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职工养老金虽然的计算比较复杂,因为各地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政策和计算标准,个人有不同的情况和数据。尤其是个人多项真实数据的准确汇总,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缴费指数的核定、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有一定的难度,所以真正能算明白的人不多。
青青现在就来手把手教你现阶段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教你如何梳理数据,精准计算。通过学习,非专业人士也可以做到计算结果一分不差。
本文为水流云在草青青专栏“30省市养老金精算指南”合辑中的新疆城镇企退职工篇。其他地区的朋友可订阅相应专栏,查看自己所在地区的计算办法。各地计算办法都有专项政策,并不统一。
一、梳理数据
现阶段新疆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需要搜集5~6项数据(有的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分别是:
1、平均工资
2006年~2017年平均工资采用参保人退休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以统计部门公布结果为准。2016年为4740元,2017年为5032元......
2019年起退休的朋友要注意了,由于2019年社保制度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社平工资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社保缴费水平随之变化,因此退休时不再用上一年度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计算参数。
也就是说,自2019明年起,各地核定养老金待遇时不再一律采用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是每年单独制定的一个计算数据取代,以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平稳过渡和衔接。
对此,有些地区目前没有单独制定养老金计发基数,另有自己的做法。其中,北京、海南、广东、广西、辽宁等地区地区仍然采用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新疆、上海、浙江、西藏、贵州、黑龙江等地区,一步到位直接采用上一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过渡期一旦结束,全国将一律采用一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至于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还不确定,以官宣为准。
附近年来新疆养老金计发基数:2021年6531元、2022年7089元、2023年7625元。
2、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个体工商户主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为本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3、个人账户
指退休时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本息总额(含本金和基金收益)
4、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相应标准执行。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参照国务院统一规定执行。如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5、养老保险缴费指数
本人历年平均实际缴费工资系数(0.6~3)。其中: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职工本人各缴费年度当年缴费工资/当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
6、视同缴费年限
企退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指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最晚截止日为1995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指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符合国家和新疆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
二、计算办法及公式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中人享受】
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06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 5年以上的(含15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过渡性养老金:对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前(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调节金:对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老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实行逐步到位。其中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50%,2009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10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11年1月1日结束过渡期。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予以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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