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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省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调整至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6号台风“卡努”已停止编号且对我省产生的降雨过程已经结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拉林河、穆棱河等5条超警河流预计8月16日全部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江河汛情基本平稳;工作重点已从防汛抗洪抢险转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鉴于以上情况,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指决定于2023年8月13日8时,将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调整至三级应急响应。

各市、县(市、区)根据汛情、险情实际确定维持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气象预报,8月中下旬降雨仍然偏多,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请相关市、县(市、区)继续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预案各项应对措施,统筹做好江河尤其是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水库特别是中小水库安全度汛、山洪地质和城乡内涝等灾害防御、人员避险转移和灾后恢复重建、煤矿和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等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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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鉴于6号台风“卡努”已停止编号,对我市产生的降雨过程已经结束,江河汛情基本平稳,工作重点已从防汛抗洪抢险转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依据《哈尔滨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3日10时将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调整至三级。各相关区县(市)根据汛情、险情实际确定维持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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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请各区县(市)、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毫不松懈地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继续盯紧松花江、牡丹江、拉林河、蚂蚁河、阿什河等重点河流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涝点、山洪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削坡建房、危旧房等重点部位,加强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巡查管控,落实防御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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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新闻网、龙视新闻联播

记者: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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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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