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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我国迎来了首个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彰显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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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

首个“全国生态日

一起看看

全市法院开展了哪些活动吧~

龙岩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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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韩江流域和闽粤赣三省边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广东梅州举行。龙岩中院和广东梅州、潮州、汕头中院联合签订《韩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与广东梅州中院和江西赣州中院联合签订《闽粤赣三省边界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构建流域、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护、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龙岩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聪,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丹出席仪式。

新罗法院

告知法律风险 敦促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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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新罗法院联合区林业局前往白沙镇,向案件当事人发出《生态环境损害法律风险告知书》,告知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避免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生态司法研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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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新罗法院开展“‘碳’寻绿色 你我同行”生态司法保护研学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围绕生态文明司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举措、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开展研讨。

上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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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上杭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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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上杭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汀江国有林场对一起失火案的复绿补种情况进行判后实地回访,将生态修复延伸至判后,真正让“毁一片”变成“绿一片”。

武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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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武平法院联合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在梁野山文化广场开展以“全国生态日”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身边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

长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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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长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关于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方案》和十起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县直部门有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法治日报、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连城法院

旁听庭审,以案释法保护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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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连城法院邀请群众走进法庭旁听一起非法采矿罪公开庭审,提高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法律“六进”,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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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连城法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检察院走进污水处理厂及林坊、揭乐等乡镇,向企业、商户、游客、村民分发环保宣传单和典型案例手册,倡导全社会增强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生态环保的“行动者”。

漳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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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漳平法院对被告人陈某等滥伐林木罪一案进行庭审直播,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增强旁听群众法律意识与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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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漳平法院联合永福镇政府、林业部门在漳平市永福镇西山村一山场揭牌成立漳平法院司法碳汇与生态修复实践基地。

来源:中院生态庭、综合以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