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
相信大家已经屡见不鲜了
在小区、公园、广场
一到时间点
几乎每天都上演
不过这些都还算在安全范围内
近日
有这样一群跳舞群众
把目光投向了新的领地
将马路旁的辅道变成了“舞池”
近日,临沂公安交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有多名群众在辅道上跳起了广场舞。天色已暗,路面可视度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临沂公安交警联合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针对该类行为开展整治工作。
据了解,在此跳舞的都是附近的村民,觉得此处路面宽阔、车流较少,便相约跳起了广场舞。并不知此类行为,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执勤交警通过“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向她们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告知她们夜间在路边跳广场舞的危险性,提醒她们万不可因一时方便而将自身安全置之度外。
经过劝说,跳舞群众纷纷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承诺以后遵守交通法规,注重自身安全。随后,执勤交警对其进行疏散,做到最大限度“还路于民”,执勤民警及时将隐患通报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下一步将主动对接交通分局、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对此类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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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道路交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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