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推进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缓解困难职工 (含农民工) 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库尔勒市总工会在2023年秋季开学之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申报。

活动时间

2023年8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活动帮扶对象

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对象应为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困难职工上学子女。即:困难职工子女参加了当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大中专院校在国家计划内正式录取;己在大中专院校就读、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一)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处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享受低保的职工家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

(三)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的困难职工子女;

(四)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年以上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保,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在城市上学的子女;

(五)超过全总建档标准但又确实相对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和其父母在《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立了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活动资助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我市困难职工梯度帮扶相关制度,开展助学救助活动。

不能享受金秋助学活动帮扶的范围

以下各类职工子女一般不得列为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对象:

(一)疆内师范类专业的学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01 25号)规定,从2010年起自治区已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因此凡考入疆内师范类专业的困难职工子女,工会不再重复帮扶。

(二)公办和民办技工学校学生。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教〔2007〕140号)规定,县镇(包括县级市)非农户口的学生,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管理的中等学历教育公办和民办技工学校就读,均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助学政策,因此工会不再重复帮扶。

(三)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教〔2010〕 100号)规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已对种植、养殖、畜植、兽医、农业机械化和土木水利工程等22类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助学政策,因此工会不再重复帮扶。

(四)己得到其他渠道助学的学生。已通过其他救助渠道,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团体或社会其他机构救助的困难职工子女,工会不得重复帮扶。

(五)考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不在助学帮扶范围。

申报方式及上报材料

申报方式:申报人到所属各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申请,由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将“金秋助学”相关材料、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库尔勒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联系电话:何 鸿、吴婷婷 2168153

电子邮箱:kelszgh@163.com

申报资料:在困难职工档案的基础上提交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秋助学”申请书;填写《2023年库尔勒市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申请“金秋助学”的困难职工档案表;招考网站录取信息截图、录取通知书、学校交费通知单复印件 (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两个学期的成绩单(历届生);困难职工(父母)、受助学生(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广口本复印件;受助学生(子女)银行卡复印件(注:复印件上把持卡人姓名签上);走访入户图片(每位受助学生家庭都走到,并能反映家庭情况);困难证明(下岗证、残疾证、大病证明等)。

附件下载

附件:

库尔勒市总工会

2023年7月12日

来源:库尔勒市总工会

编辑:蚀五 /校对:小雪 /审核:蚀五

☎️合作:400-138-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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