲城巡查暴动准备情况,传达中央指示,并“向各地党布置了发动农民斗争的任务”。据当事人回忆称:“省委书记潘自力来五一(1927年5月1日设立的县——引者注),布置武装起义,一天晚上,他在固寨附近一座大坟园里主持召开动员大会,附近党、团支部书记以上百名干部参加。潘自力讲话说,现在省委准备在渭华举行武装暴动,要求渭北各县迅速准备暴动,牵制敌人力量,积极配合渭华暴动。”潘自力巡视对渭华起义起了重要作用。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渭华起义》

从现有的文献看,陕西省委和陕东特委没有确定渭华总暴动时间。那么,渭华总暴动时间是如何确定的?从参加渭华起义当事人的回忆资料看,渭华起义前曾经有过一次激烈的争论:

4月上旬,中共渭南县委在田村寺召开了扩大会议,陕东特委负责同志刘继曾、李昌英和彭明(即肖明的化名——引者注)参加了会议,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开展对敌斗争。会上提出两种意见,一种是和平发展力量,认为我们力量弱,搞起来成问题,不如准备斗争,准备好了再大搞。另一种是一面斗争一面发展力量,即在斗争中发展组织,在发展组织的同时开展斗争。经过两个晚上的辩论,最后由县委书记彭明做了总结,肯定了第二种意见。

上述会议资料透露出:一是关于是否立即发动暴动,陕东特委、渭南县委意见是有分歧的;二是省委、特委只是制定了渭华起义的基本政策,至于在什么时间发动暴动,省委、特委并没有做出具体决定。这次会议后,渭南县委发布了关于渭华起义的通告,指出:第一,“今年纪念‘五一’与往年有不同的意义。以往中国每一次的纪念,大半是开会议式的一种纪念,而今年中国革命已经发展到新阶段——建立苏维埃政权。所以,我们今年‘五一’不仅要象过去那样纪念,并且要实际行动,使大会中戮杀豪绅、地主、反动分子及其走狗,建立苏维埃政权”。第二,分地区先后召开群众大会,成立苏维埃政权。规划“五一”在崇凝镇,“五二”在赤水镇,“五三”在阳郭镇,“五四”在三张镇,各镇召开苏维埃成立大会时,要求区负责人和“全体党员武装参加”。第三,做好大会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制定红色五月宣传大纲,发表纪念‘五一’的宣言和各种宣传品;其次,县委以三十人组成特务队,各区负责组织宣传队、交通队、侦察队。除纠察队以十五人组织外,其余三队,每队以十人组织之;再次,赤水、东原两区在发动并领导群众屠杀豪绅、摧毁地方旧政权、组织苏维埃政府”。从该文件看,1928年4月下旬,渭南县委决定在“五一”节发动陕东大暴动。潘自力事后回忆说:“等我回到西安时,渭华高塘农民已经开始搞起武装斗争。”潘自力是4月下旬到陕东渭南等地,他尚未回到西安,渭华起义已经开始了。可以判定,渭南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和潘自力代表省委的工作布置,在4月下旬召开会议,把建立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时间确定在“五一”。因此,1928年5月1日便成为渭华总暴动的起点。

潘自力

举行群众大会、宣布成立苏维埃的各种仪式是暴动开始的标志。渭南县委通告中规定,暴动的仪式是:在苏维埃大会成立时,召开群众大会,“大会由五人组成主席团,以大(党员——引者注)、中(团员——引者注)书记及特派委员一人负责指导和总指挥之责”。开会的程序是:“向群众介绍主席团,由主席发动群众鼓掌开会和报告开会理由,政治报告,特约讲演,提议及讨论,组织苏维埃,杀戮豪绅,自由讲演,喊口号,散会游行。”为了上述仪式,在召开群众大会前,一方面在各村张贴布告,另一方面“大会前或大会中尽量找些劣绅、差人、收粮委员等,在群众面前杀戮,发动群众实行抗粮、抗捐、抗租、抗税、抗债及抗一切摊派运动”。在四月底前,各种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有的捉了本村土豪、劣绅,有的捉了下乡征收苛杂的差人,以备在群众大会召开时惩办。

按照渭南县委的通告,5月1日,渭南县委在崇凝区召开群众大会。这天是农历三月十二日,崇凝镇逢集,该镇老爷庙是大会主会场,大约近万人参加大会,气氛十分肃杀:“大会主席台设在庙前的大戏楼上,两边两根大柱上各绑一个恶差。会场内外贴满了红红绿绿的标语,到处是:‘打倒土豪劣绅’‘打倒国民党’‘大家吃,大家干,大家的事情大家办’‘打倒冯玉祥,今辈子不纳粮’的口号、标语和条幅。会场上刀枪林立,秩序井然。”刘继曾、肖明、何寓础、金鼎五等陕东特委、渭南县委负责人参加并主持会议,发言人“痛斥土豪劣绅剥削人民、压迫人民的种种罪行,声讨国民党背叛革命镇压人民的反动行径,并宣布苏维埃政权的好处”。特别是苏维埃政府主席金鼎五的讲话鼓动性极强,他“泪流满面,整个会场为之振奋”。群众反土豪劣绅和国民党政权的情绪被煽动起来。大会结束时,县委书记肖明指着台柱子上绑着的两个差人问:“把这两个咋办呀?”群众高呼“杀死他们!”台上的武装人员把二人从柱子上解下来,“突然有一个小伙子奋力冲出人群,麻利地伸出杀猪挽子,把两恶差拉到台下,前边的群众刀枪并举,劈柴似的将恶差砍死”。此次大会宣布崇凝区苏维埃政府成立,金鼎五为苏维埃政府主席。会后举行了大规模群众游行活动,示威游行过程中,“抄了恶绅李玉林的商号,烧毁账簿文约,东西分给群众”。事先安排好的仪式进行完后,标志着崇凝区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在长期官民矛盾紧张的渭华地区点燃了暴动的火焰。

何寓础

继崇凝区之后,按照事先安排,其他各地相继召开群众大会。5月2日,渭南县委在赤水镇召开群众大会,由张宗适、梁德邻主持。因该镇是国民党活动的区域,没有宣布成立苏维埃政府。会后“群众冲到东赤水,踏了商团,杀死商团会长赵绍普,缴枪数支;接着,又抄了劣绅吴彦福家,打死敌探廉老八”。5月3日,阳郭镇召开群众大会,未宣布成立苏维埃政府。会后,“群众抄了牛星照、李玉林、陈永义的家,烧了三四院房屋,打开于家村劣绅于金堂的粮店,让当地群众去装粮,群众怕劣绅报复,没人拿粮,李大德十分恼火,命人把粮店烧毁!”接着抄了县商会会长牛厚安的商号,“分了东西,毁了债房”。5月4日,三张镇召开群众大会,有五六百名群众参加。会后,在赤卫队的配合下,游行群众冲进警察分所收缴十多条枪,又闯进税务所,逮捕了平日巧取豪夺的税务所长,押赴会场。当主持人宣布完税务所长的罪恶,十三四岁的向英忠“挥舞大刀首先下手,接着赤卫队员乱刀砍下,结果了这个罪恶累累的家伙”。崇凝、赤水、阳郭、三张相继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武装暴动,完成了渭南县委武装暴动的计划。

金鼎五

崇凝镇宣布建立苏维埃政府后,华县民众深受鼓舞。5月3日晚,该县第四区集合党团员三四十人“烧毁大恶神薛良臣三院房屋”。4日,县委在高塘召开群众大会,会后捣毁薛良臣的商号“维盛源”,烧了账簿,分了财物。5日,在东王村召开苏维埃政府成立大会,会场庄严肃穆,“五六十名农民赤卫队员身背大刀,手提红缨枪威风凛凛地进入会场。会场门口摆着两张桌子,上面各方一口大铁铡。大门两旁各放一尊土炮,两名英武的赤卫队员手持大刀守卫两旁”,会议选举产生了苏维埃主席、委员。华县以高塘为中心发起了暴动,农民以村为单位参加暴动,土豪、劣绅成为农民革命的主要对象,一些“土豪”“劣绅”人头纷纷落地。如高塘西区东王村杀死豪绅杜金科;堡子底村杀死放高利贷的王烈娃;里寺村杀死恶绅王益娃;王竹寿、王甲寅在批斗后被处死,被称为“百姓害”的支克功、王甲戍也被处死;时里村将土豪李书田杀死在土地庙内;泽口村处决土豪侯江周、史作栋;北侯村杀死恶绅侯明奎,江村杀了土豪魏生胜、蓝田夫、张自胜;高塘(包括8个村)杀了恶绅王居茂;丰里原十八村苏维埃杀死柿村南崖恶绅郭三海及次子;丰原里十六村苏维埃杀死方寨村财主高明理的父亲,金斗峪村杀死薛中和的父亲。逃跑出村的地主、恶绅、土豪家的财物被抢,房屋和院落被烧。这些都体现了渭华起义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暴力革命,绅士阶层斯文扫地。

建立苏维埃政权是渭华起义的亮点。按照渭南县委的通告,苏维埃政权由人民、土地、军事、粮食四个委员组成,“苏维埃暂定委员七人,其余的委员会暂定执行委员十二人”。尽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很难做到每次大会都能宣布成立苏维埃政府,如5月1日至4日渭南组织的四次较大的群众大会,只有崇凝区宣布成立了苏维埃政府。在渭华起义中,从5月初至中旬,渭南东原50余个村子成立了18个村苏维埃政府。与渭南不同的是华县在苏维埃运动中,苏维埃政府下设组织、宣传、军事、经济四个委员,每个村子的苏维埃委员会均由主席和四名委员共五人组成。渭华暴动初期,各地成立的苏维埃名目有“××苏维埃”“××村苏维埃政府”或“农村苏维埃”。6月上旬,陕东特委召开会议统一苏维埃名称为“××村苏维埃政府”。苏维埃的旗帜统一为红色,旗帜中央有红色木犁图案,靠近旗杆处为白色,竖写“××村苏维埃政府”,赤卫队的旗帜竖写“××村农民赤卫队”。有的村子建立独立的苏维埃政府,有的是数个村子建立一个苏维埃,较大的有十八村、十六村组成一个苏维埃政府。据调查,渭华起义期间,先后建立了崇凝、隆兴、信义三个区苏维埃政府,45个村苏维埃政府,所辖163个自然村。村苏维埃之所以能够迅速建立,究其原因是大部分苏维埃是在原村农协的基础上形成的,即由村农协直接过渡到村苏维埃政府。

五、许旅起义与暴动的扩大和失败

如前文所言,许旅是渭华起义唯一可借助的正规军力量,但许旅起义并没有与渭华农民暴动同步进行。在此之前,中央专门给许权中的指示信中要求脱离李虎臣,帮助渭华农民暴动。5月10日,李虎臣下令许旅开往潼关,参加反对冯玉祥的战争,“旅党委考虑到如不服从这一命令,就会暴露我党起义的意图,招来围攻,便一面向潼关进军,一面派人请示省委”。这时渭华农民暴动已经发生,省委“即时给许旅写了一封指示信,要许旅(时驻三要司)开往渭华配合农民起义,准备在那里建立根据地”。在接到省委的指示信后,许旅党委会再次发生争论。唐澍等认为应当遵照“省委决议,不参加军阀混战,将部队开至华县,立即举行起义,并以武装力量支援当地的农民斗争”。刘志丹认为“省委决定出兵渭华已成定案……我们坚决要服从党的决定”。但旅长许权中“主张先攻占潼关,挑起军阀混战,扩大和装备我军,然后再参加渭华暴动”。争论的结果,采取一个折中的方案,派雷天祥“带了八十多人枪去渭华与高塘原农民武装配合,开展斗争”。许旅主力依然开向潼关。为执行省委指示和配合渭华农民暴动,刘志丹、唐澍、高克林等商议,趁许权中到潼关县城附近勘察地形的机会,带领部队到渭华参加起义。据高克林回忆说:“部队开到潼关南原十二连城。下午,许权中和杨晓初到潼关县城附近侦察地形,准备第三天拂晓进攻潼关。唐澍、刘志丹和我商量决定,趁许、杨外出之机,带领部队赴渭华参加暴动。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只能分头到驻扎阵地紧急动员,带领部队出发。接到通知的部队,都按计划行动了。我把教导营全部都带出来了。就这样,我们共拉出来近千人,天还没黑,部队已开始向渭华方向移动了”。随后许权中也“表示服从军委决定,带着随从他的十几个马弁离开潼关,赶到渭华”,参加了渭华起义。

刘志丹、唐澍带着不足千人的部队从潼关撤出后,大约5月15日达到华县瓜坡镇,当晚召开党委会会议,决定宣布脱离李虎臣,成立“西北工农革命军”。次日上午,正式宣布起义,成立工农革命军最高权力机构革命军事委员会,刘志丹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唐澍任总司令,王泰吉任参谋长,廉益民任政治部主任,成立军党委,书记吴浩然,成员刘志丹、唐澍、吴浩然、廉益民、谢子长、王泰吉。工农革命军“共千余人,枪六百余支”,编为四个大队,第一大队长赵雅生,第二大队长谢子长,第三大队虚设,第四大队长雷天祥,主要任务是“配合陕东赤卫队和农民武装,肃清当地的反动武力为其中心工作”。5月16日,起义部队与渭华起义的赤卫军在高塘会合,中共华县县委在高塘召开万人军民联欢大会,会议由华县县委主持召开,但主角是军事委员主席刘志丹,他号召农民不要怕,“要大胆的干起来,我们给你们撑腰壮胆”。大会召开前,事先捉了三名劣绅绑在主席台上。大会结束时,大会主席指着三名劣绅问:“把这三个咋办呀?”群众齐声高呼:“杀了!把他们杀了!”接着“愤怒的群众一拥而上,刀枪并举,劈柴似的把3劣绅杀了”。发布了《西北工农革命军布告》,号召民众参加苏维埃政权,铲除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

刘志丹

工农革命军司令部设在高塘,第一大队驻在沋河两岸,第四大队驻在箭峪口一带,第二大队驻高塘附近。“二大队和四大队配合陕东赤卫队发动群众打土豪,捉劣绅,分浮财,并组织村苏维埃政权”。在工农革命军成立时,渭华起义前建立的陕东赤卫队也得到壮大,有200余人,分为三个分队,分别驻守在以渭华交界的塔山为中心的半截山、清明山、凤凰山等地,活跃在渭南东西两原和华县高塘地区,和民团作战,保卫农民利益和农民协会。高塘军民联欢大会后,“部队、地方总起来有两万人的势力,能控制河南到陕西的道路”,使渭华形成一个200平方里的暴动区。

高塘军民联欢大会标志着渭华起义高潮的到来,是农民与军队结合起来进行武装斗争的开端。“群众暴动达到了高潮,各村创建苏维埃,成立农民赤卫军,捉拿恶绅,直捣土豪老巢,斗争势如破竹。各地每次行动,苏维埃领导成员、农民赤卫队员扛着长矛,背着大刀,胸前飘着红带子,威风凛凛,许多群众自动跟着行动,队伍浩浩荡荡”。工农革命军配合农民“斗豪绅,杀劣绅,抓恶差,烧地契文约,分地主粮食和浮财,建立苏维埃政权”。6月13日,工农革命军和赤卫队在渭南丰原乡组织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斗争,因发生在农历四月二十六日,又称“四·二六”暴动。这天黎明,暴动的农民、赤卫队和工农革命军分三个大队从高塘出发,“每队都有工农革命军的一连队伍跟随,到渭南来后,两路到东原,一路上西原”。据参加的民众回忆,各村打击的对象都是按照已经拟定好的名单进行搜捕,在木刘村杀了差人刘永义和劣绅闵秀清的小老婆;在木张村杀了旧军人张书娃,烧了劣绅田太仓的房子;在椗王村烧了里正王老六的房子;在隐村烧了一家房子。阿杆村的田益祥回忆说:“我和田丰顺几个人,每天都等听起义的消息,结果农历4月26日这一天,起义队伍来到了我们村,烧了劣绅闵老五的房,分了粮。”这天,丰原乡“共杀死土豪劣绅、恶差、军人八名,烧房十二户,庙宇一座”。这是工农革命军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暴力革命。在暴动中,群众提出“火烧文约不还债”的口号,农民为躲避债务,把放贷者当成镇压的对象,甚至出现了满门杀戮,如渭南韩马村,农民暴动时杀了放高利贷者“安嘴一家5口,放火烧了房屋”。据20世纪80年代地方党史部门调查,在渭华起义时期,高塘地区有32名被认定为土豪或劣绅的人被镇压,渭南有64人被认定为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及反动分子被镇压。

谢子长

渭华起义的暴力革命,引起土豪、劣绅和高利贷者的恐慌。逃离村庄的士绅在“县里、省里四处活动、乞求,要求派兵镇压起义的军民”。有的“土豪劣绅跑到渭南,挡住宋哲元的汽车,哀求派兵”镇压起义的农民和军队。同时,渭华起义军和赤卫队遏制西潼公路,直接影响到冯玉祥在河南部队的补给线,“冯玉祥把这个起义当做他的心腹之患,因为渭华地处冯统治的豫、陕、甘等省的交通要道,对他的反动统治威胁很大”。因此,许旅参加起义后,国民军当局立即开始派兵镇压。初次镇压时只动用了渭南县的保安团进攻活动在东原的赤卫队,结果被赤卫军和谢子长带来的援军所打败。6月上旬(有的回忆录记载是6月10日),国民军田金凯骑兵一个旅由华县出发进攻高塘,被唐澍、王泰吉等指挥赤卫队、工农革命军打败。6月20日(有的回忆是19日),陕西省政府主席宋哲元指挥3个师的兵力和渭南、华县民团,兵分三路向渭华起义地区进攻,东路从华县出发向高塘进攻,中路从赤水出发分两股向高塘进攻,西路从渭南出发,经崇凝向塔山进攻。在宋哲元军的进攻之下,工农革命军因寡不敌众不得不放弃高塘,司令部和部队退到牛峪口;在塔山作战的陕东赤卫队也被迫撤进南山。起义部队守卫在牛峪口和箭峪口一线,22日,宋哲元军向起义部队发起大规模的进攻,使起义军不得不在当天晚上退出渭华地区,进入南山。部队退入洛南后,又遭到李虎臣的进攻,军委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部队生存和对付李虎臣的办法时又发生分歧,总司令唐澍“坚决主张敌来我打,决不退避”。军委会主席刘志丹“主张保存革命实力,将部队转移到安全地带”。但因“拗不过唐澍,只好照唐澍的意见办”,和李虎臣军队硬拼,结果遭遇到更大的失败,唐澍、廉益民等人牺牲。

中共渭南地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华起义中的区村苏维埃政权》

7月初,起义军党委在张家坪召开军事会议,由刘志丹、刘继曾主持,许权中、谢子长、杨晓初、雷天祥等参加会议。刘志丹总结了当时面临的环境和部队的实际情况,提议将剩余的部队交给许权中领导,设法保存这支革命力量。会议在讨论过程中,“根据主[观]条件和客观环境,只得暂时取消工农革命军的旗帜及军事委员会,党在军队中的组织宜暂时秘密起来”。最后做出决定:“(1)将红旗暂时收起来,不开展苏维埃运动。(2)将许旅的一百余名共产党员都暂时隐蔽起来,进行秘密活动。(3)通过许权中的私人关系搞统一战线。”革命军事委员会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对此次起义失败后做了善后,目的是保存党的力量和革命火种。

刘继曾

六、余论

关于渭华起义在中共革命史上的地位、特点等,前人已经论及,而且已经赋予了更重要、更高的价值,这里不再赘述。本文通过对渭华起义的系统论述,结合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所经历的特殊历史阶段,对渭华起义提出一些看法。渭华起义发生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是党内盲动主义“不断革命”理论和陕西农民运动相结合的产物。1927年11月,中央召开扩大会议后出现了“盲动主义”路线,“盲动主义者认为,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所谓‘不断革命’(混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国革命的形势是‘不断高涨’(否认一九二七年革命的失败),因而他们仍然不但不去组织有秩序的退却,反而不顾敌人的强大和革命失败后的群众情况,命令少数党员和少数群众在全国组织毫无胜利希望的地方起义”。渭华起义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大革命失败后,关于陕西省革命工作,中央认为“工农武装暴动,实行土地革命,建设苏维埃政权,无疑的是陕西革命发展的前途”。从现有的文献看,在土地革命战争期间,只有渭华暴动前中央与陕西省委联系比较密切。关于如何组织农民暴动和大革命失败后陕西革命的前途与方向,中央给省委有许多具体指示、建议和指令,都在强调“不断革命”和“革命高潮”论,这种理论对渭华暴动的发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陕西省委也多次召开会议,积极落实中央指示,如改组省委,增加工农出身的省委委员,注重发展农民党员和建立农村党支部等,并按照中央指示积极组织和实施了农民暴动。暴动的理论依据是“以赤色恐怖对付白色恐怖”,在党内提出“反对书生娘娘气,提倡暴徒泼妇精神”的口号来动员农民起来暴动。特别是大革命失败后的陕西省委被指责为机会主义,1928年初省委第四次会议潘自力任省委书记后,“省委要急于纠正他的机会主义,即不自觉的走入了C.P.的策略路线中。接受了C.P.的盲动政策,不估量一切条件,命令暴动……各地在省委命令暴动中,即使暴徒分子勾结流氓土匪,暗杀几个土豪劣绅,就是执行党的武装暴动的策略。这是各地的普遍现象。真是‘无动不暴’。省委每一个通告及对各地指示中,没有‘暴动’二字,觉得就是机会主义”。因此,渭华起义是陕西省委在中央“不断革命”的理论指导下实施的一次大暴动。

《星火:革命回忆录》第3辑

秦晖的研究表明,关中地区地权相对比较分散,“地主很少,占地也不多”。渭华暴动期间的调查也显示,最大的土豪也不过五六十亩土地。因此,关中地区农民所憎恨的是政府的苛捐杂税,而不是土地分配不均。从晚清开始渭华地区农民斗争主要是反对官府的压迫和地方军阀的苛捐杂税,北洋时期发展到了“交农”运动,都是针对官府的,各种斗争都是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为目的,反官府成为农民运动的惯性,一些士绅也参与其中。通过渭华起义的策划、组织过程来看,国民革命运动兴起后,中共陕西党组织和党员逐渐介入农民运动,把中共革命的政治理念和农民的诉求相结合,并成为农民运动的实际领导者。中央在关于陕西的决议案中指出:“我们提出要进一步的口号,不缴一个铜子的税给政府”,基层农协提出“火烧文约不还债”等口号,迎合了农民既不愿意承担苛捐杂税,也不想清偿债务的心理。随着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观念的灌输,农民运动从过去单纯的反官府苛捐杂税的经济斗争转向既反官府也反对地主、高利贷者和士绅阶层的政治斗争,渭华地区农民运动惯性的张力使这里成为最容易实现暴动的地区。因此,陕西省委选择该地区发动了以农民为主体,以杀戮代表官府的“恶差”和代表乡村士绅阶层的土豪、劣绅为对象的革命风暴。

渭华起义纪念碑

有学者在研究中认为渭华起义使苏维埃运动蓬勃发展,鼓舞了人民斗志,提高了群众觉悟,苏维埃已经深深扎根于人民心中。渭华暴动是否如上述所说的这样?通过研究表明,一方面,在暴动过程中,虽然建立了苏维埃,但大部分村苏维埃政府有名无实。如信义区苏维埃成立后,只有成员,没有办事机关,“仍然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只是用苏维埃的名义”,这是大多数苏维埃的状况。对于基层农民党员和农协领导者,“苏维埃”只不过是个概念,在他们看来杀死几个豪强、士绅、官差,剥夺他们的财产,烧毁他们的房屋就是苏维埃革命,对于如何进行土地革命和建设苏维埃政权,几乎一无所知。甚至很多参加暴动的农民,只是反官府行为惯性与从众心态使然,随着农协领导人带领赤卫队员杀土豪劣绅和喊口号、分浮财而已。即便是参加起义的战士“对于土地革命、建立工农兵苏维埃政权和武装工农的伟大意义理解不深”。另一方面,渭华起义的军委会主席刘志丹在总结其失败原因时总结了四条:“一、光杆斗争;二、军事冒险;三、脱离群众;四、烧杀政策。”正是不分具体情况的“烧杀政策”导致渭华起义失败后,当地土豪劣绅王佐、薛良臣和侯良弼等组织了“渭华清乡委员会”,下设三个清乡团,对参加渭华暴动农民赤卫队、农协领导、农民积极分子进行了报复性屠杀,如薛自爽牺牲后,烈士的尸体埋在箭峪口。清乡团王振乾不甘心亲自将薛的尸体挖出“再屠杀一番”,薛家仅有的一间半房子被烧毁,6亩地被没收。其母亲、妻子和儿子被迫流浪在渭南西塬,“不到一年都死了”。在华县算王村,清乡团长李彦堂“血洗”该村,屠杀了9位共产党员和赤卫队员,烧毁和拆毁村民房子72间,抢走了赤卫队员家里5头牛,还追杀逃亡在外的共产党员和赤卫队员,有的常年流亡在外不能回家。在清乡团报复性屠杀中,“受残害最厉害的东王村、算王村和大王村,被屠杀的壮年,要占总人口百分之十”,许多参加暴动的共产党员、赤卫队员被满门灭绝,如渭南崇凝周围村庄有8门绝户。这种惨绝人寰的杀戮在渭华暴动区处处可见,参加暴动的“共产党员、赤卫队员和起义群众被剖腹、被割舌、被掏心、被肢解、被砍头的时有所闻,高塘城楼上悬挂着几颗人心,南北大道路断人稀”。渭华地区群众经历了一场白色恐怖的浩劫,幸存者郭三寅回忆:“那时的情况残忍的很,村里人都跑光了,死了人都无人打墓。渭华起义失败都一两个月了,我到原上马家村去,那么大个村子,连一个人都没有。”经过这次打击,渭华地区农民革命的惯性戛然而止,许多群众脱离了革命,甚至是害怕革命和躲避革命。渭华暴动失败和省委遭到大破坏后,省委曾认为渭华群众基础好,在渭南辛市镇建立省委机关,但难以立足不得不搬回西安。基层党组织几乎无法重建和恢复,“自去年五月渭华斗争失败后,各地工作相继坍台,工作同志,由县委至支部,大部分离开组织(如渭华、三原、乾岐等县)。经过很久的时间——由二月至十二月——省委始终没有将各地工作整顿起来”。1932年6月,省委在讲到全省各地党组织的情况时说:“渭南有个支部,三个同志,都是老同志,经过四五次巡视,会议上表现很好,实际上一点工作不作,等于没有。”在渭华暴动中表现十分激进的共青团组织如何?同年10月调查材料反映,渭华团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渭华暴动已经过去四年余,团组织没有新的发展,“都是盲动时代的”老团员,而且“大多数同志失败的情绪非常浓厚”,处于消沉悲观状态。团支部数月不开会,不讨论省委文件,不过政治生活,也不做组织工作。1933年6月,陕甘边区红二十六军红二团南下准备在渭南、华县、蓝田、洛南建立根据地,最主要的理由“南下活动地区受渭华暴动的影响,有群众基础”,甚至说“红二团一过渭河,渭华群众就会出来欢迎我们”。但事实是当时渭华是“豪绅地主力量最雄厚的地方;而那里党的工作与基础比边区渭北薄弱得多”。红二团在渭华地区“没有党组织发动群众支援,粮食弹药发生困难,损失很大。未到目的地——渭华高原地区,就被敌人打散”。因红二十六军在渭华地区得不到群众和地下党的支持,在5年前渭华起义失败的同一个地方全军覆没了。一个在1927年和1928年农民运动如火如荼,也是党员最多的地区,五年后出现这样的状况,根本原因在于经历了渭华暴动之后,绝大多数参加过暴动的农民及家庭遭受到严重的打击,他们的革命热情、觉悟、积极性已经大大降低了。很难得出渭华起义“提高了群众觉悟”,苏维埃“深深扎根于人民心里”的结论。

[原文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作者:黄正林,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编辑: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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