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决定”一词在科学界有两种普遍意义。

第一种是生物学家的用法,它仅包括寻找和理解决定胚胎发育为不同性别的原因。站在这个角度,只有极少人会考虑是否可以人为干预未出生婴儿的性别。生物学家单单研究可能产生某种性别的成因,并未考虑是否可以人为修改这些因素。

一位权威人士在谈及该问题时指出:“我们可能找出风暴或地震的成因。当对它们足够了解时,我们或许可以像天文学家预测日食一样成功预测风暴或者地震,但是我们几乎不可能进行人为控制。性别的问题也是一样。完全理解决定性别的原因并不意味着能够决定性别,甚至连预测给定条件下的性别都未必可行。我们还不确定未来是否能够影响决定性别的因素。目前,生物学家正关注一些不那么实际但很有趣的问题,也就是找出这些因素。”

该术语的第二种用法包括{116}通过某些方法或处理系统等主动决定或控制孩子性别的想法。近年来,科学界一直关注人类能否通过某些系统或方法来决定特定性别的问题。很多相关理论以及计划和方法的提出都得益于其发布者及追随者的努力和热情。

本章节将简要介绍现代思想关于该问题的主要共识,并概述本研究中涉及的几个学派最为倡导的方法和系统。

知名权威人士唐卡斯特教授表示:“在预测婴儿性别方面进展甚微,而人为影响性别决定方面则更是举步维坚,假设还存在这种可能性的话。秉承着达成的一般规律,我们必须承认获得控制或预测能力的前景并不乐观,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