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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部署,推动漳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助推文明城市建设,近日,漳平市检察院召开“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会议由副检察长叶启龙主持,邀请残疾人联合会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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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

检察机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如何加强漳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不规范的无障碍设施按标准进行整改积极发言。最终,与会人员对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不规范的无障碍设施按标准进行整改等事项达成了共识,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举措。

“益心为公”志愿者表示:

检察机关对残疾人的权益很重视,特别是其中的无障碍通道问题,也向相应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今天特别召开公开听证会议,推动无障碍设施按标准进行整改,工作做得很细致、很好,是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放在心上了。

残疾人联合会代表说: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单单是维护残疾人,也涉及到老年人、病人等弱势群体,各部门要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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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是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禁止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来源:zhang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