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一张“带血”的罚单刺痛了所有人的心!
年仅38岁的出租车司机在车内猝死,舆论就像大海的浪潮,在网上掀起喧嚣的争议。更确切地说,让人们争辩不休的根本原因并非“猝死”,而是一张“带血”的罚单。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五一假期期间。一名出租车司机猝死在车内,交警只顾在车门上张贴罚单,无视车内异常,导致司机错失救治机会,该名交警的冷漠执法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死者李师傅是生活在西安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常年以跑车拉客为主要工作,独自一人承担着养育一家老小的责任。
但这段时间李师傅家里出了一些状况,除了孩子上学要交学费外,家里的老人也生病了需要钱治病,李师傅忽然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一些。
于是,恰逢五一期间是西安市的旅游旺季,游客络绎不绝地来西安旅游,李师傅就想趁此机会多跑几趟,尽量拉多点客人,多挣一些钱。
因此,在很多司机白天已经结束工作的时候,李师傅还是在道路上前行,只为多拉几位客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晚上的时候,出租车的价格还能更高一些。
就这样,李师傅已经连续开车工作了24小时了,这样的强度让已经步入中年的李师傅感觉身体有些吃不消,感觉有些头晕眼花。
可李师傅认为这样的症状就是因为自己睡眠不足而已,因此,他想着再接上两单,自己就吃点东西,找地方休息一下。
跑完两单已经是后半夜快到凌晨的时间,李师傅终于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些撑不住了,于是随便找了一家还开门的店铺,在奔波了一天之后终于吃上了自己今天的第一顿饭。
吃完饭回家的路上,李师傅想着找个地方先歇息一下,可竟然又顺路跑了两个单子。等到他实在撑不住的时候,李师傅想着随便找个地方停车休息吧,反正天还没亮。
李师傅将车停在路边,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放倒座椅,打算在车上眯一会。李师傅还特意打开了车窗,这样方便透透气,自己也好休息。
可是没成想,李师傅刚躺了没多久,身体忽然出现了抽搐、呕吐的症状,此时李师傅的状况已经相当不好,可以说几乎已经失去了意识。
这种情况下,李师傅完全没有办法靠着自己仅存的一丝意识来求助。很快,李师傅就昏迷过去,危在旦夕。
此时刚好是上午九点多。
实际上,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位好心人能够帮助李师傅叫来救护车,李师傅应该还有一线生机,转机并不是没有出现,只是在于人的选择罢了。
在十点多的时候,一名交警出现在了李师傅的车前,此时车窗是打开的,交警应该是能够明显看到车内的情况,以及李师傅的情况。
可是这名交警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只是低头写下了一张罚单,然后贴在了车窗上面,然后冷漠地转身离开了。
我们无法知晓这位交警究竟在想些什么,难道是觉得副驾驶位的男人是在睡觉吗?可是李师傅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呕吐症状,不可能看不到。
可是即便如此,这名交警还是选择了视而不见,只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开了罚单就走了。最终,还是路人发现了出租车内李师傅的情况。
在交警离去半小时之后,终于有路人在经过的时候,发现了车里面李师傅的不正常,此时距离李师傅死亡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
在百般呼唤没有反应的情况下,路人或许察觉到了什么,开始打电话报警,联系急救车。
不一会儿,相关人员纷纷赶到,车门很快就被破开,出租车司机也被扶了出来,遗憾的是,因为发现得太晚,错失抢救时间的司机已然身亡,生命被定格在38岁这一刻。
“他没有任何慢性疾病,身体一向很好。”李师傅的舅舅告诉记者。
“他还有两个姐姐。他的大姐在西安打工,二姐在家务农。他父亲脑溢血卧病在床,66岁的母亲也只得摆地摊补贴家用。他10年前从咸阳来到西安,最开始是做驾校教练。七八年前,去做了的士司机。”
医生诊断李师傅的死因是猝死,作为一个38岁的男人,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承当着家庭支柱的重任,如今轰然倒下的不只是司机,还有他背后的家庭。
当人们关注到车窗上的罚单时,瞬间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这个“保温杯里加枸杞”的时代,“猝死”这个词尤为敏感,尤其是这一幕真实在眼前上演的那一刻,内心总有着说不出的悲痛。
让“的哥猝死”舆论如此喧嚣的根本原因,与其说是那张罚单,倒不如是因为人们对生命逝去的恐惧、愤怒。
但不可否认的是,倘若“猝死”是一朵食人花,那么那张呈现在众人眼前的罚单,则是食人花上的叶子,有着极其明显的催化作用。
据围观群众爆料,彼时李师傅的窗户是打开的,就算站在主驾驶贴罚单,也完全可以看见躺在副驾的李师傅。
甚至李师傅在去世之前,还特意开了双闪光灯!如果不是汽车出了故障或者是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为什么李师傅要开闪光灯呢?
身为交警,相比之下更了解这些规则,难道看到一辆车打着双闪停在路边,司机倒在副驾驶吐了一身,还不能引起他的重视吗?这样未免也太没有人情味了吧!
除了这些,还有网友指出,交警的做法也是十分的不合理,毕竟按照规定,处理违规停车应该首先是司机不在现场或者被警告之后拒绝驾驶离开。
而交警明显可以看见车上昏倒的李师傅,但是他并没有做出任何叫醒司机的行为,相反,直接将罚单贴在了窗上。
这一行为不禁让网友纷纷质疑,难道交警是为了罚款才开单,其本意根本不是为了公共安全?
身为执法人员的交警,肩上担负着为人民负责的担子,在这种身份下,却选择视而不见,是否太过冷血无情?
总之无论交警一方如何解释,在这起事件中交警的执法已经引起了大部分人的反感和抗议。最终,当地警方发出了通报,对此事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关于本文中的类似案例并不在少数,许多网友表示,这种没有人情味的交警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了。
在北京生活的袁先生,由于北京的限号规定,事发当日他不能开车上班,只好将自己的车停好,套上一个车罩,坐地铁去上班。
可是袁先生刚到公司,就收到了交警队发来的信息,声称袁先生涉嫌故意遮挡车牌,现扣其12分,并处以400元罚款的决定。
袁先生的第一反应认为是诈骗,毕竟自己今天都没有开车上班,哪里来的故意遮挡车牌这一说呢?
但是袁先生心里面还是不放心,于是便来到了交警队询问事情的经过,可警队的人员却告知袁先生,他们的处罚没有任何问题,袁先生的驾驶证必须要扣押,如果有任何问题就去告他们吧!
袁先生哪能忍得了这种委屈,于是反手便把交警队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袁先生激动地向法官表示,自己的行为完全没有违规,故意遮挡车牌只适用于那些已经在路上行驶的车辆,自己当天并没有开车,怎么能对自己进行处罚呢?
况且事发当天,北京天气预报提示将有阵雨,自己套上车套也只是害怕天气下雨,路边的树叶掉到车上弄脏车辆,根本没有想要违法的意思。
但是交警队却表示,袁先生的车辆当时是违规停放的,本人并不在现场,因此交警队有权对其作出处罚。
并且,只要违反了交通法,警方便有权进行查处,在这一查处的过程中,但凡有逃避查处目的,都可以继续进行处罚。
因此,无论袁先生的车辆是否上路,袁先生违规停车的行为已经违规了,在这个违规的过程中,袁先生的车套遮挡住了车牌号码,因此袁先生主观上就是故意的。
袁先生简直委屈得要命,有人遮挡机动车牌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处罚,而自己那天只是为了躲雨,如果交警要查的话,直接掀起来不就好了,哪里就成了自己故意遮挡呢?
但是,法院最终还是判决交警队的行为是合法的,驳回了袁先生的所有诉求,并且要求其承担案件受理的所有费用。
以案释法
本案中,交警的行为是否违法?
交警的行为涉及渎职罪和失职两方面,但是渎职罪比失职更为严重,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在刑法中也有明确的表明。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但是本案中的交警所贴罚单的行为和李师傅死亡并没有任何关联,因此交警的行为并不涉及渎职罪。
不过交警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贴处罚单,并且只顾着贴罚单,根据《行政处罚法》和《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的罚单属于行政处罚的书面告知,按照规定交警应当将李师傅喊醒进行口头警告并劝离,而不应该直接贴条告知,更不能直接罚款,因此,交警的行为属于失职。
结语
交警和司机的关系仿佛就像猫和老鼠,天敌一般,这样的先天职业矛盾似乎就是这么难以磨合,现实生活中总是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可是职业是死的,人是活的。身为执法者,在秉公办事时应该更有人情味,以人为本,这样才更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而不是本末倒置,单纯为了处以罚金才去进行处罚。(转自王姐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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